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全国结婚率“五连降”:为啥这届年轻人不爱结婚

全国结婚率“五连降”:为啥这届年轻人不爱结婚

举一反三

从城市化的双重挤压效应来看,很难消除城市化的主动效应,但是,采取一系列办法来解决年轻人在大城市中的居住问题,却可以有效消除城市化对结婚率的被动效应。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的数据,从2013年开始,中国的结婚率逐年下降。2013年全国结婚率为9.9‰,2014年降低为9.6‰,2015年为9‰,2016年降到8.3‰,2017年再降到7.7‰,2018年中国结婚率只有7.2‰,创下2013年以来的新低。

结婚率下降是一个正常现象

结婚率下降,首要因素是人口的年龄结构,随着人口结构变化和老龄化的发展,结婚适龄人口的比重在相应减少,这必然会导致一般结婚率的下降。从这个角度看,未来中国的结婚率还会进一步下降。比如,2010年中国的出生率只有11.9‰,以22岁为结婚年龄来看,2010年出生的人口将在2032年左右进入结婚生育阶段,自然会拉低那时的结婚率。

其次,结婚率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随着中国人均GDP接近1万美元,逐步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结婚率越来越低其实是一个正常现象。因为经济发展与城市化对结婚意愿有着“双重挤压”效应。

一方面是主动地使人不愿意结婚,这是城市化对结婚率的主动效应。相比农村,城市中的生活更丰富多彩;在陌生人的社会中也没有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婚育劝说”,父母亲戚的压力也鞭长莫及等。

这些因素都使人不想结婚。有了不结婚的自由,选择不结婚的人越来越多。

另一方面,城市化也使得很多人被动地降低了结婚意愿。或者晚婚,这就被动地降低了结婚率。

结婚率下降的另一个原因是晚婚,这导致初婚时间的推迟。根据媒体报道的数据,从2013年开始,结婚登记公民的年龄段,由20-24岁占比最多,变为了25-29岁占比最多。结婚年龄的延迟,体现在每一年的数据上,就是结婚率的下降。

晚婚的一个直接原因是教育年限的上升,这其实是城市化的一个表现。一个人本科毕业大约23岁,如果再读完研究生,到毕业时就已经26岁了。虽然读研究生的人相对较少,但接受本科教育的人的确增加了很多。

1977年,我国的本科录取人数是27万人,过了20年,到1997年,这一数字才增加到100万。1998年高校扩招后,本科毕业人数飞速增长,到2015年达到了惊人的700万人。根据相关估算,本科毕业生已经占到了同龄人的20%。显然,这就会推迟结婚年龄。

而且,年轻人在城市中打拼,工作忙、时间紧、没有时间谈恋爱。恋爱都顾不上谈,结婚就更是遥远的事了。此外,城市化也提升了婚姻对双方经济的压力,比如高房价,就抑制了很多年轻人结婚的愿望。而且,婚姻还意味着生育,结婚后生子和育儿的支出也是一种压力。所以,某种程度上,城市化也使人失去了结婚的自由。

高房价对结婚率的抑制效应明显

城市化过程对结婚率的影响,房价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值得单独说一说。

一个大学毕业生进入社会工作,起步的工资是很低的。房子看起来是可望不可即的。即便在双方家庭的资助下可以凑到首付,但多多少少自己也要存一点,至少按揭总要小两口拿吧。

而根据相关机构发布的“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2017届大学毕业生的月收入仅为4317元。其中,本科院校2017届毕业生的月收入为4774元,高职高专院校2017届毕业生的月收入为3860元。虽然这明显高于城镇居民2017年月均可支配收入3033元,但对于按揭来说,显然还不够。

按一套房子200万计算,贷款7成30年,一个月要交按揭大约在7000元左右,基本上会耗掉两个刚刚进入职场没几年的年轻人的工资。而且,除了按揭,还有装修需要花钱。

不买房就结婚可以吗?丈母娘肯定不同意,其实,丈母娘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是一系列政策作用到丈母娘身上,丈母娘给出的一个正常的、理性的反应。因为除了安居乐业的因素外,附加在房子上的权利,比如孩子上学的权利等,也使得人们不得不对房子看得重一些。

所以,中国人结婚,房子非常重要,不可或缺,但房子对年轻人来说又非常贵。那么,一个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的结果就是,毕业了,多工作几年,攒点钱,再考虑结婚。而且,房子贵,结婚变得更加理性,于是,婚姻更成为一个双方家庭的经济行为,这就会加大磨合、协商时间,从而延长了年轻人的平均婚龄。

消除城市化对结婚率的被动效应

经济发展与城市化对结婚率的影响,从地区数据的差异可以得到印证。结婚率最高的几个地区是西藏、青海、安徽、贵州等欠发达地区。贵州2018年结婚率达到11.1‰,全国靠前。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18年末,上海、浙江的结婚率为全国倒数前两名,上海结婚率为4.4‰,全国最低。另外,天津、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结婚率也较低。不难发现,最高的和最低的地区,结婚率相差一倍多。这就是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影响。

所以,结婚率降低其实是一个正常现象,是中国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的结果,应该理性看待。不过,从提高生育率的角度,还是要拿出办法来促进年轻人结婚、生育。从城市化的双重挤压效应来看,很难消除城市化的主动效应,但是,采取一系列办法,来解决年轻人在大城市中的居住问题,却可以有效消除城市化对结婚率的被动效应。

□刘远举(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欧阳雪】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