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保健品市场欺诈营销现象调查

近日,网上传出一则消息:一名八旬老人花了近40万元购买保健品,最后身无分文流落街头,被民警送到救助站。

民警询问得知,老人叫孙传华,在武汉这几年,他经常被人拉到写字楼、私人药店参加各种推销保健品的讲座,每个星期至少两三次。随着购买的保健品越来越多,退休金开始不够用了,每天把馒头、包子当主食,几乎没有吃过鱼、肉之类的荤菜。7月中旬,他连房租都支付不起了,被房东拒之门外。

这一消息引起社会关注。有网友说,保健品推销,已经成为诈骗老人的代名词。老人被保健品推销商哄骗而掏空积蓄,乃至变卖家产的现象不是个案,有关部门应该加大打击力度。

也有网友认为,老人购买保健品容易上当,多数情况下在潜意识里是自愿的。子女在诅咒没良心的保健品营销时,也应理性地从社会和自己身上找找原因。老年人缺少社交活动,大多数子女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而商家的推销活动正好给他们提供了交流的平台,满足了他们的心理空缺和失落。

记者采访得知,保健品是否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有益,其生产销售是否合法合规,不仅普通人不甚了解,就连许多保健品消费者对此也知之甚少。那么,保健品市场的神秘面纱背后究竟暗藏什么玄机,为何屡屡有人上当受骗?

销售员手中有现成台词

冯清与保健品的交集,源于他所学的生物专业。当与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签约时,冯清暗自庆幸,“几个月的应聘总算没有白忙乎,终于找到了专业对口的工作”。

正式上岗后,公司对冯清和一同应聘的新员工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类似在大学里的军训,冯清每天早上6点起床,然后开始晨跑、喊口号、分组竞争。

培训过程中,冯清慢慢发现,他应聘的公司主要生产保健品,而他的工作则是保健品推销员。其间,不断有老员工讲述自己的经历,开篇都是打鸡血似的心灵鸡汤,描述团队氛围好、上升空间大等一系列前景。

此时,冯清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误入了传销组织?然而,老员工的一句话,让蜗居在地下室的冯清热血沸腾:“我在公司不到4年,就实现了全款买房的小目标。”

培训过后,冯清被公司分配到一家“健康馆”去上班。“健康馆”设在一个小区里,冯清每天早上拉小区里的老人来馆里免费测量血压,仔细给老人分析身体出现的各种症状,介绍保健品有哪些好处。对于购买了保健品的老人,按照公司制定的内部教程,3天以内打电话问候有没有服用;7天内上门拜访了解服用效果;21天后继续上门,增加感情。

冯清说,对于老人,不管年龄有多大,一般不要叫他们爷爷奶奶,而是叫叔叔阿姨,这样显得他们更年轻;“保健品”三个字也不要说,容易让老人产生戒备心,要说时只能说“保健食品”。

为了应对顾客的各种问题,冯清和同事每晚都会在一起协商。

针对每个老人的性格、家庭以及收入状况进行分析,筛选买得起保健品的“优质客户”,制定下一步的聊天话题,包括见面后该如何和老人说第一句话。

据冯清介绍,一些老人在服用保健品后会觉得精神好,这与老人的自我心理暗示有关。一些长期购买保健品的老人,可能并不认可保健品。但为了显示自己见多识广,也会主动给其他正在犹豫的老人分析保健品的好处。

2018年3月,河北一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保健品诈骗案。警方在现场发现,一个又一个操作间的办公桌上,放着所谓的说话艺术和剧本,和患者打电话或发微信问诊时,或美言关心,或刻意吹捧,或嬉笑挑逗,或小恩利诱,每种套路,都有几十上百句现成台词。即使只有高中甚至小学文化,只是照着剧本就可说话,场景设计、聊天内容都有详细标注,客户可能提到的问题,都有应对方案。

暴利驱使商家违规宣传

王明最近翻看微信朋友圈,发现以前一起玩到大的小学同学李兴,穿着白大褂一本正经地在推销保健品。原来这位小学同学干起了保健品业务,摇身一变成为李教授了。仔细看看他朋友圈的晒图,当天收入起码3000元,这让王明惊讶不已,连忙拨打电话过去打探情况。

“李兴,我看你小子一天就能入账3000元,里面能赚多少?”

