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空手套白狼坐拥6亿资产 六盘水掉吉尼斯纪录“馅饼”

马某、张某某用借来的10万元,坐拥六盘水源禧五金机电城6亿资产,创下世界吉尼斯纪录“馅饼”神话。

出自《圣经》的“天下掉馅饼”,演绎了数以万计的离奇故事,但贵州六盘水“源禧五金机电城”这块掉在马某头上的“馅饼”,完全可以创“馅饼”之世界吉尼斯纪录。

空1.jpg

六盘水源禧五金机电城

5亿元的《股权转让协议》

源禧五金机电城是贵州省六盘水市中山区三级政府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由六盘水源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禧房产公司”)投资建设。

公开的资料载明,源禧五金机电城项目用地面积约419亩,建筑面积超40万平方米,总投资达17亿,定位为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以五金机电为核心、以展示交易为主导,配以完善配套设施的大型专业市场。

项目根据商家对产品的不同需求,进行科学的业态分布规划。规划由大型主题卖场、1+1层商业门市、大型综合商业、大型设备卖场、汽车3S店、酒店及配套设施、业主公寓与安置小区等8项功能构成。

2012年源禧五金机电城开工至2014年底,项目共完成投资约6亿元,完成建设面积19.4万平方米,完成项目招商400余家,后因源禧五金机电城销售回款不能按计划回笼,加之市场外部经营环境恶化,导致源禧五金机电城项目资金链断裂。

源禧房产公司注册资金1.5亿元,原始股东为自然人喻闻川、王锡珍、周贤忠、杨刚和法人六盘水沣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股东”)。

在源禧五金机电城项目资金链断裂,源禧房产公司在2014年到2015年经营举步维艰的情况下,黄万枝、张某找到原股东,称愿意投资并盘活该项目。

经多轮谈判并在钟山区水月园区管委会的努力与见证下,2015年2月4日,黄万枝、张某以贵州习水经济开发区侨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建房产公司”)名义,与源禧房产公司原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源禧房产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侨建房产公司,受让方侨建房产公司以人民币5亿元为限,支付股权转让前源禧房产公司所欠债务、应付款项并返还原股东的股本金;《股权转让协议》还约定,侨建房产公司须在协议签订之后支付2000万元定金存入原股东指定账户,2015年2月12日再存入3000万元进入政府监管指定账户。

出资10万坐拥6亿资产

事实证明,源禧房产公司100%股权的受让方,并非《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侨建房产公司,而是登记在黄万枝、张某个人名下。工商档案载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五天之后的2015年2月9日,原股东全部退出源禧房产公司,黄万枝个人持有源禧房产公司81.67%的股权、张某个人持有源禧房产公司18.33%的股权。

源禧房产公司的工商档案变更之后,黄万枝、张某向原股东支付了10万元之后,就再也没有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据一位知情者透露,这10万元还是黄万枝、张某用8分的高利息借来的。

原股东认为,黄万枝、张某当初声称的“投资并盘活”源禧五金机电城项目,纯粹就是个天方夜谭的笑话。因黄万枝、张某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在原股东的强烈要求下,2015年11月3日,双方签订了股权回转协议,约定黄万枝、张某占有的100%股权全部返还给原股东。在这份股权回转的协议签订之后,黄万枝、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诿,不办理工商档案的变更手续。

空2.jpg

政府出资修建的安置房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黄万枝因涉嫌刑事犯罪被习水警方刑事拘留,黄万枝被关押在习水看守期间,源禧房产公司的股权又一次进行了变更。公开的资料显示,2015年12月31日,黄万枝持有的81.67%的股权转给了马某,马某成为源禧房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马某并不是六盘水生意场上的“大佬”,仅仅是一家砂石场的小股东,马某与张某为夫妻关系。

为此,在先没有履行5亿元《股权转让协议》,后黄万枝、张某又与原股东签订股权回转协议的情况下,仅用了10万元的资金,马某、张某就将源禧房产公司变成了夫妻俩的全资公司,并坐拥价值6亿元的资产。

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马某、张某与黄万枝合谋,通过诈骗手段,使投资达6亿元的源禧五金机电城,成为他们夫妻的“唐僧肉”。

“黑恶”为合同诈骗保驾

源禧五金机电城已经投资的6亿元中,有政府资金1.3亿元,其中包括贵州省拨付的5000万元扶贫资金,政府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内安置房的修建。

马某、张某空手套白狼,坐拥投资6亿元的源禧五金机电城后,首先卖掉了项目100余套安置房,这种赤裸裸地诈骗国家扶贫款的行为,并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马某、张某夫妻“接管”源禧五金机电城之前,欠下了不少的债务,当他们实际控制源禧五金机电城之后,则用原股东和国家投资的门面抵偿自己之前的债务。

据知情者称,马某、张某夫妻在源禧五金机电城敛财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就连原工地上的车辆、电缆线也被张某变卖用作赌资。

在骗取源禧五金机电城后将近三年的时间里,马某、张某夫妻通过卖房、抵债,收取原购房业主尾款等手段,非法获利达1000多万元。

2018年元月,马某的财务总监将其涉及私卖源禧五金机电城房产400余万元的证据,通过原股东和六盘水市总商会五金机电商会举报给了六盘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马某被刑事拘留之后紧接着以莫名其妙的理由取保候审,至今依然逍遥法外。

马某、张某夫妻养着一帮打手,成为盘踞在六盘水市的黑恶势力,一旦源禧五金机电城有风吹草动,这帮打手就会通过暴力手段给马某、张某夫妻看场子。据不完全统计,在这三年时间里,警方接到与源禧五金机电城有关的案件就达14起。更有甚者,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产,马某、张某夫妻也敢公然出租。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马某、张某夫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罪。

原股东和六盘水市总商会五金机电商会一直向市、区有关部门控告马某、张某夫妻诈骗,但案件丝毫没有进展。在黑恶势力的庇护之下,源禧五金机电城的资产正一天天被蚕食,也包括政府投入的1.3亿元。

【责任编辑:祁飞】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