作者:李健
导言:核心精髓与独特价值
本文超越将数字人民币视为单纯支付工具的传统视角,而是将其定位为一场深刻的“制度革命”的催化剂。其最独特的价值在于提出了一个系统性的“六位一体”生态构建框架,旨在实现三大根本性转变:

1. 从“政策洼地”到“制度高地”:目标不再是提供短期税收优惠,而是建立一套具有国际公信力和吸引力的长期规则体系(法律、税收、治理)。
2. 从“技术工具”到“规则载体”:数字人民币不仅是高效的支付手段,其内置的智能合约、可编程性更是承载和自动执行新型商业规则与国际标准的平台。
3. 从“规则接受者”到“规则制定者”:通过“实践先行-政策护航-立法收官”的务实路径,将中国在数字货币和离岸贸易中的试点经验,转化为全球认可的金融基础设施标准(如mBridge)和治理规则。
全文摘要:
在国际金融格局重构之际,中国离岸金融战略正经历根本性转变:从依靠政策优惠的“资金洼地”转向输出规则的“制度高地”。数字人民币凭借其可编程、智能合约和高效跨境结算的技术特性,成为这一战略跃迁的关键支点。

面对当前离岸金融存在的制度碎片化、法律国际化不足、账户体系受限和税制竞争力弱四大短板,文章提出构建 “金融、法律、税收、实践治理、场景空间、国际规则”六位一体的新型离岸金融生态系统。该生态系统通过数字人民币与ABST/SDRC等创新模式的深度融合,能够重构跨境贸易结算范式,实现“交易即结算”,并有效解决离岸贸易“三流分离”带来的风控难题。
最终,这一融合发展的路径遵循 “实践先行、政策护航、立法收官” 的务实原则,旨在通过制度型开放,使中国从全球金融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制定者,为从“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提供核心支撑,并为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中国方案。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潘功胜行长宣布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建和管理的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2025年9月在上海与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10月在北京揭牌,数字人民币正式从国内试点阶段进入国际运营新阶段。这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离岸金融体系建设进入加速期。
这些措施不仅标志着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发展进入新阶段,更是全球数字货币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在此背景下,构建以“金融、法律、税收、治理、空间、国际规则”为核心的“六位一体”离岸金融生态系统,成为推动我国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跨越的关键战略。
01 战略再认知:离岸金融的核心价值与定位转变
离岸金融体系绝非“境外账户+外币业务”的简单叠加。其核心价值在于全球资金流动中的“定价规则、配置资源、制度输出”。当前,中国离岸金融建设已超越传统“避税天堂”或“资金洼地”的初级阶段,正向成为全球资本“制度高地”的目标迈进。
这种转变源于对离岸金融本质的深刻认知:离岸金融不仅是吸引资金的工具,更是通过人民币计价资产确立全球资产的人民币定价权的重要途径。
· 离岸金融的战略价值:离岸金融作为链接“双循环”的关键枢纽,是提升我国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和助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重要契机。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具有离在岸金融边界模糊的基本特征,这正是我国必须通过开展离岸金融活动来提升上海等地国际金融中心能级的重要原因。
·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截至2025年10月底,人民币在全球支付货币排名中位列第四,占比达8.5%;在贸易融资货币中位居第三,境外央行持有人民币外汇储备的规模覆盖超过80个国家和地区。这些成果与离岸金融的支撑密不可分。
数字人民币的引入为这一战略提供了技术支撑。数字人民币不是简单地将法定货币数字化,而是通过可编程性、智能合约等功能,实现货币“智能化”,为未来基于条件的支付、供应链金融、物联网支付等创新场景提供基础设施。这种技术优势正成为提升人民币国际竞争力的新支点。
02 现状审视:离岸金融发展的短板与挑战
当前,我国的离岸金融探索仍处于“单点突破”阶段,制度供给远远滞后于战略需求,具体表现为四大短板:
表:中国离岸金融发展面临的四大短板
| 短板领域 | 具体表现 | 影响后果 |
| 制度碎片化 | 缺乏顶层统一法律框架,试点政策呈"补丁化" | 监管协同不足,未形成政策合力 |
| 法律国际化程度低 | 国际商事合同适用中国内地法律比例仅12% | 制约非居民参与意愿,降低市场活力 |
| 账户体系功能受限 | FT账户风险隔离不足,OSA账户无法开展人民币业务 | 与人民币国际化战略背道而驰 |
| 税制缺乏竞争力 | 离岸主体税负高于香港、新加坡 | 导致"资金转道出境"市场吸引力不足 |
制度碎片化问题
离岸金融试点多为“单点突破”(如离岸债、FT账户),无统一法律框架,导致政策补丁化、监管碎片化。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例,各区域政策协同不足,未形成“中央统筹+地方立法+区域协同”机制。
缺乏实践—反馈—优化循环,政策调整滞后于市场需求,这与离岸金融需要的灵活创新环境不相适应。
法律国际化挑战
法律国际化程度低直接制约了非居民参与意愿。国际商事合同适用中国内地法律比例仅12%,仲裁裁决执行率72%,远低于中国香港的89%和95%。
现有法律未充分吸纳离岸业务纠纷案例(如跨境信托确权争议),法律适用缺乏实践支撑,降低了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离岸金融市场的信心。
账户体系功能受限
