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陈源 陈子彧 刘海源)在医药购销领域反商业贿赂力度持续加大的背景下,一场聚焦“营销费用支付合规”的专题讲座近日在杭州举行。来自医药研发、生产、流通及合规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的50余位企业代表,围绕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及行业纠风工作要求,深入探讨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的实践路径。

6月5日,由杭州金华商会食品药品分会主办、药闻天下与和泽医药承办的“医药企业营销费用支付合规问题专题讲座”在杭州市钱塘区药闻科技园举办。会议重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及《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对医药营销合规提出的新要求。

杭州生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杭州金华商会食药分会副会长朱红锋指出,随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文件出台,医药购销领域反商业贿赂工作将进一步聚焦“全流程、大数据的穿透式监管”,医药企业大额营销费用支付合规问题成为行业痛点与风险点。在CSO外包、学术推广、会议赞助等业务场景中,如何既保障市场推广刚需,又守住合规底线,已成为药企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金华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主任张纲在致辞中表示,合规是医药企业行稳致远的基本前提,地方政府将持续推动药企将合规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杭州金华商会秘书长胡杰介绍,商会正通过搭建政策咨询与法律服务平台,助力会员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和泽医药总经理倪晟指出,在新版MAH制度下,药品持有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营销费用合规既是法律红线,也是企业信誉的底线。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朱觉明律师作主题讲座时指出,当前监管逻辑已从“行为主体追责”转向“利益主体与源头追责”,实行全链条穿透式执法。他特别强调,营销合同的合规必须做到实质真实:服务内容应具体可验证,价格须公允且不得与销量挂钩,服务商须具备真实履约能力。同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必须对第三方服务商进行“向下穿透”管理,尽到审查与监督义务。

与会企业代表围绕新规下MAH与CSO的权责划分、费用报销标准、内部风控机制等议题与专家展开深入交流。
本次专题讲座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与实务对话,为医药企业应对营销费用合规挑战提供了操作性指引。业内人士表示,在穿透式监管常态化背景下,医药企业唯有主动将合规要求嵌入营销与管理全流程,方能实现稳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