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中国国防报评阴柔风:中国少年阳刚之气不可消

最近,一档电视节目引发网友对中国男性青少年“阴柔化”趋向的深深忧虑。

当“小鲜肉”走红娱乐圈,阴柔之风渐渐影响到青少年的审美追求和偶像选择时,许多人担心以“娘化”为美的审美观,会对青少年造成负面影响,进而销蚀整个国家和民族的阳刚、血性之气。这样的忧虑,既要冷静看待,也需认真关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成长有了充足物质条件保障的青少年,追求更精致的外在,本无可厚非。回想改革开放前,人们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填饱肚皮而不是怎样打扮自己,一条裤子老大穿了老二穿、老二穿完老幺穿。今天,多数家庭不再为吃饱穿暖发愁,青少年自然会将目光转向好看、帅气、漂亮。

审美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随着人的成长和心智的成熟而变化。不同个体、不同年龄层次的审美取向存在差异甚至大相径庭,是正常现象。想当年,70后、80后在卧室里贴上“小虎队”海报时,不少50后、60后家长曾疑惑不解;80后、90后哼着周杰伦的歌时,也有很多家长感到诧异。

我们希望今天的青少年崇尚阳刚血性,同时也要理解和包容他们对于精致外在的喜爱。我们如果仅仅将批评“阴柔化”的矛头指向外表,难免过于浅表化。试想,逼着他们卸妆,他们的内心就会变得坚强吗?手机壁纸是“小鲜肉”,就不可能成为“战狼”吗?

那么,当我们担忧“阴柔化”泛滥时,究竟在担忧什么?实际上,我们不仅担忧青少年外在形象的变化,更担忧他们精神世界的荒芜和血性阳刚之气的销蚀。的确,比外表“娘化”更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迷茫、心理上的脆弱、责任感的缺失和尚武精神的消退;比追求外表精致更堪忧的,是追求精神上的精致利己。

眼下正值征兵季、学生军训季,从近年来的情况看,不乏这样的现象:有的青年不愿意参军入伍、入伍后吃不了苦打退堂鼓;有的青少年受不了学校的军训,太阳一晒就中暑、三天两头泡病号;还有一些家长认为,“孩子是来上学的,不是来军训的”“别人的孩子当兵可以,我家的孩子不能去吃这个苦”。

社会需要包容,但任何一个社会、一个个体都需要精神脊梁。从古罗马贵族崇尚奢华享乐后的衰败,到八旗子弟玩物丧志后的堕落,历史一再告诫人们,尚武精神和血性阳刚之气不能丢失。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他们的成长之路上,可以有娱乐明星作伴,但更需要精神偶像引领。其中,以身许国、血性阳刚的军人自然不可缺席。

青年有血性民族才有希望。审美追求反映价值追求,也必将深刻影响人的精神品质。在注重外在形象塑造的同时,我们应更注重青少年内在涵养、精神境界和意志品质的培养,引导他们培塑家国情怀、承担社会责任;鼓励他们直面困难挫折,淬炼勇敢坚毅的品格、血性阳刚的气魄。

时值9月,一批青年正步入军营、走上军训场。在瞩目关于“阴柔化”的批判和争论之余,不妨对军营和军训多一些关注支持,为正在加钢淬火的军营新生代们点赞加油。

(钱宗阳)

本文刊于2018年9月7日《中国国防报》第1版

延伸阅读

什么是今天该有的“男性气质”

男性气质是什么?究竟怎样才是男性应有的形象?长期以来,对这些话题的探讨不仅在学术界长盛不衰,更在舆论场激起一波又一波热潮。最近,曾经参加过《真正男子汉》节目录制的特种兵王威退出现役,微博开通后短短几天时间,就收获了30多万粉丝。一名普通军人在脱下军装后备受关注,成为名符其实的“网红”,也可成为观察社会对男性气质认知的一个切入口。

军营中站过岗、训练场上流过汗,因为阳光硬朗的气质得到网友如潮点赞,王威这样的军人不在少数。近年来,从武警战士杨明鑫被网友亲切称为“最帅兵哥哥”,到救援过程中舍生忘死的潜水员官东,再到被誉为“中国男子第一天团”的国旗护卫队,他们之所以受到关注,出众的个人形象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股子军人的血性和勇敢,让人感受到力量,感受到超越外形的精神魅力。当然,这种精气神并非军人独有,无论是比赛场上奋力拼搏的运动健儿,还是关键时刻力挽狂澜的英雄机长,抑或者是平常生活中的凡人善举,构成了时代的一道风景,也构成了我们对男性形象的一种认知。

从对于热血男儿的推崇,也可以看出,外形不是问题的关键,内涵才更深刻地决定着人们对一个人的评价。其实,关于到底什么是男性应有的气质,从来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是中国传统所推崇的男性画像,从外在形象看也包含有精致、文雅的一面,而那种五大三粗的个人形象、不修边幅的生活习惯、大男子主义的做事方法,历来受到人们的摒弃。“重质不重形,魂到品自高”,这样的认识应该说是主流。即便在少数人眼里“颜值”可以成为硬通货,甚至有“靠脸吃饭”之说,但那些能持久地作用于社会文化、作用于世道人心的,仍然是闪现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的“内在美”。

现代社会进一步拓宽了审美的场域,提供了更为多元的生活方式,也为对男性的审美提供了更多元的面向。那种基于性别特征进行的价值判断,将男性气质等同于外表外貌,是一种简单化的做法。精致细腻也好,粗枝大条也好,都是自己审美的选择,一个理性、成熟、宽容的社会理应包容。而关注男性气质的构建,也更应该发扬内在的勇气、坚强和担当等诸多品质。这种品质,我们在保家卫国的军人身上可以看到,在为国争光的体育运动员身上可以看到,在梅兰芳、程砚秋等杰出演员身上同样也能看到,他们外形或许少了些棱角、多了些清秀,但是高尚品格、家国情怀同样值得推崇。

其实,在一个强调权利和平等的法治社会,基于性别差异而带来的不同评价,也逐渐被抹平。传统所谓“男性气质”中,为人们所推崇的“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意志品格,也在很大程度融入了现代公民精神的内核,成为一种带有普遍共识性的价值。从这个角度来看,涵养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男性气质,关键是要塑造一种有勇气、有担当的内在品格,形成包容、开放的现代风度,培养守法律、有教养的行为习惯。

基于此,我们不认同所谓“娘炮”“不男不女”等带有贬损性的说法,但也呼唤在青少年中有着广泛影响的明星们,呈现更加积极、向上的形象,展示更加健康、阳光的审美,以应有的社会责任与担当精神成为真正的偶像。摈弃矫揉造作的风格,扭转娱乐至上的倾向,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病态的审美乃至“审丑”,以文育人、以文化人。说到底,精致、细腻、温柔,可以是对于男性多元化审美中的一种;而以更多更有意义的“内在颜值”,塑造刚健勇毅的时代气质、自信自强的社会风尚,也应该永远是公共传播中的主流。

这正是:审美多元尊重为先,涵养气质莫缺包容。


【责任编辑:刘思志】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