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8月31日北京讯(李文闻 刘莎莎)自然资源部今日正式公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全面施行。这一法规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建立永久基本农田 "优进劣出" 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卫星遥感季度全覆盖监测、储备区制度等创新举措,为全国 15.46 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装上 "电子围栏" 与 "智能调节器",标志着我国耕地保护进入精细化治理新阶段。
政策出台:破解 "刚性有余弹性不足" 难题
据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源于习近平总书记 "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实至名归,必须是稳产高产的良田" 的重要指示,旨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 15.46 亿亩保护目标。当前各地已将保护任务全部落实到地块并上图入库,但实践中暴露出制度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 —— 现行法规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生产必要占用需求缺乏调整规则,难以满足保护与发展的现实需求。
2024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明确要求制定该管理办法,推动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合调整。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对这一部署的具体落实,在坚守红线不突破的前提下,实现了保护机制的创新突破。
四大核心制度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
《办法》构建了四大核心制度体系,形成覆盖划定、管控、保护、优化全流程的管理框架。其中,首次确立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尤为引人注目,明确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划定储备区,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优化调整的主要补划来源。优先划入储备区的包括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等六种情形,省级部门将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储备区规模。
在优化调整机制方面,《办法》创造性提出 "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 的调整原则,允许在保护任务不变的前提下,对划定不合理地块、难以长期稳定利用地块进行调出,同步调入优质耕地。调整需满足储备区内耕地超过保护任务 1% 的硬性条件,并严格遵循县级拟定方案、省级审核、部里更新数据库的规范程序。
针对重点建设项目占用需求,《办法》细化了允许占用的范围,包括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项目、军事国防类项目、国务院批准确需建设的遗址保护项目,以及纳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清单的基础设施项目等。对于战略性矿产及地热、矿泉水等非战略性矿产,允许在永久基本农田上设立矿业权。
此外,《办法》还建立了划定纠错机制,对因技术误差等原因误划入的不符合要求地块,可经省级审核后调整出库,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治理智慧。
地方实践:浙江 "百千万" 工程见证耕地提质增效
在政策落地前夕,地方层面已开展积极探索。浙江省推进的永久基本农田 "百千万" 工程成为集中连片整治的典范。2021 至 2024 年间,该省累计实施 "百千万" 工程 1323 个,项目区总面积达 306.9 万亩,形成集中连片耕地 186.1 万亩。
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使耕地从 16443 亩增加至 26443 亩,3 亩以下碎片化图斑减少 1103 个,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增至 21599 亩,年增产粮食 379 万公斤,耕地亩均租金收益从 800 元提高至 1500 元。而 "九山半水半分田" 的临安区通过 23 个 "百千万" 工程项目,使永久基本农田片区平均规模提升约 12 倍,耕地平均等级由 10 等提升为 8 等,高标准稻田亩产达 800 多公斤。
德清县通过 "百日大会战" 实现 100 天恢复耕地 1.5 万亩,其洛舍镇创新的农村承包地收入分配模式,让土地变 "股票","股票" 变钞票,有效保障了农民权益。这些实践为《办法》的全面实施提供了宝贵经验。
科技赋能 + 司法严惩构筑双重保障
监管技术升级成为《办法》实施的重要支撑。我国已建立卫星遥感监测系统,214 颗卫星实现季度全覆盖监测,0.5 亩以上地表变动可实时预警,为永久基本农田装上 "天眼"。与此同时,司法严惩力度持续加大。
今年 5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吉林省梨树县刘某某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盗挖黑土 3432 立方米,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吉林省柳河县李某某等人以清淤名义盗挖泥炭土 10 万余立方米,价值 713.61 万元,最终以非法采矿罪获刑。这些案例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 "耕地中的大熊猫" 的坚定决心,与《办法》形成监管合力。
中国土地学会专家指出:"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是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但必须坚持 ' 优进劣出 ',绝不允许借机变相侵占良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确保 "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