李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保健品利润还行,3000元赚2500元吧,主要是后面的回购,基本上是按疗程来,只要宣传到位,服务做好了,赚钱不是问题”。

王明在交流中发现,李兴目前就职于一家保健品公司,该公司主推一款保健品,可以治疗关节炎、高血压、神经痛、中风、冠心病及一些常见的中老年慢性疾病,一瓶的进价是300元,售价8000元。粗略计算,该公司一年的销售额高达十几亿元。

“其实,利润不是靠技术和质量,而是靠营销,当一个老人成为顾客时,我每天有8个小时陪在老人身边,陪老人买菜、帮老人做饭。我这里有不少购买保健品长达5年以上的老人。”李兴以一副资深销售员的口吻说。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保健品商家深谙此道。据王明介绍,他今年组织过一次120元杭州三日游的活动,包下食宿费、交通费以及景点门票,实际成本远高于120元。在这样的旅游项目中,白天陪老人划船、唱歌;爬山时帮老人背包;晚上还给老人端洗脚水、点蚊香。

三日游之后,在“医学博士”的讲解下,80%以上的老人会买保健品。

知情人告诉记者,保健品销售的模式很多,但万变不离其宗,大体上有“四大套路”为支撑,分别是:免费赠礼作饵、健康专场洗脑、专家义诊推销、亲情营销维系。

2018年6月9日,浙江公安机关打掉一诈骗团伙,这一团伙的成员每天召集老年人参加所谓的健康讲座,给老年人鸡蛋、蓝莓饮料、膏药,还免费提供保健按摩。最后,诱骗老年人购买售价为2999元一盒的蜂胶。这一团伙骗取到40万元后,立即终止了返现活动并关闭店铺组织人员离开,导致几十名老年人上当受骗。

民警调查发现,老人购买的蜂胶,一盒进价仅为195元。

“药品需要通过严格的临床测试,如果保健食品真的有如此神效,那企业还生产药品干什么?”一位药剂专家告诉记者,药品大部分都是国家限价的,利润不高,而保健品利润可以到百分之几百。低成本、高利润,也是保健品商家和销售者进行虚假宣传的重要原因。

老人买保健品多是希望有人陪

按照广告法的规定,保健食品不得宣传治疗功能。但如果不宣传治疗功能,许多保健食品根本卖不出去。于是,商家们纷纷改变营销模式,将营销转入“地下”——会议营销。

会议营销主要是开办各种所谓的健康讲座,一般是在早上6点半开始,然后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上班之前结束。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健康讲座等保健食品的会议营销,当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由哪个行政部门审批和监管。如保健品的质量监管属食药监部门,虚假广告的监管属工商部门,行医问题的监管属卫生部门,违反社会治安及诈骗犯罪的监管属公安部门。“由于缺少多部门联动配合的协作机制,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干妈,您最近身体感觉怎么样呀?”

刘女士见到自己的“养生顾问”又来了,心里乐开了花,连忙开门迎客。

刘女士71岁,从一家国企退休多年,儿女都在外地。不久前,她受邀参加了某企业举办的健康讲座,在现场不仅享受了免费的义诊,还拎回了一堆小礼品。更让刘女士开心的是,有人认自己当干妈,隔三岔五就来为她按摩、洗脚、聊天……服务细致周到,给刘女士枯燥无味的生活似乎增添了几分乐趣。

“干妈,您的糖尿病这么多年都没好,要不试试我们公司的这款干细胞保健品,专治糖尿病,效果非常好。”在一次保健品公司组织的韩国游中,刘女士在“干女儿”的鼓动下,一次性购买了3盒,合计1.3万元,回家后开始服用,“专家说了,吃了后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都没了”。

之后的几个月,参加保健品推介会成了刘女士最大的乐趣,多的时候一天好几场,来回都有专车接送。“干女儿可好了,走在路上发现我的鞋子不合脚,一个电话就送来新鞋,比自家儿女还孝顺!”刘女士说她胸前经常挂着的红色挎包,也是干女儿的公司赠送的。

