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静波(左一)、东营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左二)、河口区委书记苟增杰(左三)到该院调研
2018年5月,一则盗油分子驾车暴力抗法视频在河口微信朋友圈内迅速传播。正在六合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的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检察官看到这则视频后,发现其中的盗油分子,与其在司法所查阅案卷中注意到的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极其相似。“是不是同一个人?”检察官与司法所、侦查机关进行沟通交流,经查阅相关证据材料,最终确定这名盗油分子正是在缓刑执行期间的张某某。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张某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与前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是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设立“守正”检察官工作室,积极推行“派驻+巡回”的检察监督新模式取得的成果之一。
据了解,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切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他们先后在仙河镇、孤岛镇设立派驻仙河检察室,在其他镇街全面设立“守正”检察官工作室,在辖区公安机关设立派驻河口公安分局检察室、派驻河滨公安分局检察室、派驻海滨公安分局检察室,积极推行“派驻+巡回”的检察监督新模式,努力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守正”检察官工作室采取先确定派驻人员具体负责,再通过专项行动的方式开展巡回检察监督。工作室按照全院统一部署,对接相关业务科室,形成整体监督合力,全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派驻过程中,该院严格按照“1+N”机制运行:“1”是指每个镇街设一个检察官工作室,“N”是指N1——侦监、公诉、民行、执检等业务科室,各确立一名中层业务骨干担任检察官工作室负责人,对接党委政府;N2——各负责人每周至少安排半个以上工作日到镇街开展工作,履行监督和服务职能,建立工作日志和台账;N3——各负责人每月撰写工作报告,汇报问题和解决方案,并举行一次推进工作调度会;N4——各负责人年终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单独述职,汇报特色做法和亮点成果。
巡回检察监督中,各镇街“守正”检察官工作室负责人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突出检察监督重点。同时,互相学习、及时交流、共同推进,形成“集中学习研究——分头开展工作——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总结经验做法”的总体工作思路,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派驻仙河检察室、“守正”检察官工作室、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设立以来,全面推行“派驻+巡回”的检察监督新模式,在立案和侦查活动法律监督、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警示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效果。
6月,他们针对各镇街司法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6个镇街共随机抽取查阅卷宗55册,发现轻微瑕疵26处,经口头建议当场改正;发现违反《社区矫正管理办法》6件,均已向区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此次专项检察监督引起了司法局和各司法所的高度重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
7月,针对各镇街派出所,该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专项检察监督。目前,已监督河口派出所立案1件3人,此案涉嫌恶势力犯罪,该院已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