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民间借贷利率为何降至LPR4倍?最高法权威解答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将自2020年8月20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中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调整,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最高法表示,将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9月1日施行,下称“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据央行8月20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8月LPR保持不变,一年期LPR为3.85%,即以当前一年期LPR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将调至15.4%。这相较于过去已实行近五年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红线”24%、“底线”36%的要求,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fefd-iyaiihk6002543.jpg

民间借贷红线划定:利率不超4倍LPR

关于“禁止高利放贷”,值得重点关注的是两个“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认定上。

首先,《规定》将继续执行更加严格的本息保护政策。即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次,当事人主张的逾期利率、违约金、其他费用之和,按照《规定》也不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即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据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透露,自2017年开始,最高法曾先后赴浙江、江苏等地就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意见。在与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座谈时,多数代表建议要严格限制转贷行为,即有的企业从银行贷款后再转贷,特别是少数国有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后转手从事贷款通道业务,违背了金融服务实体的价值导向。

最高院审判委员会认真讨论后采纳了这一意见,决定对原《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合同无效情形,修改为《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进一步强化了司法助推金融服务实体的鲜明态度。

最高法本次关于禁止高利放贷、助推金融服务实体相关内容的修改,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看来,“宏观背景是实体经济比较困难,特别在遭遇疫情之后,金融必须向实体经济让利,包括正规金融普惠贷款投放要求以及此前国务院做出的1.5万亿元‘让利’要求,以及这次的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的调整,均是如此。合理的利率上限设计,可以防止对于民间借贷供给的冲击”。

明确未经依法批准的“职业放贷人”行为 属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刘敏介绍,近几年,随着民间借贷的迅速发展,放贷人的职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出现了所谓“职业放贷人”。刘敏将其通俗解释为,“就是出借人的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营业性。”

2018年4月银保监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经营活动”。

职业放贷人的行为,最高法认为,实际上变相违反了该规定,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如果数量、金额过大,可能会对正常金融秩序产生危害。

因此,2019年7月,最高法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刘敏介绍了下当时有关“职业放贷人”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

而在此四个月后,即2019年11月最高法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第53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经其授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

依据上述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刘敏表示,《规定》这次修订司法解释时,在第十四条“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条款中,增加了第(三)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就是对职业放贷行为作出的限定。

“第十四条第(三)项增加的关于职业放贷行为,其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贺小荣对此进一步解释道,最高法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社会各界对于以“民间借贷”为名,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而面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意见较大,此类行为容易与“套路贷”“校园贷”交织在一起,严重影响地方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活安宁。最高法经认真研究后吸收了这一意见,在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中增加了一种。

LPR的4倍怎么来的?

这次修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高法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由年利率24%至36%调整为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对记者表示,这样规定,主要考虑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历史沿革、市场需求以及域外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等因素。

现在能够查到的最早的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1952年11月27日最高法答复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的《关于城市借贷超过几分为高利贷的解答》,其主要内容为,“关于城市借贷利率以多少为宜的问题,根据目前国家银行放款利率以及市场物价情况私人借贷利率一般不应超过三分。”

1991年8月1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长期以来,这一规定为社会各界所知悉、所接受”,郑学林表示,各级人民法院也是依据这一司法解释审理了大量民间借贷案件。

而2015年9月1日施行的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划分的“两线三区”仍是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作为考虑利率保护上限的一个重要因素。2001年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再次明确高利贷的认定标准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郑学林认为,由此可以看出,最高法司法解释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批复规定的利率保护上限,均是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因此,确定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作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有助于人民群众对此标准的理解和接受,也体现了司法政策的延续性,同时,这一标准也接近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郑学林说。

对于本次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调整,在柒财智库高级研究员毕研广看来,民间借贷将进入浮动利率时代。“通俗讲之前是‘一口价’,超过36%的违法,在24%至36%之间的可协商。现在变成LPR基准利率4倍之内,从‘一口价’,变为‘浮动利率’。”他说。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陈莉 校对 刘越


【责任编辑:欧阳雪】

40万亿压顶、收益率创19年新高:美债市场正对华盛顿发起一场“逼宫”

美国国债市场正在经历一场历史性的信任考验。当地时间8月18日,美国30年期国债收益率盘中一度冲至5.337%,创下2007年6月以来的近19年新高。次日,美国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联邦政府未偿还公共债务总额正式突破40万亿美元大关,达到40.047万亿美元——比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此前的预测提前了一年多,也比美国2025年GDP多出近10万亿美元。一个国家的长期借贷

对外投资管理新规征求意见 居民个人首次纳入投资者范畴

此次修订是在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后,对2017年版《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一次系统性升级,征求意见时间截至9月20日。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的前一天——8月20日,中国与瑞士刚刚宣布完成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双方承诺在货物、服务、投资、规则等

贴息扩围、额度上调、机构倍增 - 财政金融促内需“组合拳”重磅升级

8月21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明确对今年1月出台的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6项政策进行全面优化完善。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今年创新宏观调控、扩大有效需求的重要举措。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设立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今

财政首次对政策性金融工具贴息 8000亿元资金投向民间投资与产业项目

2026年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相关实施方案已于近期正式印发到地方,各地将据此开展项目申报。与去年最大的不同在于,今年中央财政首次对符合条件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给予贴息支持,成为本轮方案的最大亮点。今年我国继续发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规模达8000亿元,较去年的5000亿元增加300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副司长周宏伟此前在7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统筹抓好

