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医疗废物积压存病菌蔓延风险 医疗废物为何处置难?

据中国之声报道: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相关活动中,会产生一定的废物垃圾,这些医疗废物具有直接或者间接的感染性和毒性。国家对医疗废物处置者的资质,收集的时间,处置的方式等等,都有一系列严格而明确的规定。

这两天,有江苏南通的一位医院工作人员反映,她所在的医院,从去年以来,陆续出现医疗废物收集不及时,进而导致大量积压的状况,随着天气转暖,这些积压的医疗废物,有造成细菌滋生、病菌蔓延的潜在风险。是什么原因造成这家医院的医疗废物积压难处置呢?

医院工作人员反映:日常医疗废物得不到及时收集处理

江苏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在当地属于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的医疗机构。这两天,这家医院一位工作人员反映,医院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大量医疗废物,迟迟得不到有效收集,而这一现象至少从去年就出现了:“这一两年,每年都有几次,去年肯定是有好几次,今年已经有一两次了。他突然通知你明天不能处置了,我们医院承受不起。大的医院每天医疗废物的量非常大,也没地方储存去,这个一直放在这儿,暂存地是要有条件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这位工作人员说,医院的医疗废物由南通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负责清理处置,按规定每两天来一次,但去年开始就不能完全按照规定清运。至少在最近一段时间,医疗废物堆放一个礼拜了,还是得不到有效处置。对医院来说,扔又不能扔,处置又处置不了。无奈之下,他们只得把原本用于堆放生活垃圾的室内场所,腾出来暂存医疗废物。但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我们现在放在房子里头还好,不受雨淋、不暴晒,你放到外头去,医疗废物这里头感染性废物,什么各种废物都有,如果是日晒雨淋会不会出现一些病的流行爆发,细菌蔓延?”

据南通第一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反映,类似的情况,在南通多家医院都普遍存在。

“不是哪一个医院,所有的医院都不处置。叫我们怎么弄?他本身的处置能力也不是完全满足我们整个市区,所以有些病理废物什么的经常不收。”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存在医疗废物积压问题,没有流向社会

昨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陈昊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证实,目前,在南通市的医疗机构中,的确存在医疗废物积压的问题。

陈昊:“据我们初步统计,全市当时的库存量应该是在总量大概在180吨。目前经过我们市政府紧急处置,我们市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和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专门召集了应急处置的会议。现在的库存量根据我们的最新统计,还有将近40吨。根据我们目前的销库存的进展,应该在本周内能够全部完成积压的医疗废物的库存的处置。”

医疗废物的处置,国家有严格的规定,在南通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为何会出现医疗废物积压的状况?陈昊说,这并不是因为南通有资质企业的处理能力不足。

陈昊:“我们的南通地区有三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我们采用的主要还是高温蒸煮和微波消毒。全市的(处理)能力是8100吨/每年,我们2018年全市医废的产生量5498吨,其实单纯从我们的处置能力来说是有富余的。但是高温蒸煮和微波消毒,能对医疗废物进行灭菌杀毒,能够实现无害化,但是不能实现减量化,处理后的医疗废物的废渣,从管理上面还是危险废物,要送给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处理之后,可以在处理环节进行(危险废物)豁免。”

在陈昊看来,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来说,正是这种两端在外的模式,导致南通多家医疗机构医废积压。

陈昊:“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其实就是处置单位,医疗废物的处置单位采用的这种工艺,其实是‘两头在外’,也就是说它前端是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后端要依托生活垃圾的焚烧单位。那么也就是说在整个环节里面没有出现一条龙的全过程的处置。前段时间主要还是因为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因为它的处理能力也是有限,不能完全满足我们全市的处置需求,所以它暂停了医疗废物的废渣的接收,导致了我们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出现了一些积压。”

陈昊认为,正是由于南通市政府部门没有放松对医疗废物处置的从严监管,才会出现医疗废物有积压,但没有外流。

陈昊:“前段时间315不是曝光说好多医疗垃圾流失到社会上做再生的塑料。我们现在是有三家处置单位分别服务相应的地区。我们这段时间出现了一些库存,但是无论是卫健委,还是我们生态环境局,对它的监管还是到位的,没有让医疗废物流失到社会上面。”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陈昊表示,事情发生后,南通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目前,除了对积压的医疗废物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之外,政府还在积极提高综合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新的垃圾焚烧项目正在建设之中,预计今年底投入使用,并尝试在合适的地方新建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肖源)

【责任编辑:欧阳雪】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