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讯(欧阳雪 张宇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飞6月7日在该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强调,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在于法治化保障——因为法治提供明确的预期。当天,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在京正式成立,同步启动“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近百位法学、金融、企业及新闻界代表出席。

于飞在讲话中指出,经济要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要发展,必须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一旦有了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就能清楚地知道:什么样的行为能得到保护,什么样的不利行为会招致什么责任。“这些才是使营商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的源头。”
作为长期从事民法教学与研究的学者,于飞系统阐释了《民法典》中支撑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四大根本性制度。一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制度,无论主体大小强弱,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二是财产权制度,确立交易的基础;三是合同制度,确定交易的过程和工具;四是侵权责任制度,保障交易成果不被非法侵害。“民事主体制度确定平等的交易主体,财产权制度确定交易的起点,合同制度确定交易的过程和工具,侵权责任制度确定交易的结果不被侵害。这四项制度如果都能落地,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自然就具备了最重要的要素。”
于飞提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有两个关键点:一是“法”,二是“商”。“法”是手段和保障,“商”是目的和结果——促进经济发展。中国政法大学以法学为优势和特色,同时经济学、工商管理等学科协同发展,长期走“法商融合、相互促进”的特色发展路线。今天研究中心的成立,正是法商融合的又一璀璨成果。
于飞代表学校对研究中心提出三点希望:第一,服务学校“一中心多基地”发展战略,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向雄安、海南、新疆、四川等战略要地开放延伸;第二,广泛链接各方资源,在链接过程中产生新的增长点、形成共同理念、促成共同行动;第三,广泛服务于政府、企业和社会,在社会服务中实现自身价值提升。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法治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成立,以及公益大讲堂的常态化举办,将为各地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持续的法治动能,助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实体经济行稳致远。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辑黄凤荣在主持主题演讲时表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必须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研究中心将持续立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优势,下沉地方调研、对接政企需求,以法治力量护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