政策弹药库蓄势待发 央行“支持性立场”下增量工具步入落地窗口期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接连发布《2026年7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与《2026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两大重磅文件共同勾勒出当前货币政策的核心轮廓——支持性立场不改,增量政策已在路上。社融增速跑赢名义GDP 宽松成色几何?先看数据。7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达到463.27万亿元,同比增长7.4%;广义货币(M2)余额355.51万亿元,同比增长7.7%。两大金融总

央行“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正式落地 锚定金融强国目标部署五大核心任务

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同步配套出台9份细分领域行动方案,系统勾勒出未来五年中央银行改革发展的完整施工图。《规划》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以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为核心命题,标志着央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入全面提速期。“双支柱”调控框架跃升首位《规划》将“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

霍尔木兹海峡通航归零,国际油价飙涨布伦特突破91美元

随着美国和伊朗在中东地区的军事冲突持续升级,全球最重要的石油运输咽喉——霍尔木兹海峡的通航量已降至零。受此影响,国际原油期货19日在开始新一周交易后价格显著上涨,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突破每桶90美元关口。截至美东时间19日18时15分,纽约商品交易所8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最高升至每桶85.17美元,上涨2.68美元,涨幅为3.25%;9月交货的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最

企业债券净融资同比翻倍 贷款“降速提质”成新常态 央行解读上半年金融数据

6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462.06万亿元,同比增长7.4%;广义货币(M2)余额356.71万亿元,同比增长8%;人民币贷款余额282.63万亿元,同比增长5.2%。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20.84万亿元,人民币贷款增加10.72万亿元。同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

从“短期刺激”到“制度夯基”:首部国家级消费专项规划释放三大转向信号

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作为我国首部消费领域的国家级专项规划,这份文件锚定203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0万亿元左右的目标,围绕6个方面部署了28条重点任务举措,勾勒出一幅“扩量”与“提质”并行的消费高质量发展蓝图。多位专家指出,规划的深层意义在于促消费逻辑正发生系统性转变——从“刺激”转向“夯基”,从“补缺”

欧佩克+“五连增”敲定8月日扩产18.8万桶 累计增量直逼百万桶大关

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5日发表声明说,7个“欧佩克+”主要产油国决定8月日均增产原油18.8万桶,并重申维护市场稳定的承诺。至此,主要产油国已连续五个月宣布增产。沙特阿拉伯、俄罗斯、伊拉克、科威特、哈萨克斯坦、阿尔及利亚和阿曼的代表当天举行线上会议,研判全球石油市场现状与前景。会后声明说,各参与国将谨慎维护市场稳定,视市场情况灵活调整产量。根据声明,七国将于8月2日再次开会,就9月产量作出进一步

半年新开2016万户!A股投资者“跑步入场”创历史第二高,00后成增量主力

上半年开户量已超去年前三季度,居民财富从存款向权益资产迁徙加速。7月2日,上交所官网一纸数据引发市场广泛关注:2026年6月A股市场新开户数达286.46万户,环比增长3.6%,同比增长73.99%。拉长时间来看,2026年上半年A股累计新开户2016.13万户,较2025年同期的1259.77万户增长约60%。这一数字意味着什么?2025年全年A股新开户合计为274

金融立法"母法"破冰:一部法律如何重塑中国金融版图

千呼万唤始出来。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这部酝酿多年的金融领域"管总"大法,终于从幕后走向台前。这不是一次普通的立法程序,而是中国金融法治建设迈出的历史性一步。一、"1+N+X":一张图看懂金融法律新格局金融法的定位极为清晰——金融法律体系中的"1"。所谓"1+N+X":金融法是统领全局的"1",银行

60天"石油休战":华盛顿给德黑兰开了一扇窗,油价用暴跌投了赞成票

一纸豁免令,撕开了封堵伊朗石油长达数十年的铁幕。6月22日,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通过社交媒体扔出一枚重磅炸弹:财政部已发布为期60天的一般许可,全面豁免伊朗原油、石化及石油产品的生产、交付与销售制裁,期限直指2026年8月21日。更具颠覆性的是——伊朗石油可以用美元结算,甚至可以卖给美国买家。消息落地不到24小时,国际原油期货市场剧烈震荡:纽约商品交易所8月交货的轻质原油

15条利用外资新政:金融医药准入大突破,外资企业可享“国民待遇”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6月22日联合发布《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围绕扩大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外资管理等五方面提出15条政策举措。这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在稳外资领域推出的又一重磅政策组合拳。服务业、金融业、医药产业全面扩围在扩大市场准入方面,方案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服务业领域,稳步扩大职业技能

从"试验田"到"主阵地" ,科创板七年淬炼14万亿创新资本生态

七年间,这块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已聚齐609家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14.27万亿元,IPO与再融资合计超1.37万亿元——一组硬核数据,勾勒出中国"硬科技"资本生态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完整跃迁。近13%研发投入强度,七年稳居A股之首如果说创新是引擎,资本便是燃料。科创板连续七年保持近13%的研发投入强度,远超全社会研发经

国债"挤进"养老账户:1.7%锁息+国家信用,700亿额度能否唤醒千万"沉睡账户"?

养老钱终于有了"国家级压舱石"。6月10日,财政部发行2026年第三期、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发行额合计700亿元。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两期国债首次设置了个人养老金专属额度,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者定向发售。这意味着,自2026年6月起,全国超7200万个人养老金开户人,终于可以用"养老钱"买国债了。首批产品亮相:3年期1.63%,5年期1.7%具体来看,第三期期限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