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展望6G:八大应用场景 推动人类进入万物智联世界
进一步拓展到支撑智能体的高效互联,将实现由万物互联到万物智联的跃迁,最终助力人类社会实现“万物智联、数字孪生”美好愿景
土地出让收入征管职责划转 征管更加高效有序
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深房理事件涉事人员被处罚 更多调查结果有望出炉
中介协会通报首批直接参与违规炒房、协助套取经营性贷款、伪造购房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也引发更多市场人士期待深房理事件调查结果出炉
观察:税收红利赋能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协同发展
税务部门围绕减税降费、深化合作共治、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推出系列举措,持续赋能湾区崛起,在助推大湾区融合协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成渝地区打造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动深层次产业协同
一是拥有区位基础,二是具备产业条件。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副院长王健5日在采访中表示,此举将进一步解决中国东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
财政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5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55.8% 物流业务活动继续保持活跃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日发布数据显示,5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为55.8%,较上月回落1.5个百分点,物流业务活动继续保持活跃。
二手房参考价添新城,楼市能否真降温
继深圳今年2月份之后,成都日前出台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机制,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合理发布挂牌价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这一机制落实的关键点在哪?目前效果如何?能否熄灭楼市“虚火”?
楼市又见“冰火两重天” 媒体:不能脱离实际过度开发
我国房地产市场历经多年的发展,住房已经实现总体供需平衡,甚至出现了局部过剩。对于非热点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房地产开发切不可脱离地方产业发展和人口实际再盲目上马。
乘风破浪“十四五” 再启投资新征程
虽身处“后疫情”时代,未来仍然显得模糊,但第十届“富国论坛”的盛大开幕,云集众多专家和机构的观点、激辩以及点睛,令众多投资者有拨云见日、醍醐灌顶之感。

纳税人请关注 6月1日我国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实现“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即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进一步便利纳税人。
人民楼视丨房地产业减排降碳势在必行 多项行业碳排放标准预将年内出台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一级巡视员倪江波在“2021中国房地产业碳达峰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是绿色生活、绿色工作、绿色生产方式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应担负起创建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方式的重大责任。
央行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传递了什么信号?
自2021年6月15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即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5%提高到7%。
成交量下降 热点城市二手房市场调控显效
继深圳之后,成都日前宣布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最近两个多月来,全国已有超过10个城市发布针对二手房市场的调控政策,调控效果正逐渐显现。


国内首座双层车场火车站提前封顶 计划年底具备开通条件
随着最后一榀长19.9米、重6吨的次桁架吊装就位,北京丰台站提前33天实现主体结构全面封顶。以此为标志,北京丰台站将全面转入内外装修及机电安装阶段,计划年底具备开通条件。

新华热评:驱除楼市“榴莲”之味,重在挖断“炒房”的根
一个榴莲代表一千万元,一个香蕉代表一百万元——近期,一家深圳房地产中介门店用水果做暗语,展示住房价格。
31省份房地产投资数据公布 年内投资有望保持韧性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以及31省份前四月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数据显示,房地产投资在监管政策收紧的情况下仍保持平稳增长,业内普遍认为,年内房地产投资仍有望保持韧性。

40城将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5月12日、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别在沈阳、广州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0个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分两批参加。
第三届“西洽会”累计签约359个项目总金额逾3500亿元
共有40余个国家(地区)、26个省份、1个特别行政区、6个副省级城市、37家领事机构、超过4100家企业(机构)参展参会。
5G将与大数据等技术深度融合 规模化推进有待突破
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为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赋能。同时,5G规模化推进还有待进一步突破

报告:上半年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呈现下降趋势
“中国2021年上半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指数呈现下降的趋势,没有触及重要的风险警戒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周皓表示。
央视:取消公摊面积呼声不断,阻力究竟来自哪儿?
5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将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