离岸账户体系存在明显功能障碍:FT账户因兼顾离在岸功能,存在“风险隔离不足+效率低下”问题;OSA账户虽纯离岸,却无法开展人民币业务,制约人民币国际化。
上海自贸试验区离岸账户仍局限于外币业务,未充分借鉴2013—2018年“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突破6000亿美元的经验,导致离岸人民币业务滞后严重。
税制竞争力不足
中国内地离岸主体税负高于香港、新加坡,缺乏差异化优惠,导致“资金转道出境”。上海自贸试验区税收优惠无系统性设计,未像海南自贸港试点“离岸绿色债券利息免税”那样,收集国际机构参与数据,税制调整脱离市场实际需求。
03 数字人民币的创新价值:赋能离岸贸易新场景
数字人民币的发展为解决离岸金融面临的问题提供了全新路径。2025年9月24日,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在上海揭牌,标志着数字人民币从国内试点阶段,进入国际运营新阶段。
技术优势与特征
· 高效跨境支付:传统跨境支付体系长期依赖SWIFT主导的“代理行网络”,存在结算周期长、交易成本高、透明度低等问题。数字人民币通过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mBridge)等创新基础设施,能够实现点对点即时结算,大幅降低跨境支付成本与时间消耗。
· 智能合约功能:数字人民币支持加载不影响货币功能的智能合约,实现资金定向拨付和监测,已在预付资金管理、供应链金融、财政补贴等场景应用。这一特性有效降低了经济活动履约成本,提高资金发放及管理效率。
· 可编程性与透明度:基于数字人民币的可编程特性,金融机构可开发出智能合约支付、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等创新产品,推动金融业务模式变革。同时,其区块链特性提高交易透明度,降低反洗钱风险,增强境外用户信任度。
跨境贸易应用突破
近期,中国在离岸贸易与数字人民币融合应用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
2025年10月,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通过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办理了首笔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业务,为试点企业浙商中拓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办理了基于数字人民币项下的首笔离岸贸易货款支付。
这一实践验证了数字人民币在离岸贸易中的可行性和效率优势。同样在2025年8月,深圳市罗湖区联合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成功推动辖区重点供应链企业通过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完成单笔6800万元跨境贸易货款结算。
相比传统SWIFT系统需1至3个工作日,该交易基本实现实时到账,不仅大幅提升了跨境支付的效率和透明度,实现“交易即结算”,还通过去中介化显著降低汇兑和手续费支出,优化企业财务成本结构。
风控能力提升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由于货物不进出国境,不纳入海关统计,订单流、货物流、资金流“三流”分离,给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造成困难。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通过“离岸通”平台整合多方数据,银行可在跨境平台对物流单证进行多数据源综合比对,从船只轨迹、集装箱和货物三个维度拓宽贸易背景信息来源,自动生成真实性核验报告。
技术赋能显著提升了业务效率。根据各家试点银行反馈,通过试点应用场景,可实时核验关键业务信息,可将原本需要1-2个工作日的线下纸质审核流程,缩短至30分钟以内,帮助企业快速完成跨境结算。
04 六位一体:离岸金融生态集成创新路径
要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在离岸贸易中的潜力,需要构建“金融、法律、税收、治理、空间、国际规则”六位一体的离岸金融生态系统。
4.1 金融维度:创新产品矩阵
离岸金融产品需要从基础服务向创新工具拓展。除了传统的离岸债券、离岸银行、航运保险等业务,还应大力发展离岸数字资产、绿色金融衍生品等创新工具。
上海临港新片区已尝试“离岸债券+租赁”产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数字人民币的引入为更多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了可能,如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智能合约担保的贸易融资等。
具体而言,可构建三层产品体系:
· 基础层:巩固离岸债券、离岸银行、航运保险等传统业务;
· 创新层:大力发展离岸数字资产、绿色金融衍生品等创新工具;
· 特色层:拓展离岸租赁、离岸信托等特色服务,形成综合竞争力。
4.2 法律维度:设立离岸法律适用区
中国离岸金融发展面临法律国际化程度低的挑战。国际商事合同适用中国内地法律比例仅12%,仲裁裁决执行率72%,远低于中国香港的89%和95%。建议制定上位法 《离岸金融法》 ,作为基本法统领全局。立法前,必须在自贸区进行3-5年的充分试点,积累数据,避免“纸上谈兵”。
在特定区域(如上海临港)允许国际商事合同优先适用国际公约或普通法,目标将普通法适用率提升至70%,仲裁裁决执行率提升至95%。设立国际离岸仲裁中心,大幅提高外籍仲裁员比例。
4.3 税收维度:平衡优惠与合规
税制缺乏竞争力是中国离岸金融发展的短板之一。中国内地离岸主体税负高于中国香港、新加坡,缺乏差异化优惠,导致“资金转道出境”。可对接OECD全球最低税率(15%),对关键离岸业务(如绿色债券利息、基金收益)实施免征或递延纳税等差异化优惠,提升吸引力。
上海自贸试验区已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为更全面的离岸税收制度创新积累经验。海南自贸港可先行试点“离岸绿色债券利息免税”,收集国际机构数据,确保税制调整贴近市场实际需求。
