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房地产or制造业 要哪个

2002年,一位年轻的深圳居民在网上发出一篇长文:“深圳,你被谁抛弃?”在国内引发不小的震动,深圳特区不特、改革意识淡化、发展速度变慢的问题,引起了从官方到民间的不少讨论。现在,这个问题有了新答案——正在抛弃深圳的,是中国的著名公司华为!

从公开信息可知,华为已经开始从深圳的龙岗向东莞迁移了部分业务。2012年,华为在松山湖注册了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2015年,华为终端(东莞)已成为东莞营收和纳税第一大户。深圳龙岗区开始感到强烈的危机感,其内部报告称,今年“1-2月,华为产值占我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7%以上,并且产值增速将近40%,比全区水平高出将近25个百分点,若剔除华为,我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则下降14.3%”,“虽然华为核心部门仍在我区,但华为部分业务存在迁走的可能”。2015年上半年,为华为提供餐饮服务的点典餐饮公司的营业额大幅下滑,就餐人数从13万多减少到10万多。政府人员前往调研,侧面印证华为留深人数在减少。

作为中国最具创新能力、始终坚持做制造业的民营公司,华为是中国极少数在全球舞台上有竞争力的企业。对这样的著名企业,深圳是如何弄得华为待不下去了,要转移业务呢?

从悦涛在“深圳经济观察”上发表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最重要的祸因还是房地产。早在2009年底,龙岗区政府表示愿意帮华为解决周边配套和环境,顺手打造一个以华为为核心的新城。2011年,龙岗区政府宣称,“华为科技城”由政府投资110亿,华为投资200亿,共同打造科技新城。其中有华为国际会展中心、华为控股全球总部等。但是随后,这个地方不断挤进来各种地产项目,而且都是商业、住宅开发商。各类商业项目全都打上了华为的标签,大肆推介。有的楼盘都已经卖出去了,但宣称给华为的地块连旧改都没完成。“炒”作之下,华为对此项目的反感渐生。2015年5月,华为企业沟通部对员工澄清:“‘华为科技城’与华为没有任何关联,华为既不投资也不购买,与华为无关,该名下所有物业均与华为无关。未经华为许可而实用华为名义进行城市区域命名或房地产开发,是对华为的侵权,我们已致函相关政府部门,希望停止使用‘华为科技城’这一名称。”在华为的强烈要求下,该科技城最终更名为“坂雪岗科技城”。

华为创始人任正非曾经明确表达了对房地产泡沫的厌恶,他表示,“高成本最终会摧毁你的竞争力。而且现在有了高铁、网络、高速公路,活力分布的时代已经形成了,但不会聚集在高成本的地方。”他表示,“深圳的房地产太多了,没有大块的工业用地了。大家知道大工业的发展,每一个公司都需要一定的空间发展。工业现代化最主要的,要有土地来换取工业的成长。现在土地越来越少,越来越贵,产业成长的可能空间就会越来越小。这些人要有住房,要有生活设施。生活设施太贵了,企业就承载不起;生产成本太高了,工业就发展不起来。”华为外迁的原因虽然不少,但最关键的还是当地的房地产炒作氛围,让实业和地产彻底走向了对立面。

这个例子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足以值得警醒。不客气地说,在华为外迁问题上,深圳市以及龙岗区的官员们,就是在短期房地产利益面前迷了眼,没有认识到房地产推高的成本,对所有产业都有巨大的杀伤力。对地方政府来说,搞土地经济当然来钱快,而且有巨大的利益寻租空间(时任龙岗区委书记蒋尊玉现在已经落马)。然而,当地方政府只追逐短期利益时,实际上为地方的长期发展埋下了一颗“毒药”。在现有的官员考核体制之下,对于有任期、有财政增收压力的地方官员来说,似乎很难要求他们以长远目光来看发展环境,但如果连华为这样从深圳本地发展起来的企业都待不下去了,深圳官员显然是因小失大。

官员的定位不是商人,不能只盯着地方财政的钱袋子。从政治上来看,问题也不小。深圳一向在全国有创业环境好、创新意识强、政府服务到位的声誉,如果创新型科技企业被高成本逼走,深圳无疑会砸了自己的招牌。“房地产兴、制造业衰”,这是中国绝大多数城市的现状,也是过度城市化之下最坏的一种发展结局。

现阶段,国内城市在普遍承受过度城市化带来的恶果,地方发展受到多方面的约束:一方面,房地产泡沫严重、库存高企,而且高房价抬高了城市发展的刚性成本,几乎所有城市产业都在为房地产打工;另一方面,产业空虚化之下,地方现在也梦想能够降低产业发展成本,吸引企业和人力资源集聚;第三方面,在高债务压力下,地方政府又担心房价大跌,不得不托住房价,以防房价大跌戳破泡沫,引爆当地的债务风险链条。这种处境,正是安邦咨询(ANBOUND)首席研究员陈功提出的城市化“危机三角”模型的自然结果(陈功,《颠覆世界的城市化》,2015年9月)。

在中国新型城镇化的下半场,城市官员们都应该抛弃继续大搞房地产、搞土地财政的梦想,中国的房地产已经盛极而衰,走在长长的下坡路上。不要再奢望短期靠房地产饮鸩止渴,这只会在土地经济的漩涡里越陷越深!对每一个决策官员都要问一句:要房地产,还是要制造业?

【责任编辑: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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