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




中经联播讯(欧阳雪 刘莎)6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成立仪式在京隆重举行。同步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 - 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汇聚法学界、金融界、企业界及新闻界近百位专家学者与实务代表,共同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理论前沿与实践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四川研究院名誉院长、前商学院院长商文江,中国制造业金融研究院院长邹平座,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管晓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会长张柔桑,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徐家力,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朱崇坤,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中国行业报协会副会长李振中,上海大学法学院企业法治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何忠成,心海集团董事长、北京山东企业商会副会长鲍世超,中科投资董事长吴晓平,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政务部主任候占厂,清华大学中俄战略研究所研究员邹启先等出席活动。

时代之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于飞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全国各省市密集落地营商环境优化政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聚力招商引资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中国政法大学立足法学顶尖学科优势,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开展系统性课题研究,旨在打通法学理论、金融研究、政府实务、企业发展之间的沟通壁垒,为地方政府破解招商引资实操难点提供智力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于飞强调,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词,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关键词。经济要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要发展,必须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而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在于法治化的保障——因为法治提供明确的预期。

于飞进一步阐释民法四大根本性制度与营商环境的内在关联。一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制度,无论主体大小强弱,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二是财产权制度,涵盖确权、交易与保护三个环节;三是合同制度,作为交易过程与工具的确定机制;四是侵权责任制度,保障交易成果不受非法侵害。“民事主体制度确定平等的交易主体,财产权制度确定交易的起点,合同制度确定交易的过程和工具,侵权责任制度确定交易的结果不被侵害。这四项制度如果都能落地,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自然就具备了最重要的要素。”


谈及“法”与“商”的关系,于飞表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有两个关键点:法治是手段、是保障,商业是目的、是结果。中国政法大学以法学为优势和特色,同时经济学、工商管理等学科协同发展,商学院在商文江院长带领下长期走“法商融合、相互促进”的特色发展路线。今天研究中心的成立,正是法商融合的又一璀璨成果。

于飞代表学校对研究中心提出三点希望:第一,服务学校“一中心多基地”发展战略,与法学深度融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不困守于校园之内,而是向雄安、海南、新疆、四川等战略要地开放延伸;第二,广泛链接资源,在链接过程中产生新的增长点、形成共同理念、促成共同行动;第三,广泛服务于政府、企业和社会,在社会服务中实现自身价值的提升。

公共服务品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正底座



全国政协委员商文江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为切入点,展开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层论述。他指出,今年6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提取情形由6种拓展至9种,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等用途,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这一修订及时回应了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的趋势,体现法律制度对社会结构变化的主动适应。“一个法律制度能够及时回应社会结构变化和群众需求,本身就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体现。”

商文江着重分析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与中国商业实际相结合的问题。世行于2022年底将评估体系由DB全面升级为B-READY,从监管框架、公共服务与效率三大维度对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考察,其核心指向是公共服务能力。然而,国际标准与中国实际之间存在不容忽视的差异。他以“异地执法”为切入口指出,近年来“远洋捕捞”式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跨区域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及个人财产,程序上扩张地域管辖,实体上扩张入罚入罪,裁量上扩张罚没。“这类行为不仅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更严重打击了企业家的投资信心,使市场主体无法形成稳定的行为预期。”商文江表示,值得关注的是,“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已写入“十五五”规划建议,体现了国家层面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

商文江结合自己曾长期在地方政府工作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经历指出,2024年8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以19项禁止性条款划清政策“红线”,明确禁止无依据的税收优惠、差异化补贴等行为,终结了传统“拼政策洼地”的“内卷”竞争。在这一制度变革背景下,各地招商引资工作实际上比拼的是两大能力:一是产业生态和配套环境的完善程度,二是公共服务品质的高低。真正吸引优质企业和人才长驻的关键因素,已不再是短期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而是长期稳定、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与公共服务。