4.4 治理维度:科技赋能监管
新型监管模式需要平衡风险防控与效率提升。可推广监管沙盒,建立跨境监管协作机制,实时监控离岸资金流动。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利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不可篡改、数字签名和多方共识等技术特点,对接税务、保险、银行、企业、物流等多方数据源,为银行和企业提供跨境贸易、投融资数据和技术支持服务。
深圳前海建立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框架将异常交易占比控制在0.3%以下,为离岸金融风险防控提供了有益实践。
4.5 空间维度:区域错位发展
中国离岸金融发展可构建“上海核心、海南特色、前海创新”的梯度发展格局。
· 上海临港:打造为核心承载区,重点发展离岸债券与高端航运金融。2023年临港新片区人民币离岸贸易结算占比已达25%,较试点前提升15个百分点。
· 海南自贸港:探索面向东盟的离岸金融与绿色金融创新。2023年离岸贸易额1200亿元,配套“结算便利化”政策(凭合同+物流单据收付汇)。
· 深圳前海:深化跨境金融与数字金融试点。2023年“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规模8600亿元,以“宏观审慎+微观监管”将异常交易控在0.3%以下。
4.6 国际规则维度:从对接者到制定者
中国需要主动对接CPTPP、DEPA等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数字货币监管、绿色金融标准等领域,将中国的试点实践经验转化为国际规则。
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通过遵循“两头在外”原则(资金在外、业务在外)及国际规则,表明中国不寻求构建封闭的数字货币体系,而是致力于与现有体系互联互通。
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mBridge)项目中,中国央行与阿联酋央行、泰国央行及香港金管局联合发起合作,探索分布式账本技术和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实现更快速、成本更低和更安全的跨境支付和结算。这种参与为未来中国在跨境数字货币规则制定中赢得了话语权。
05 从实践到制度:离岸金融与数字人民币融合发展路径
离岸金融与数字人民币的融合发展,需要从实践出发,通过“实践—反馈—优化”循环,逐步完善制度框架。
5.1 账户体系升级
现有账户体系功能受限制约了离岸金融发展。FT账户因兼顾离在岸功能,存在“风险隔离不足+效率低下”问题;OSA账户虽纯离岸,却无法开展人民币业务,制约人民币国际化。
可打造“本外币合一的新型OSA账户体系”,在保持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全面纳入人民币业务,并无缝对接CIPS和数字人民币系统。
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实践为账户体系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2003年,交行、浦发等四家持牌机构率先试点离岸外汇存贷业务,政策仅央行“禁止境内外账户随意划转”的原则性指导。
20年实践中,市场逐步突破瓶颈:2013年上海自贸区试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2018年探索“本外币一体化融资”,当年规模突破6000亿美元。政策顺势跟进,2019年《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将验证有效的“负面清单管理”“风险准备金比例”的做法升为规范。
5.2 制度型开放
中国离岸金融建设正从“政策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跃升。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其他自贸试验区或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这些措施涵盖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数字规则、知识产权等七大领域,其中服务贸易领域的8项措施尤为关键。作为改革创新的试验田,临港试点形成的制度成果正加速向全国辐射。比如“离岸贸易主体白名单管理”“跨境资金池便利化”等创新举措,已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复制推广。
这种“先行先试-制度输出”的模式,不仅推动全国贸易金融领域规则体系优化,更通过营商环境、税收政策、法律监管等维度的系统创新,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制度支撑。
5.3 发展路径:“实践先行、政策护航、立法收官”
基于全球镜鉴与中国国情,我国离岸金融需摒弃“立法先行”,转向“实践先行、政策护航、立法收官”的战略。核心目标是构建涵盖离岸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延伸至离岸公司、贸易、税收的完整生态,这一生态需实践“逐步打磨”,而非法律“凭空设计”。
从国际镜鉴看,成功离岸金融中心均循“区域试点—模式成熟—全国立法”脉络:伦敦上世纪50年代自发操作至1986年出台《金融服务法》,用时30年;新加坡1968年业务起步至1978年出台《离岸银行法》,用时10年;中国香港2003年个人业务试点至2018年修订反洗钱条例,用时15年。
基于此,中国离岸金融政策应分三步走:
· 第一步(2025年前):扩大自贸试验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试点,在上海、深圳、海南推“离岸金融生态区域”,允许试点离岸保险、租赁、信托,暂免部分限制但需实时报送数据;同时探索“跨境离岸协同”,借中国香港经验为中国内地企业提供离岸融资,共享风险数据,积累3~5年实践。
