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中经联播讯(张士龙 通讯员 郑茗文))3月31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辽宁法院加强海事审判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成富出席发布会,解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海事审判服务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紧扣辽宁省委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海上辽宁”的战略部署,从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精准赋能海洋产业转型、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和打造国际纠纷解决优选地等六个方面提出17条举措,旨在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海事审判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
《意见》明确,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凝聚海洋经济发展合力。在辽宁省法院指导下,建立大连海事法院与沿海六地中级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辽河中级人民法院)的跨区域司法协作工作机制。同时,强化涉海执法司法协同联动,主动对接交通运输、海事、海警、海洋渔业、自然资源、海关、边检等行政主管机关。
《意见》提出,聚焦重点领域需求,精准赋能海洋产业转型。加强新兴产业法律问题前瞻性研究,及时总结裁判规则,发布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服务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法审理海上保险、航运金融、船舶租赁、商渔船碰撞等纠纷,保障传统海洋产业稳健运行。推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三无”渔船流转、非法用海等行为,筑牢海洋生态文明司法屏障。

《意见》明确,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夯实高质量发展制度根基。严格落实海事法院专门管辖规定,深化海事刑事案件试点工作,统筹优化大连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布局。
《意见》提出,扩大海事国际影响,打造国际纠纷解决优选地。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每年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完善海事司法、仲裁与调解“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服务“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冰区航行等新兴领域法律问题。
《意见》还就建强高素质海事审判队伍提出要求。
发布会还通报了“十四五”时期4个辽宁法院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辽宁高院民三庭庭长贾春雨,辽宁高院环资庭庭长李云波,大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传喜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人大代表王晖,省人大代表关淮、那葆佳,辽宁省政协委员张鑫辉和驻辽2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