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6月27日北京讯(周子智 崔岳莺 张宇晖)为破解“执行难”顽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8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畅通自诉渠道,构建公检法协同惩戒机制。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老赖”的刑事追责进入新阶段。
核心内容:公检法职责全链条覆盖
《意见》共二十条,首次系统明确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拒执案件中的分工与衔接流程,剑指逃避执行、隐匿财产等行为:
法院移送责任: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涉嫌拒执犯罪的,须制作移送函并附身份证明、执行义务证据、财产状况材料等,确保案件“带证据移送”。
公安机关立案时限:对法院移送案件,公安机关须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复杂案件可延长至30日;不予立案的,需7日内函告法院并说明理由。
检察院监督职能: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可要求书面说明,若理由不成立,将直接通知立案,公安机关须在15日内执行。
自诉案件突破:申请执行人若遭遇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不追责,可凭生效法律文书、控告记录等材料,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严惩重点:这些行为将面临刑事追责
根据《意见》,以下情形将被重点打击:
隐匿财产:通过虚假诉讼、关联交易转移财产;
逃避执行:拒不交付财产、暴力抗拒执行;
涉民生案件:对涉农、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案件中恶意拖欠行为从严处理。
例如,牡丹江法院今年已移送6起拒执线索,其中一被执行人因私自截留工资对抗执行被判刑;如皋法院2024年审结的“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案,成为司法解释实施后首例判决。
数据透视:执行难背后的司法突围
近年来,拒执犯罪呈高发态势。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院移送拒执案件同比增长23%,但立案率不足40%。此次《意见》通过“立案时限+检察监督”双保险,直指“移送难、立案难”痛点。如公安机关须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逾期未答复的,法院将直接告知申请人启动自诉程序。
专家解读:构建“不敢赖、不能赖”的法治屏障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张明楷指出:“《意见》首次将自诉与公诉程序无缝衔接,形成‘公诉为主、自诉兜底’的立体追责网。特别是自诉案件中,申请人仅需提交生效文书、控告记录等材料,大幅降低维权门槛。”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联合公安部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整治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立案拖延问题。公安部则强调,对拒执犯罪中的涉案财产,将同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切断“老赖”转移财产通道。
倒计时5天:新规实施在即,社会影响深远

随着7月1日施行日期临近,多地法院已启动专项行动。牡丹江中院通过“雷霆2025”行动,对涉民生案件集中攻坚,拘留7人次;如皋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出台长效机制,2024年判决25件拒执案件,其中5件为自诉案件。
法律界普遍认为,《意见》的落地将极大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强调:“让每一份判决都成为‘带牙齿’的法律文书,是司法权威的最终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