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吉子祥 江霞 彭飞)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坚定决心。
新规亮点:细化情形,明确界限
《解释》的一大亮点在于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详细列举,共计十项。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等。这些具体情形的明确,为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判断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严惩重处:情节严重与特别严重的界定
《解释》不仅明确了“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还进一步规定了五项“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聚众冲击执行现场;以围攻、扣押、殴打等暴力方法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因拒不执行导致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解释》规定将依法从重处罚,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严重妨害司法秩序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保护权益:明确追赃挽损程序
在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解释》明确了追赃挽损程序。对于被告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诉时,其故意毁损、无偿处分、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虚假转让等方式违法处置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并交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置。这一规定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经济利益,防止了被执行人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
宽严相济:从重与从轻情节的考量
《解释》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同时,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行为,《解释》规定将依法从重处罚。然而,对于在提起公诉前或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被告人,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依法不起诉或从轻、免除处罚。这一规定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性,又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结语:新规助力司法权威与公信力的提升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无疑为我国司法机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通过细化情形、明确界限、严惩重处、保护权益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解释》有助于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期待这一司法解释能够在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构建诚信社会、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