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见习记者张周牧杰报道】记者今日获悉,去年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其旗下四川分公司因车险业务不正当竞争两次受到处罚,仍有险企没能引起警醒,监管部门日前重申加强车险监管,并加强对保险企业的自律指导。

监管和自律指导双管齐下
2019年1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编号为“银保监办发〔2019〕7号”的文件,名为《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业内也收到了中国保险业协会草拟的《关于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可见,2019年车险仍是重点监管对象。
车险行业竞争激烈,使得很多企业打擦边球进行不正当竞争。去年,为解决这个问题,监管部门先后尝试严格监管财险巨头、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自律公约,但仍有企业报着侥幸心理犯规。
太平财险两度受罚

2018年初,原保监会加大对车险行业监管力度,接连处罚多家财险巨头,以示警告。
2018年2月12日,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连收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与旗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一道,共计受罚180万。
该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保监罚〔2018〕10号”和“保监罚〔2018〕11号”。受罚原因,是该公司在车险平台开展集分宝抵扣车险保费的营销活动,属于恶性竞争。
该处罚书显示,经查,太平财险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属于违法行为。
2017年1月-6月,太平财险在某车险平台开展集分宝抵扣车险保费的营销活动。太平财险预付资金向某集分宝公司购买集分宝,某集分宝公司收到款项后将相应数量的集分宝发放至太平财险名下的集分宝账户。
太平财险使用上述集分宝,在客户支付车险保费时直接抵扣部分保费。太平财险通过该种模式销售车险,对应的车险保费收入为99,480,049元,太平财险使用集分宝抵扣的车险保费共计35,574,197元。
时任太平财险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杨捷、时任太平财险副总经理戴曙燕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2017年1月-6月,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参加太平财险统一在某车险平台开展的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营销活动,并制定当地活动营销方案。
在此期间,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在某车险平台销售商业车险,对应商业车险保费收入11,097,566元,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使用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共计3,941,147元。
时任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张玮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仍有险企心存侥幸
然而,对大型公司严惩之后,仍然有个别企业心存侥幸。
2018年7月初,中国银保监会专门发文要求报送车险手续费的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且实际执行的手续费率要与上报给监管部门的一致,即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自律公约。2018年8月1日,各地保险行业协会纷纷下发相关指引,各险企签署“报行合一”承诺书,该自律公约开始生效。
然而,到10月份,媒体报道便指出,这一行业自律公约已被突破。
据悉,明面上,一些财险公司还是遵循自律公约的,发票按照上报银保监会费率时约定的手续费执行;但暗地里,还会另外“补贴”一些费用给中介渠道商,暗补的主要支付途径有两种:一是在积分商城购买积分后转赠,二是通过技术服务费结算。
2019年,车险行业的问题仍待解决,“史上最严”车险自律公约是否切实得到遵守,考验着各企业的合规自觉性。分析认为,心存侥幸打擦边球的行为,既可能受到依法处罚又可能被市场所唾弃。
业内人士就此提醒消费者,在投保车险时警惕“积分换购”“积分回馈”等形式的营销活动,避免卷入保险公司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