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非洲猪瘟疫情总体可控农业农村部强调对人没危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9月3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某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户存栏生猪97头,发病12头,死亡9头。

值得一提的是,自今年8月非洲猪瘟首次传入我国以来,此次疫情是继辽宁沈阳沈北新区、河南郑州经济开发区、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浙江温州乐清市、安徽芜湖南陵县、安徽省宣城市之后,我国境内第七个地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9月2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广德福在谈及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情况时表示,截至目前,辽宁、河南、江苏、浙江4起疫情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生猪37271头,对相关产品也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安徽芜湖疫情正在处置,截至9月1日已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生猪1264头。每起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均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当地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深入开展疫情追溯,指导各地全面开展排查监测。截至9月1日,全国已排查场点2303.5万个,生猪10.3亿头次,疫情总体可控。

制图:潘悦疫情总体可控

制图:潘悦疫情总体可控

8月2日下午17时,辽宁省畜牧兽医局网站发布消息称,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诊断,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新城子)五五社区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并于8月3日上午11时确诊。这是我国境内首次发现非洲猪瘟疫情。

根据通报,沈阳市、沈北新区对疫点、疫区存栏生猪进行扑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受威胁区生猪进行全面采样监测,并全面展开流行病学调查。截至8月3日15时,疫点内913头生猪已经全部扑杀和无害化。消毒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各项扑疫工作进展顺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半个月之后,8月16日下午,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消息称,8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经济开发区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的一车生猪发生不明原因死亡,共260头,发病30头,死亡30头,产地检疫证明显示生猪来自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交易市场。8月16日凌晨,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

8月19日,农业农村部再次发布疫情公告称,8月15日起,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连成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的生猪出现不明原因死亡,截至目前,发病615头,死亡88头。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继沈阳、郑州之后发生的第三起非洲猪瘟疫情。

8月23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8月17日,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畜牧兽医局接到报告,某养殖小区3个养殖户的生猪出现不明原因死亡。截至目前,发病430头,死亡340头。8月22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

8月30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8月29日,安徽省畜牧兽医部门在开展非洲猪瘟疫情排查时,发现芜湖市南陵县某养殖场生猪不明原因死亡。8月30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为非洲猪瘟疫情。该场共存栏生猪459头,截至目前,发病185头,死亡80头。

9月3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9月3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金坝办事处某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场存栏生猪308头,发病152头,死亡83头。

制图:潘悦

制图:潘悦

针对接连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8月31日,农村农业部专门召开全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农村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强调,“当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餐饮经营企业的监管,要求其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猪肉产品,并按要求收集处理好餐厨垃圾;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严防疫情扩散蔓延。要共同努力打好打赢非洲猪瘟歼灭战,全力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肉品供给和社会稳定。”

广德福表示,每起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均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当地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深入开展疫情追溯,指导各地全面开展排查监测。截至9月1日,全国已排查场点2303.5万个,生猪10.3亿头次,疫情总体可控。

病毒来源尚未确定

界面新闻注意到,不仅在我国,从全球范围来看,今年非洲猪瘟在多个国家暴发流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

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介绍,非洲猪瘟首次于1921年发现于肯尼亚,因为它的临床症状与传统猪瘟高度相似,且首次发现于非洲而被命名为非洲猪瘟。此后,该疫情在非洲大部分国家陆续发生。

1957年,非洲猪瘟首次从非洲传出,陆续传播至欧洲的葡萄牙、西班牙、法国、比利时、荷兰等国家。1971年,疫情由西欧传至古巴。上世纪70年代末,传至巴西、多米尼克和海地。2007年,非洲猪瘟传入高加索地区,在东欧多个国家和俄罗斯爆发、扩散和流行。2005年以来,全球有16个国家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发生过非洲猪瘟疫情或检测到病毒,其中包括4个非洲国家、11个欧洲国家。

制图:潘悦

制图:潘悦

据悉,非洲猪瘟目前主要在非洲、欧洲、拉丁美洲的一些地区呈地方流行性,俄罗斯最近几年一直有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俄罗斯远东地区也陆续有关于非洲猪瘟疫情的报道。而在此之前,国内尚未有关于非洲猪瘟的病例报告。截至9月2日,除中国外还有11个国家报告发生3235起疫情。其中,今年8月25日,罗马尼亚农业部门证实该国最大的养猪场爆发非洲猪瘟疫情,预计将有超过14万头生猪被扑杀。此外,罗马尼亚南部地区最近一年以来已爆发数百起非洲猪瘟疫情,今年已扑杀了超过10万头生猪。