“老人家上了年纪,身体机能都开始退化了,多吃点保健品才能让老年生活更加有质量,以免遭受病痛折磨。”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每个月4800元的退休金几乎都用来买保健品,多年的积蓄也花的差不多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刘女士的子女发现母亲房间堆满了保健品,还有一堆按摩器、床垫、净水器等,品种多达几十种,子女纷纷劝她停止购买,别再上当受骗。可刘女士根本听不进去,每次都会气呼呼地说:“又不用你们掏钱。”

“自打她沾上保健品之后,有病不去看医生,正经的药也不吃,觉得只要吃了这些保健品,一切都好了。”在老人的抽屉里,刘女士的女儿翻出了一叠叠购买保健品的收据。“上面的数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连张正规发票都没有,全是收据。”刘女士的女儿对此很愤怒。

曾经从事过数年保健品销售的小凯告诉记者,在这个行当,认“干爹”“干妈”是保健品营销的常见手段。“孤独”和“怕死”是老人的两大通病。推销员抓住老年人孤独的心理,对老人嘘寒问暖,关心老人的疾病,通过亲切交流获取老年人的信任后,再适时推销保健品。

“谁的‘孝道’尽得更贴心,与‘爹妈’的‘亲情’更稳固,谁就能获得更多更长远的销售收益。”小凯说,“亲情营销”牌打得怎么样,更大程度上决定了保健品客源的广度和黏性。

“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伤及的多是老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保健品推销,已经成为诈骗老人的代名词。这主要是老人有一些特殊心理容易被利用,因此落入一个个营销陷阱。

一位姓温的老伯说,老人去买保健品,大多是心里空虚,希望借此有人陪陪自己。其实很多时候,他都不想买那么多保健品,只是那些销售员特别热情,觉得不买都不好意思。

近日,公安部组织指挥15个省市公安机关对保健品诈骗的嫌疑人进行集中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破获案件211起,涉案价值1062万元。

经过对所有案件分析,办案人员认为,保健品诈骗,已经是目前针对老年人实施的最突出犯罪手法之一,呈现覆盖区域广、涉案金额总量大、手法多样、案发区域由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转移等特点。“诈骗团伙的作案手段越来越专业,内部分工明确,并有专人做货物调配、资金结算分配等工作,有的甚至会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责任编辑:祁飞】

直播电商迈入强监管时代!新规设“黑名单”、限流量、管AI主播

曾经乱象丛生的直播电商行业即将戴上“紧箍咒”,四类主体责任不明、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时代将宣告结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方位监管框架。新规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

招投标腐败黑链:一场分噬国家利益的“精细分赃”

评标专家信息被泄露,保安牵线运作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安排清场方便“围猎”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评标腐败乱象频现,有的公然信息造假,有的表面流程合规实则层层失守,有的利用“暗语”串标,有的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指定评标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手段不断升级,从早年在招标中心门口拦截专家、现金行贿,发展到通过微信群定向勾接,直至黑客入侵。这一领域腐败呈现链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企业减负新政直面“痛点”,三大机制破解“政策不解渴”难题

企业负担感受依然较重,57%的企业期盼进一步降低增值税,国务院减负会议正推动政策从“有”向“优”转变。11月25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第十四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在会上表示,将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常态化运行机制,集中解决政策不解渴、不精准、不直达、不便捷的问题。本次会议总结了前期减负工作:今年1-8月,支

皮艺军 | 遵循公共规则 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打好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家组副组长皮艺军在于近日举行的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发表的主题演讲引发企业界和律师界的强烈共鸣。11月24日,大讲堂秘书处邀请皮艺军走进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与广大网友进一步深度交流。

中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数据造假将追究终身责任

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基本法”来了,这部条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0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该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7日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基本制度框架,对公共监测、自行监

镜鉴正义:全国公安机关配发130万部执法记录仪,构筑阳光执法新防线

全国公安机关已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30万余部,全程现场记录,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自觉依法履职。这一数据标志着我国警务装备智能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执法透明化进程实现里程碑式突破。技术革新驱动执法范式变革2025年警用执法记录仪市场规模预计达12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2.3%。公安部最新修订的《警用装备智能化发展纲要》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实现执法记录仪全

漳浦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执结案件24件到位金额927万元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福建漳州漳浦法院积极响应市中级法院部署,全面投入“八闽‘执’击,惠民安商”全市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院长一线指挥,调集警车5部、干警24名,聚焦涉企、涉民生等重点案件,精准发力,成效显著。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