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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督察组进驻东北三省、粤桂、西藏、新疆,首次在一个批次中同时覆盖三省区,督察利剑再次出鞘。
中经联播讯(李文 刘莎)5月7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本次督察共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西藏、新疆7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
这是2026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行动,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印发后正式部署的首批督察。
东北三省首次合围,7位正部级组长领衔
督察组阵容强大,组长均为正部级领导干部。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信息,7个督察组的组成如下:
第一组进驻辽宁省,组长蔡名照(曾任新华社社长)、副组长徐必久;第二组进驻吉林省,组长付志方(曾任山东省政协主席)、副组长张雪樵;第三组进驻黑龙江省,组长欧阳坚(曾任甘肃省政协主席)、副组长翟青;第四组进驻广东省,组长宋秀岩(曾任青海省省长)、副组长董保同;第五组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组长姚增科(曾任江西省政协主席)、副组长赵英民;第六组进驻西藏自治区,组长叶冬松(曾任河南省政协主席)、副组长郭芳;第七组进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长冯正霖(曾任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副组长李高。
值得关注的是,本批次督察首次实现了同时覆盖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东北地区既是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也是生态安全格局中的关键屏障——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承担着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核心功能。与此同时,松花江、辽河流域的水环境治理、重化工产业转型、黑土地保护等问题,此前已在多轮督察中被反复关注。三省集中接受督察,能够更系统地评估流域协同治理与区域生态修复成效,体现了督察工作从“单点突破”向“区域联查”演进的特征。
督察剑指何方?6个月跟踪督办、两个聚焦、两个严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被形象地称为“环保利剑”。区别于常规的日常检查,由正部级干部带队的督察以极高的权威性著称。
本次督察承袭了“坚定不移”的基调,重点集中在两大领域:一是聚焦区域重大战略中的突出问题,突出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二是聚焦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中的重点任务,突出碳达峰行动推进和能源结构调整。
督察组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的原则,对于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的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以及督察整改不力、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也将予以重点关注。
督察组明确表示,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突出重点、较真碰硬。同时,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最强法规”保驾护航,督察整改见真章
此次督察的一个核心亮点在于法规支撑力度的全面升级。就在此次督察启动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深入推进督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条例的出台意味着督察工作从“政策手段”进一步上升为“法治手段”,督察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显著增强。
从历史数据来看,督察这把“利剑”已经取得了显著的威慑效果。根据生态环境部此前发布的统计数据,往前追溯,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的3294项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第二轮的2164项整改任务完成率超过85%,第三轮督察整改也正在扎实推进。仅第二轮督察期间,全国就有超过2万人被约谈或问责,各级政府与企业在环保高压下不敢再“踩红线”。
第三轮督察启动以来,多地已完成整改任务。以湖南省为例,截至2026年2月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22项,交办的信访件已办结3931件、正在办理16件。海南州则宣布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6项问题全面完成整改,2个典型案例和受理转办的62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部分典型问题的整改力度尤为引人关注——例如,浙江嘉兴运河湾国家湿地公园清淤工程违规回填湖区、阻断河道行洪等问题已进入整改验收阶段;福建省福安市甘棠镇大量船舶配件回收企业的废油污问题,采样监测显示指标严重超标,整改也已进入验收公示环节。
从更宏观的层面看,督察制度本身就是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一环。建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初衷就是以中央权威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藩篱,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这套制度与河长制、湖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共同构成了一整套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的出台,则标志着这套制度正式上升为党内法规层面的顶层设计。
经济大省与生态屏障同临环保“大考”
本次督察的7个省份分布于中国的东北、华南、西南和西北地区,地理位置跨度极大,生态环境问题也各具特点。
广东是中国经济总量第一大省,工业密集、污染排放量大,治污压力在全国首屈一指。广西作为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筑牢南方生态屏障的重任。正如此前的督察反馈所指出的,个别地区对粤北生态屏障缺乏基本认识,面对生态修复难度较大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推诿思想。
西藏和新疆作为西北、西南两大生态安全屏障,其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乎区域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全国生态格局的稳定。新疆建设兵团作为兼具经济与生态职能的特殊组织,也需同步接受督察。
在经济体量庞大的南方沿海地区与生态环境脆弱的西北内陆同时推进督察,充分表明中央推动生态环保督察的决心——无论经济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在绿色发展这条底线上,没有例外。
督察反馈与整改形成闭环,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从之前完成督察的省份和央企来看,“提级整改”和“回头看”已成为确保督察成效的重要手段。整改方案不仅要求地方政府拿出具体的任务清单和路线图,还建立了验收销号机制,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限期整改—验收销号”的完整闭环。
群众举报受理和办结率的提高是督察制度获得社会认可的直观体现。在已完成督察的省份中,云南省第三轮督察交办的3143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3002件,办结率高达95.51%。群众不仅在举报窗口中获得了表达权利的通道,还通过督察整改直接见证了身边环境的改善,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
从2025年9月的数据来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累计受理转办各类群众举报已达35万件,绝大多数已办结或阶段性办结。这一数字还在持续增长,彰显了督察工作对民意的重视程度。
此次第三轮第六批督察既是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的“夏季战役”,也是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的首次大规模行动。环保督察不是一阵风,而是一场正在纵深推进的制度变革。当7位正部级组长同时在东北三省、粤桂、藏疆集结并发力,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正在告别“运动式治理”,走向常态化、法治化的深度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