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去产能如何安置人员 人社部回应可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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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全国政协就“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工作,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工信部、人社部、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作为相关提案的承办单位现场对工作作出回应。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表示,对再就业困难的大龄职工可实行内部退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职工本人自愿,企业统一,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发改委-关注退出企业规模测算分流人员费用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对今后一段时期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将用法制化和市场化手段化解。 

企业承担化解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责制定落实方案的实施,中央给予政策支持,以职工安置为重点,通过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做好转岗分流工作,落实好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我们感到化解钢铁煤炭产能,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解决好人往哪里去,钱从哪里来,债务谁来担的问题,这也是化解过剩产能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连维良说。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表示,根据国务院安排,现在相关资金发展管理办法具体方案还在研究,并按照大家的要求修改意见,将尽快落实,包括兼顾的对象是什么,应该以人为准,包括产能、下岗人员的人数等等来考虑分配,各个部门会按照大家的要求修改意见,按照中央要求在办法决定之后把钱用得更好。 

哪些企业会分流?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张连起:淘汰化解过剩产能要尽可能兼并重组、改制上市,尽量少破产重组。设置全国各区域主要产业行业减量指标,确定总量,分配配额,允许交易,奖补挂钩。国家提出某个行业去产能总量指标,下放到各省,与奖补资金挂钩,竞争力强的地区和企业可以不减或者少减,竞争力差的地方可以多减。这有利于实现去产能的总量目标,符合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能够增强竞争力。

 

工信部-特别关注退出企业背后的供应链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冯飞认为,在去产能工作当中,工信部分析过若干个风险,其中一个就是大家最关注的人员的安置,政府的作用和市场机制如何有机结合。冯飞表示,在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中,有些企业本来就该退出被淘汰,但如果政府给予一些扶持资金,有可能会产生其他影响。“这个钱怎么使用,是一个重要问题。” 

从其他国家来看,有一个产业援助机制,如果来总结教训,最大的教训是援助机制是针对企业,救企业,而我们不是救企业,而是进行安置,这样可以市场倒逼,和政府支持两个作用结合起来。 

对于中小企业的问题,工信部作为中小企业的主管部门,冯飞表示,将高度关注企业间欠货款和欠费用的问题,一个大企业倒了,整个供应链、产业链会受到很大关联,弱势者是中小企业,有一个覆盖3万户中小企业的调查,发现了这样的问题,国务院领导对这个问题进行部署,发改委等部门共同来研究如何解决。实际上,这个突破口就是大企业怎么去承担更多责任,把中小企业欠款问题解决,特别是跟国资委合作,通过央企来解决这几个问题。 

一些钢铁企业去产能的成功案例,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一企一策”,工作要求非常精准,最重要实施主体是谁,企业在去产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是地方政府,用市场倒逼,地方组织,中央支持。 

人员该如何安置?民建中央:完善过渡期间的社会保障政策,确保临退职工安置。企业根据实际安置职工人数,暂停社保遗留欠费清缴,免除各种社保欠费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维持各项社保业务办理,特别是离退人员的社保业务。同时,企业去产能、处置资产所得,优先用于弥补拖欠的社保资金;加大提前退休力度,如距离退休5年以上、10年以内的职工允许办理内退手续,待距离退休5年时再办理提前退休。

 

人社部-内部安置转岗就业内退或公益岗兜底

 

信长星说,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文件即将出台,文件明确了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主要渠道、工作要求,目标是确保职工平稳过渡,改革顺利推进。化解过剩产能是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将造成一部分职工被分流安置。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据初步统计,煤炭系统涉及约130万人,钢铁系统约50万人。 

他介绍了职工安置的四个具体渠道。一是支持企业内部分流。鼓励企业依托现有的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内部分流安置一批富余人员,而不是简单地把职工推向社会。同时通过加大援企稳岗补贴、鼓励企业吸纳补贴等政策落实,支持有能力的企业更多选择内部安置。 

二是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启动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普遍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增强失业人员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纳入就业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力度。 

三是对再就业困难的大龄职工可实行内部退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职工本人自愿,企业统一,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四是公益性岗位兜底。对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 

分流后怎么办?民进中央:当前,大量需要再就业的职工由于职业技能有限,被限制了再就业的可能性,他们通过培训掌握新技能的需求又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建议灵活培训方式,盘活主流职业教育资源,破除入学门槛,尽量吸纳再就业职工进入职教体系,灵活合理安排时间,提供晚课和周末课选择。同时,建议考虑教育培训机构的连锁经营模式,由职校在化解落后产能的工业园区等相对集中区域,开设集中教学点。

 

教育部-职校企业联合开展职工学历继续教育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表示,作为教育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教育部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推进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职业院校开展招收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与企业联合开展职工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鼓励试点学校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企业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 

郝平表示,推动职业院校深入参与到化解人员转岗与再就业工作中,各职业院校要重视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有关职业院校要面向钢铁企业、煤炭等重点行业企业的职工安置与就业培训需求深入开展调研,结合职业院校实际,努力创新培训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针对性对相关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人员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为他们创造转岗和再就业的机会。 

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争取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尽快联合印发《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即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通过该计划实施,推动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建立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提升农民工学历和技术层次水平,帮助体面劳动、幸福生活、有效服务。 

积极推进继续教育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探索工作,推动指导国家开放大学,做好继续教育工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面向再就业职工建立更加灵活的教育培训方式,使其能够实现边打工养家、边上学培训,在获得技能培训的同时,通过学科积累获得学历证书。(京华时报记者 潘珊菊)


【责任编辑:赵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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