· 第二步:待模式成熟后,央行、外汇局等联合出台离岸金融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模块化设计:“鼓励模块”确认成熟模式(如本外币账户、10%税率),“防控模块”规范洗钱、逃税,“空白模块”预留未成熟业务空间。
· 第三步:待规模破5万亿美元、风险机制经周期检验后,制定离岸金融法,固化试点政策、行业惯例与国际规则,明确市场定位、监管协同与法律适用。
06.创新实践:ABST/SDRC模式与数字人民币的深度融合
李健博士提出的"第二金融"体系,以服务资产货币化交易(ABST)为核心工具,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数字金融生态:
1. 特别提货权(SDRC)创新机制
SDRC作为离岸人民币清算坐标参照单元,通过锚定一篮子实物商品,建立了连接实体货物与数字金融的价值尺度。这一创新有效解决了传统跨境贸易中信用传导不畅、价值评估不统一等痛点。
2. 多层次基础设施支撑
· 战略层:以人民币国际化为主线,服务国家金融安全战略
· 生态层:构建"数字银联+货权登记中心+跨境人民币数字银行"三位一体的金融基础设施
· 应用层:通过集卡e家、边贸e通、现货e采等平台实现场景落地
3. 科技赋能的风险管控
借助区块链、物联网、5G等技术,实现贸易全流程的可视化、可追溯和可验证,为监管沙盒机制提供了技术支撑。
未来,随着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和离岸金融生态的持续完善,中国将在全球金融格局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实践表明,成功的金融创新往往源于市场需求与技术发展的深度融合。 数字人民币与离岸金融的有机结合,既是对传统金融体系的补充完善,更是面向未来的战略性布局。这一创新探索不仅将助力我国实现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的跨越,更为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提供了中国方案。
07结论:迈向制度型开放的离岸金融新生态
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的设立,标志着中国离岸金融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通过“六位一体”的系统性重构,中国正从离岸金融的“规则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制定者”。
离岸金融与数字人民币的融合发展,正在重构跨境贸易的金融基础设施,产生多维度战略价值:
· 提升跨境支付效率:传统跨境支付依赖SWIFT+代理行模式,存在效率低、成本高、透明度不足等问题。数字人民币依托区块链等分布式账本技术,能够实现点对点即时结算,大幅降低跨境支付成本与时间消耗。
·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数字人民币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新的路径。传统人民币国际化受制于清算效率、可操作性等问题,数字人民币通过技术特性大幅提升跨境支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从技术层面消除人民币国际使用的障碍。
传统货币国际化依赖贸易结算与金融投资“双轮驱动”,而数字人民币通过跨境支付切入,打造“支付先行-投资跟进-储备发展”的新路径。随着数字人民币在离岸贸易中的应用不断深化,一个兼具中国特色与国际竞争力的离岸金融新生态正在形成,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新路径,为全球金融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历史不会重演,但会押韵。伦敦、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实践表明,业务是政策的源头活水,唯有实践中生长的规则,才能持续推动金融的开放创新。
中国离岸金融不必急于求成,坚持“业务探路、政策随行”,方能在全球竞争中占据主动,打造中国特色的离岸生态。这不仅是离岸金融的发展之道,更是我国金融高质量开放的必由之路。
最终,这一创新探索的成功,将不仅取决于技术本身的先进性,更依赖于顶层设计的智慧与持续的制度创新。它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开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实践-反馈-优化”的循环,不断打磨这一新生态,最终实现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的历史性跨越。
(作者感谢文中所涉公开文献、政策文件及项目白皮书等参考资料,它们为本文观点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数据与洞见。)
李健,金融博士,金融数字化与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场景创新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大数据与产业化发展智库课题组负责人/跨填数字金融供应链结算科技场景创新专家/数字金融生态战略专家,第二金融:ABST服务资产货币化交易创始人。中国民主建国会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决策咨询基地研究员、数字人民币场景金融产品创新实验室负责人,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创业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金融校外导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金融校外导师、上合组织国际结算创新服务专业委员会首席高级顾问、宁波保税区跨境供应链管理与结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与首席金融架构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