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3月22日海口电【见习记者 吴宛曼】中国经济新闻联播(公众号:ch-010)记者今天从《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以下简称重振计划)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出台30条行动措施,助力旅游业疫后重振。在振兴旅游30条措施行动中海南将每年从省政府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5亿元用于海南旅游企业的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上市奖励、保险费补贴、入境旅游奖励、创优评级奖励等直接扶持。为逐步扩大海南旅游文体产业投资基金的规模,一期,海南省政府将投入1亿元财政引导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4亿元社会资本通过基金管理专业机构按市场化方式间接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同时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海南旅游文体企业及上下游关联企业的投资力度。海南省文旅厅将提供产业政策和招商项目储备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据悉,三十条行动措施中,海南省将深入推进“旅游+”,促进产业高度融合。出台推动海南加快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高质量推出医疗旅游、温泉养生、森林旅游、中医康养、气候医疗等健康旅游产品。推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大文创产品转化成旅游商品力度。同时,大力发展会展旅游、体育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促进旅游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此外,海南省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海南将支持引进国际知名院校和企业与海南院校合作办学,增加高等和中等旅游职业学校数量,允许旅行社安排员工提供外语旅游服务,扩大旅游企业员工“旺工淡学”覆盖面,将《海南省酒店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培养对象扩大到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旅游餐饮企业,不断加大旅游人才培养力度。加快“一部手机游海南”系统建设,实现与健康“一码通”、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健全旅游服务的标准体系、监管体系、诚信体系、投诉体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海南消费环境。
《重振计划》适用的旅游企业范围是指在海南注册的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民宿、旅游商品、邮轮游艇、高尔夫旅游、椰级乡村旅游点等七类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