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外地车交通管理新规下月实施

外埠客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司机可在“北京交警”APP线上办理

1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外地车限行政策”将在北京正式实施。《北京市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规定:每辆外地牌照车辆一年中只可办理12次“进京证”,每次核发的“进京证”最长使用期限为7天,外埠客车限行区域延伸至北京六环路(不含)和通州区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限行范围,否则将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

外地车进京证新规

措施1 外地车辆进京证限行区域扩大

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措施2 进京通行证要明示

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办证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措施3 每年最多办12次每次最长7天

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措施4 在限行区域内停放也将受限制

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限行范围,这意味着,除了上路天数受限外,外地牌照车辆的停放也将受到制约。

禁限范围

外埠客车限行区域延伸至六环路

Q:外地车在北京是怎么限行的?

A:根据新规,外埠客车限行区域将延伸至北京六环路(不含)和通州区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这意味着外地车辆在京的限行范围扩大了。目前时段的规定是,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其间需遵守北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

Q:外地车在北京是怎么禁行的?

A:二环路主路(全线)、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民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西安门大街(西四南大街至府右街之间路段)、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北池子大街至东黄城根北街)、地安门内大街、景山后街、景山西街、景山东街、西什库大街西岔(西什库大街至西安门大街),全天24小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只针对二环主路,二环辅路及其跨线桥桥下路段均不在限行范围之列)。

灵境胡同东段(府右街至西黄城根南街段)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通行。

6时至12时,外埠号牌的载客汽车不能左转或右转进入长安街行驶。由北向南或由南向北横穿长安街及延长线,是不违反限行规定的。

Q:实在搞不清外埠车辆哪些道路和时段限行,怎么办?

A:可以在百度、高德等手机导航APP内设定自己的车辆信息,输入车牌等信息后,系统将在导航中自动提示限行路段及时间。

使用期限

外地车限行区域全年最多行驶84天

Q:新规实施后,外地车一年能在北京限行区域内开多少天?

A:从今年11月起,《通告》将正式实施,每辆外地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也就是全年外地车最多可以在北京市的限行区域内开84天,“保障短期来京办事,管控本地化长期使用”。

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Q:外地车还能进京吗?会不会不方便?

A: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出台的管理措施对于正常临时来京办事的人员没有影响。

《通告》规定,每辆外埠号牌车辆每年可以办理12次进京通行证,根据实际需要,既可以连续申办,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办。进京通行证每次最长有效期为7天,每辆车每年可以在办证范围内通行的时间为84天,占全年时间的23%,可以满足临时来京办事、旅游等需求。

停放新规

进京通行证需置于车内前风挡玻璃处

Q:不开车上路,停在小区、单位可以吗?

A:根据《通告》的要求,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及时驶出上述限行范围。这意味着,除了上路天数受限外,外地牌照车辆的停放也将受到制约。

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按照以往的处罚标准,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将处以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Q:北京交警APP申请进京证后,是否需要打印纸质版本?

A:“史上最严外地车限行政策”出台前夕,交管部门曾表示方便驾驶员出行,在“北京交警APP”内开通过网上申请“进京通行证”的便民服务,可以直接生成电子版进京证,同时也不再强制要求必须打印出纸质证件。

而在今年11月新政实施后,这一项内容将发生变化,通过“北京交警APP”网上办证后,车主仍需自行下载打印进京通行证并放置于车内前风挡玻璃处。

此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交通、交管部门检查。针对“未办进京证”或“进京证过期”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违规停放问题,交通部门也曾有设想——搭建一个公共参与度较高的平台,便于对其进行监督。

此外,有关负责人还曾表示,为确保政策落地实施,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强化路面现场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全市非现场执法监控设备,大力推进信息数据技术与交通执法实战全面融合,通过车辆通行证办理数据与前端执法设备采集信息关联比对,实现全数字化交通执法闭环管理,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和管控效果。

【公开课】

如何办理进京证?

●“北京交警”APP线上办理

1、在“北京交警App”首页中,点击“货运汽车和小型客车办理进京证”平台,进入办理页面。

2、点击添加车辆后,进入机动车信息登记页面,办理人需要填写“机动车类型”、“机动车牌号”、“发动机号”等三项信息。

提示:每个注册用户最多可为1辆机动车申请办理电子进京证。

●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需提供6个证明:

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

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经北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提示: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全天24小时(法定节假日无休)办理进京证。

记者 裴剑飞


【责任编辑:欧阳雪】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企业减负新政直面“痛点”,三大机制破解“政策不解渴”难题

企业负担感受依然较重,57%的企业期盼进一步降低增值税,国务院减负会议正推动政策从“有”向“优”转变。11月25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第十四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在会上表示,将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常态化运行机制,集中解决政策不解渴、不精准、不直达、不便捷的问题。本次会议总结了前期减负工作:今年1-8月,支

皮艺军 | 遵循公共规则 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打好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家组副组长皮艺军在于近日举行的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发表的主题演讲引发企业界和律师界的强烈共鸣。11月24日,大讲堂秘书处邀请皮艺军走进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与广大网友进一步深度交流。

中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数据造假将追究终身责任

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基本法”来了,这部条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0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该条例已于2025年10月17日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基本制度框架,对公共监测、自行监

镜鉴正义:全国公安机关配发130万部执法记录仪,构筑阳光执法新防线

全国公安机关已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30万余部,全程现场记录,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自觉依法履职。这一数据标志着我国警务装备智能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执法透明化进程实现里程碑式突破。技术革新驱动执法范式变革2025年警用执法记录仪市场规模预计达12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2.3%。公安部最新修订的《警用装备智能化发展纲要》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实现执法记录仪全

漳浦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执结案件24件到位金额927万元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福建漳州漳浦法院积极响应市中级法院部署,全面投入“八闽‘执’击,惠民安商”全市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院长一线指挥,调集警车5部、干警24名,聚焦涉企、涉民生等重点案件,精准发力,成效显著。

财政部出新规压实会计责任,首推“责任清单”治理财务乱象

会计信息质量不仅关系微观投资决策,也关乎宏观调控效能。一份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将成为构建高效会计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基石。财政部11月10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首次将分散在各种法规中的会计工作责任系统梳理为清晰的会计责任清单。这份七大部分构成的《意见》旨在解决当前部分行业、领域会计工作存在的责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