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2月12日北京讯(李新民 王硕新)自2025年2月10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施行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一项针对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规避行政处罚行为的严厉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这项规定直指“职业闭店”等市场乱象,旨在维护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明显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资本或者注销公司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以撤销。”这一条款的出台,为打击“职业闭店”等恶意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职业闭店”作为一种市场乱象,近年来屡见不鲜。一些不法商家通过预付式消费模式吸引消费者,随后通过恶意注销公司、转移资产等方式逃避债务和责任,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损失。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信任。
《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有效遏制这一乱象。公司登记机关在办理相关登记或备案时,将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质和行为,一旦发现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将依法不予办理或撤销已办理的登记和备案。这一措施将大大提高违法成本,对潜在的不法商家形成有力震慑。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办法》还强化了公司登记管理程序,提升了住所真实性要求。公司登记机关将验证核实申请人提交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客观存在及其所有权或使用权,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一举措将有助于减少虚假登记和“逃逸式注销”等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
此外,《实施办法》还针对“职业闭店”等市场乱象提出了多项创新性举措。例如,规定公司因股东死亡、注销或被撤销导致无法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该股东股权的合法继受主体或全体投资人代为办理注销登记;对公司未按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涤除信息。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破解公司治理僵局,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认真落实《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职业闭店”等市场乱象。同时,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实施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在规范公司登记管理、打击市场乱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国的市场环境将更加公平、透明和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