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百亿大财汹涌来袭 中小企业抱团抢钱

广西中小企业发展论坛盛大举行

图片0_副本.png

广西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会议现场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南宁讯 记者 孙乙炜 韦陆】广西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于2017年1月6日在南宁荔园山庄盛大举行,著名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中国工程院李京文院士亲临指导并作了主旨演讲,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莫桦主任出席论坛并致辞,广西财政预算管理与审核专家、广西财经学院刘红宇教授及上海金融专家、钱路学创始人、上海九行投资董事长李谦诚老师在论坛上作了精彩的主题分析,深刻地触动和启发了现场参会企业家,作为中小企业年度总活动,2017广西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上启动了国际中小企业联动中心、中小企业学院、千人再创业服务计划、青年企业家国际游学计划、企业接班人成长服务计划等持续全年的重要服务项目,确实、长效地帮助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持续发展。

图片1_副本.png  

著名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中国工程院李京文院士在广西中小企业论坛上发表演讲

著名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中国工程院李京文院士非常关心广西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了“国势下的广西机遇”主旨演讲,分析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将为中小企业带来什么样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广西作为连接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枢纽中心,在国际新农业、国际旅游、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国际教育、国际文化交流等几大领域有着非常强劲的前景,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国家政策支持、地方政策支持、国际环境稳定的多层优势下,鼓励中小企业大胆创新、找准路线、规避风险、走进东盟国家,积累经验,参与国际竞争。

图片2_副本.png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莫桦主任出席论坛并致辞

2017广西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莫桦主任作了客观的分析,中小企业确实面临着许多困难,也正是这些困难推动着中小企业不断创新,不断适应市场变化,鼓励中小企业利用自身能快速反应的灵活性,加强与上下游、与同行之间抱团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同时,莫桦主任表示,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也将更深入地探讨支持和指导中小企业利用好广西的地理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布局,加快融入产业格局,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图片3_副本.png 

广西财政咨询专家、广西财经学院教授刘红宇博士现场发表演讲

“百亿大共享  抱团大发展”为主题的2017广西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上,广西财政预算管理与审核专家、广西政府采购专家库评审专家、广西教育发展战略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刘红宇博士作了非常精彩的分享,刘博士一直从事财经数据分析、政府预算管理的研究、教学和实践,对政策有着非常独到的解读,从政府各领域的支持和补贴政策、经济现象等多角度、多视野、深度、专业、通俗化分析,直接、清晰地讲明了未来中小企业的机遇和挑战,简明易懂,现场企业家深受感触和大受启发,会后纷纷要求和刘博士合影、加微信。

图片4_副本.png 

法人治理主体顶层设计、企业金融专家、钱路学创始人李谦诚老师发表演讲

论坛上,面对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政策补贴、银行专项贷款、资本市场资金、社会活期资金、消费市场资金、产业上下游资金的百亿大财汹涌来袭,如何从中获取得到企业发展资金?法人治理结构顶层设计专家、企业金融专家、钱路学创始人李谦诚老师则从企业筹备阶段的法人治理主体开始,开创和优化企业的钱路,打通企业钱出、钱进的路,低成本融资、安全投资,共同为帮助中小企业出谋献策,优化合作环境,共享社会资源。现场参会企业家及通过直播关注的场外、外地企业家深受启发,大受鼓励,原来企业融资的渠道那么广、方式如此多样,重新认识了企业的金融本性。

图片5_副本.png 

几位专家上台就中小企业现状、未来展开积极对话     

在对话环节,广西中小企业联合会陈河强常务副会长、国际企业高管经验丰富的蓝瞰总裁、广西财政预算管理与审核专家刘红宇博士、法人治理顶层设计与企业金融专家李谦诚老师,就中小企业过去的成长模式、现在的发展机会、未来的机遇和挑战,国内的中小企业与国际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发展形态的区别,分别从不同角度和视野作了深度的探讨和交流,现场的企业家更是从对话嘉宾的独到见解和犀利语言中感触良多,对广西中小企业未来的机遇充满信心,也为应对挑战作充分的心理准备,广西的中小企业发展正在加快走在全国省的前列。

图片6_副本.png

广西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举行揭牌仪式

经过精心筹备,在2017广西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上,现场参会企业家及通过微直播关注的15万家企业共同见证了著名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中国工程院李京文院士、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莫桦主任、原北海市人大张九先主任、中央电视台吴春华导演、广西中小企业联合会陈修洪荣誉会长共同为国际中小企业联动中心、中小企业学院、青年企业家国际游学计划、企业接班人成长服务计划、千人再创业服务计划揭幕、启动。广西的中小企业从国际中小企业联动中心平台将获得更系统化、专业化、有跟进服务的成长培训和指导。

图片7_副本.png 

参会领导  

南宁、柳州、桂林等各地级市工信委、及百色等部分地市投资促进局领导参加了论坛,见证了广西中小企业走上新历程。

抱团合力,才能抢到先机。个人与个人之间抱团彻底退出了市场舞台,企业与企业之抱团已经奄奄一息,平台与平台抱团正大行其道、大势所趋。只有平台与平台抱团,才能有效构建资源转化的循环生态链。广西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上启动了“国际中小企业联动中心”,不仅整合、优化、互生省区内资源,还聚合、链接全国100个城市资源,构建全国性的多地、多平台抱团,有效发挥广西的区位优势,紧密连接东盟国家。广西中小企业以其自身灵活、轻巧、反应快、自主性强等特性,已经迎来了新的发展高潮,正快速从国内竞争通过东盟国家走出国门,走向全球,参与国际竞争。 

【责任编辑:王迪】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