中泰证券研究所农林牧渔行业首席分析师陈奇对此分析道,尽管目前产业界对于国内非洲猪瘟传入渠道暂时还未有明确结论,不过专业研究结论显示:与境外的格鲁吉亚毒株(Georgia2007)属于同一进化分支。

陈奇认为,从产业方面判断,疫情可能是通过猪肉产品而不是活猪,被传播进来。猪肉产品、香肠等,传播更快也更便捷,国际案例显示也是如此,比如多米尼加或古巴疫情。因此,带有非洲猪瘟的肉制品残渣未经高温处理后,传播风险较大。

广德福表示,非洲猪瘟在我国周边国家已呈现大规模流行态势,疫情再次从境外传入的风险不可低估。

非洲猪瘟对人没有危害,暂停疫区生猪外调

针对非洲猪瘟疫情,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猪是非洲猪瘟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除家猪和野猪外,其他动物不感染该病毒。虽然对猪有致命危险,但对人却没有危害,属于典型的传猪不传人型病毒,对人体健康和食品安全不产生直接影响。

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发生疫情省份生猪及其产品调运要求,严格限制生猪及其产品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简单来说,就是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在疫情解除封锁前,暂停生猪外调,同时关闭省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并对生猪产品的调运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上述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非洲猪瘟,各级畜牧兽医部门采取了果断、严格的措施,一旦监测到疫情,会立即扑杀疫点、疫区内的所有生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所有生猪及其产品流出封锁区。因此,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猪肉和产品都是经过检疫的,公众不必担心。

其中,深埋法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深埋法对处理程序有明确技术要求,特别是对生石灰撒放、表面覆土厚度有明确要求。生石灰属于强碱,只要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就能够有效杀死非洲猪瘟病毒。同时,非洲猪瘟病毒对高温敏感,70摄氏度、30分钟即可灭活。深埋病死猪有一个生物发酵发热过程,特别是生石灰遇水也会产生大量热量,多重措施能够保证彻底杀死病毒。

种种迹象表明,在非洲猪瘟传入国内之前,相关部门及各地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便已经开始着手防止疫情传入国内。今年5月份,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曾联合发布公告称,4月23日匈牙利发生1起野猪非洲猪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匈牙利的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而早在2017年9月,原农业部也曾下发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要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按程序启动《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本预案,并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指出,疫情发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封锁令。此外,疫区是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疫情发生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组织扑杀和销毁疫点内的所有猪只,并对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谈及非洲猪瘟对国内生猪市场的影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生猪屠宰企业的产能总体是充足的,也就是说各省的屠宰企业有能力完成本省出栏生猪的屠宰。加之我们对生猪产品的调运采取的是差异化管理措施。所以,从全国整体来看,可以保障猪肉供应。当然,实施限制调运措施后,可能会对发生疫情省份的生猪生产带来一些影响,但这是防止疫情扩散的治本之策。”

陈奇也认为,非洲猪瘟传播方式决定对于生猪产能影响有限,即使未来是全国范围的,也不会短期造成整个行业产生大面积的去化(比如之前疫情发生时供应下降5-10%)。此外,农户目前暂未出现对疫情的极度恐慌情绪,被动去产能的情况没有发生。

“非洲猪瘟是非常典型的接触式传播的疫情(猪与猪、猪身上软蜱或者带有病毒的未经高位处理的猪肉制品),它不会像2007和2010年通过空气可以大面积传播的疫情,我们判断,接下来全国范围内不排除继续有非洲猪瘟,但它依然是点状发生,而非面状爆发。”陈奇表示。

【责任编辑:刘思志】

中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数据造假将追究终身责任

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基本法”来了,这部条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0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该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7日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基本制度框架,对公共监测、自行监

镜鉴正义:全国公安机关配发130万部执法记录仪,构筑阳光执法新防线

全国公安机关已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30万余部,全程现场记录,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自觉依法履职。这一数据标志着我国警务装备智能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执法透明化进程实现里程碑式突破。技术革新驱动执法范式变革2025年警用执法记录仪市场规模预计达12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2.3%。公安部最新修订的《警用装备智能化发展纲要》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实现执法记录仪全

