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张士龙 通讯员 郑茗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日前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精神及辽宁省委部署要求,系统梳理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地实施以来的实践成效,研判当前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核心任务,以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注入坚实的司法民主动能。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了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艺对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作出的批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迪,辽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柳春霞出席会议并就全系统推进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近年来,辽宁省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置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的全局中谋划推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各项规定,持续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使用、保障全链条工作机制,广大人民陪审员深度融入司法审判全流程,参审质效稳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积极成果。截至目前,全省近1.3万名人民陪审员累计参审案件78.97万件,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妥善审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全省共有7个集体、10名人民陪审员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通报表扬。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迪在讲话中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有机统一。全省法院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的重要载体。要始终坚持依法规范推进,健全与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细化完善定向选任、随机抽选等核心工作流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稳妥有序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各项工作。要紧紧聚焦司法主责主业,准确把握参审案件范围、七人合议庭规则适用等程序规范,依托信息化“一张网”平台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阅卷评议等法定权利,严格落实应参尽参要求,全面提升参审实际效能。要持续强化综合保障,不断优化管理服务水平,通过系统化教育培训、科学化考核激励、智能化履职辅助等方式,为人民陪审员安心履职创造良好条件,鼓励支持人民陪审员在助力综治中心建设、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基层治理场景中延伸作用,讲好新时代人民陪审故事,推动人民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柳春霞在讲话中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密切协作、同向发力,推动人民陪审员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切实增强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责任心和荣誉感,重点把握处理好“立足职责”和“主动作为”、“潜绩”和“显绩”、“实践发展”和“制度设计”三对核心关系,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聚焦选任关键环节,严格规范全流程选任程序,健全全周期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宣传教育等各项履职支撑,充分激发队伍整体活力,营造全社会支持陪审工作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选任质效。要持续强化跨部门协同配合,完善与人民法院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主动争取人大、财政、公安等各方支持,积极对接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凝聚全社会工作合力,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传播法治理念、助力基层善治等制度效能,为更高水平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正式印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若干措施》,同步联合发布《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以制度规范加实践样本的形式,为全省下一步人民陪审员工作明确操作指引。盖州市人民法院、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尚晓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孙英泽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分享一线推进陪审工作的实践经验。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主会场,各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分会场。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边锋,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国军,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各中级法院院长,各市司法局局长,受通报表扬的集体代表和人民陪审员代表在主会场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