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凤荣
河北三河市一场“红蓝黑牌匾禁令”引发的舆论风暴,最终以市委书记遭免职、政府被责令整改收场。这场看似荒诞的治理闹剧,实则是一面照见城市治理深层痼疾的镜子——当行政权力脱离法治轨道,即便初衷再美好,也终将在民意浪潮中翻船。
政策初衷与执行偏航:从“城市美学”到“权力任性”
三河市推行牌匾颜色禁令的初衷,是打造“简约、现代”的城市风貌。然而,这一政策在执行中却异化为“权力任性”的注脚。执法人员将《导则》中未明确限制的“黑色”强行纳入禁用范围,以“口头通知”替代规范文件,甚至要求商户自担成本更换招牌。这种“政策加码”现象,暴露出基层治理中“层层递压”的积弊:上级指标层层分解,到了基层变成“一刀切”的机械执行,法治精神与市场规律皆成牺牲品。
法治缺位与权力越界:城市规划岂能成为“长官意志”

事件中最刺痛公众神经的,是政策制定的随意性。三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的《导则》仅为指导性文件,却成为城管部门强制执法的“尚方宝剑”。更荒诞的是,某市监负责人竟以“红色让人亢奋”“蓝色太俗”为由,要求商户统一改为“暗色调”。这种将个人审美凌驾于法治之上的做法,恰如法律学者所言:“城市规划不应是长官意志的盆景,而应是法治框架下的风景。”
舆论倒逼与制度纠偏:免职处理只是“纠错第一步”
廊坊市对三河市委书记的免职处理,展现了直面问题的勇气。但“纠错”不应止步于人事调整,更需深挖权力失控的根源。从“撬锁亮灯”到“蜜雪失色”,地方政府近年来多次因“微观干预”引发争议,折射出地方治理体系的系统性缺陷:政策制定缺乏公众参与,执行过程缺乏法治约束,监督机制长期失灵。此次事件犹如一剂“清醒针”提醒各地:城市治理需回归法治本位,权力需关进制度笼子。
城市治理的法治化突围:让“有形之手”遵循市场规律
三河“牌匾风波”的警示,具有普遍意义。在城市治理中,如何平衡“规范”与“活力”?答案在于:以法治划定权力边界,以共治凝聚社会共识。
科学决策:政策出台前应充分调研,避免“拍脑袋”决策。例如,杭州在改造夜市时,通过商户代表座谈会、设计方案公示等环节,实现“最小干预、最大共识”。
柔性执法:推广“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对商户采取教育引导而非简单处罚。上海某区在店招整治中,对主动整改的商户免除罚款,赢得广泛支持。
法治兜底:建立政策执行评估机制,对“层层加码”行为严肃追责。深圳市曾因某街道“过度执法”引发舆情,事后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并修订执法指引,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河“牌匾风暴”的平息,不应成为治理积弊的终点,而应成为法治觉醒的起点。当城市管理者真正懂得“权力的边界是民意”,当政策制定者学会“用法治思维替代长官意志”,城市才能真正成为宜居宜业的“人民之城”。这场风暴过后,愿更多城市能以此为鉴,让权力回归法治轨道,让治理回归民生本位。
(作者为本网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