漳浦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执结案件24件到位金额927万元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福建漳州漳浦法院积极响应市中级法院部署,全面投入“八闽‘执’击,惠民安商”全市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院长一线指挥,调集警车5部、干警24名,聚焦涉企、涉民生等重点案件,精准发力,成效显著。

财政部出新规压实会计责任,首推“责任清单”治理财务乱象

会计信息质量不仅关系微观投资决策,也关乎宏观调控效能。一份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将成为构建高效会计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基石。财政部11月10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首次将分散在各种法规中的会计工作责任系统梳理为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这份七大部分构成的《意见》旨在解决当前部分行业、领域会计工作存在的责

(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在京隆重举行

密切呼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汇聚国内权威专家学者、司法实务工作者、优秀企业家和政策制定者,通过系统化、多元化的讲座和研讨活动,深入解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实践经验和创新路径,全力推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网络直播打赏乱象招重拳整治,中央网信办启动两个月专项行动

低俗引诱、虚假人设、诱导未成年人、刺激非理性打赏——这些网络直播中的突出问题将成为未来两个月专项整治的重点目标。10月28日中央网信办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此举旨在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聚焦娱乐性团播、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赏乱象的重点领域,从严打击四方面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督促平台完善直播打赏运行规则,健全直

厦门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服务型执法 为营商环境注入法治温度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制度创新为抓手,推动执法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打造有力度、有精度、更有温度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跨境数据流动获法治保障,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新规落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公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重要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制度全面落地,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办法》对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适用情形、申请方式、认证要求及证书有效期等作出了细化规定,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活动,同时

里程碑!最高法公布行政诉讼法修正十周年七大标杆案例,直指征地拆迁、环保执法痛点

最高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十周年之际发布七大典型案例,涵盖行政复议监督、环境公益诉讼、知识产权保护、民行交叉争议解决等核心领域,以“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司法智慧,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十年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83.1万件,办结非诉执行案件208.5万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能力显著提升。案例一:部委行政复议被撤,司法监督显威在“

司法部发布涉企执法典型案例,专项行动为企业挽回损失150亿元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涵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等多个领域。这些案例集中体现了“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与纾困结合”的核心要义,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了实践经验。规范涉企行政执

以法治力量畅通民意 用智慧服务赋能营商 - 唐山率先以立法推动12345热线由利民向助企延伸

热线兴,则政务通、民心顺。“有事找政府,就打热线12345!”如今,在唐山,12345不仅是一串数字、一条热线,更是政府倾听群众和企业诉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日前,唐山市交上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为12345热线高质量发展按下了“加速键”。《唐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8月29日唐山

个人信息跨境流动迎来首项国家标准,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项旨在打通个人信息安全跨境流动通道的国家标准正式亮相,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中国方案。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数据安全技术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要求》(GB/T 46068—2025)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个人信息跨境安全管理领域的首项国家标准,这一文件规定了跨境处理个人信息时相关方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全球法治盛会 | 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即将召开

10月3日,适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院75周年,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将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作为新中国第一所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中国

厦门海渔执法:内陆执法“零距离” 守护水域“生态线”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通过不断探索,采取强化宣传教育、完善执法机制、推动源头管控、加强部门“串联”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与生态平衡,为内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护渔氛围 支队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渔村、社区、学校等地广泛宣传。

福建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能力竞赛在三明成功举办

 以赛促学强根基 调解赋能筑和谐2025年9月17日,由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三明市总工会、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办的福建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能力竞赛在三明市委党校礼堂顺利闭幕。

《企业竞业限制合规指引》:划定边界,破解“滥用与侵权”困局

统筹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与劳动者就业择业权,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与市场公平竞争。竞业限制滥用问题凸显,政策出台迫在眉睫近年来,竞业限制制度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市场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部分企业随意

保定市治理职业索赔案例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实践

 9月8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第三届营商环境论坛发布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十大案例,河北省保定市“‘斩’职业索赔乱象 ‘创’清朗营商环境”成功入选。据了解,今年4月,保定市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打击恶意索赔,部门协同治理机制”试点城市。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