商文江鲜明地提出,公共服务品质才是招商引资的真正底座。这一底座至少涵盖三个维度:法治保障的可预期性——执法的规范性、公平性和透明度;行政服务的便捷高效——“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数字化政务服务能力;制度供给的持续优化——财政、税收、人才等配套政策的稳定性和协同性。“各地应当将建设重点从‘拼政策洼地’转向‘拼服务高地’‘拼法治高地’,这才是真正能够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招商的坚实基础。”

多维透视:从金融法治到系统工程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管晓峰发表《营商环境与经济系统工程和法治系统工程建设路径探讨》主题演讲,从系统工程高度阐释营商环境与经济、法治两大系统之间的内在耦合关系。他指出,营商环境的优化绝非单点突破,而是需要经济规律与法治保障同频共振、协同推进,为构建整体性治理框架提供了重要方法论启示。


中国制造业金融研究院院长邹平座从宏观金融与数字经济交汇的视角,剖析数字时代法治治理的新挑战与新机遇。他认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亟需与之匹配的法律制度供给,优化法律治理环境不仅是防范风险的“安全阀”,更是激发创新活力的“催化剂”。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柔桑发表《法治化是发展经济、招商引资的长期性建设》主题演讲。他强调,招商引资的短期优惠政策固然有效,但真正能够筑巢引凤、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是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地方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体现,唯有持续筑牢法治根基,方能保障商业有序、发展长久。


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徐家力以《律师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为题,阐述律师作为“法治纽带”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核心地位——从立法建言到合规指引,从纠纷化解到涉外护航,律师以全流程专业服务为市场主体筑牢法治屏障。他认为,律师的作用如何,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标尺。


心海集团董事长鲍世超从实业界视角,分享企业落地地方时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实诉求。他结合心海集团多年的跨区域投资实践,提出“四方联动”机制,将商会、学界、法律服务机构与地方政府紧密连接,为招商引资全生命周期注入法治动能。“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是政府的承诺,更是市场主体敢投、愿投、长投的信心之源。”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课题组组长胡继晔发表《法律起源对金融发展的国际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主题演讲,从法律起源视角揭示不同法系对金融发展的影响。他着眼于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在投资者保护、司法效率等方面的差异,立足我国“大陆法底色+政策驱动”的现实,提出完善投资者与债权人保护、优化金融司法体系、借鉴判例补充等本土化改良路径。

交流发言:直击痛点,共谋良策



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崇坤发表《民营经济促进法司法适用问题》演讲,精准剖析原则性条款多、平等权认定难、维权成本高等突出问题,建议加快司法解释、统一民刑案件裁判标准、建立涉企案件质量考核机制。他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以《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问题与完善路径》为题,剖析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中存在的隐性壁垒、差异化补贴、地方保护等突出问题,提出健全审查细则、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等务实路径,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支撑。


中国行业报协会副会长李振中提出,媒体不仅是营商环境的监督者,更是传播者、促进者和政企“连心桥”。舆论监督与正向传播,是推动法治落地、优化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力量。


上海大学法学院企业法治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何忠成将信用从辅助工具升维为法治营商环境的“底层逻辑”,创造性提出“一核双轴四支柱”框架,直击当前信用体系重惩戒轻赋能、修复难、政务诚信缺失等痛点。他强调,信用必须可逆、可修复、公平包容,为“十五五”新型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清晰路线图。

展望: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辑黄凤荣在主持主题演讲时表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数字金融合规发展研究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必须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接下来,研究中心将积极对接地方政府开展合作,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库支持和实务服务,调研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同时,积极对接商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等开展多形式合作,把公益大讲堂作为重要抓手,整合更多法学、金融行业专家、政企实务专家、资深律师、产业领军企业家加入这一事业。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法治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成立,以及公益大讲堂的常态化举办,将为各地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持续的法治动能,助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实体经济行稳致远。未来,研究中心将持续立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优势,下沉地方调研、对接政企需求,以法治力量护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崔岳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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