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一纸合同下的“暗礁”——未成年人校外培训如何避“坑”维权?

当前,面向未成年人的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涉诉的教育培训机构,在合同上大做“文章”,签订“霸王免责条款”、机构之间相互“转包合同”甚至出现“阴阳合同”……不仅未成年人没有获得优质教育资源,家长维权也费时费力。

家长“粗心大意”不看合同 问题机构打“擦边球”逃避监管

今年6岁的林林(化名)此前曾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并缴纳数万元托管费。2018年6月的某天,林林妈妈发现孩子身体有淤红伤痕,经询问,林林称在幼儿园被外教老师掐了脖子、打了脸和后背,家人随即报警。警方在调看监控与多方查证后确认,该外教不仅实施了殴打行为,而且本人不具有教学资质,事后已逃至境外。林林家人将该幼儿园诉至法院。

类似林林所在的问题机构并不是孤例。教育部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国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40.1万所,其中超过一半的机构存在问题需要整改。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各类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机构增长迅速,涉及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也同步增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数据显示,近三年来,该院受理的涉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同比增长超过50%。

北京市一家从事小学课后补习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万可(化名)告诉记者,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审核严格、经营范围有限。但目前涉未成年人培训机构行业有一套“潜规则”: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在经营范围中涵盖技术培训、教育咨询等内容,进而直接招生开课。“这种做法不仅通过打‘擦边球’逃避了监管,也向家长隐瞒了资质‘缺陷’。各培训机构还自行制定格式合同,尽一切可能免责。”

北京丰台法院方庄法庭法官李蕊表示,尽管国家教育法对教育培训资质有严格规定,但在涉诉案件中发现,大量培训机构并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一些“教师”也并无相关教学资质,只是由在校学生、从事过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员担任,甚至有些还冒充“名师”。

此外,学生家长法律风险意识严重不足,以致维权难。记者梳理近年来北京各级法院涉诉案件发现,一些培训机构尽管同时面临10多起诉讼纠纷,但不少家长仍然听信宣传交钱报名;有的家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课程内容、已学课时等记录相对较少,出现纠纷时举证困难;还有一些家长虽签订了合同,但从未完整看过……

“暗礁”丛生:“霸王条款”“转包合同”“阴阳合同”

据办案法官介绍,近几年大量涉诉案件表明,当前教育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暗礁”丛生。比如,合同内暗藏免责“霸王条款”、培训机构之间相互“转包合同”、签订“阴阳合同”等。

——只进不出,签订“霸王条款”。记者翻看一些涉诉案件合同发现,其中不乏免责、概不退费等无理规定。比如,“所有课程将在课程有效期满后自动截止,未结束的课程将自动作废,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费”“合同签署7日后,无论是否开课,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的退费请求”“培训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概不负责”等“霸王条款”。

——“转包合同”,随意变更协议内容。李蕊介绍,一些教育机构出于经营原因将教育培训课程和相关学员转包给其他机构或公司,或随意变更上课地点、时间、老师等协议内容,造成法律纠纷。2019年初,郑女士与某早教机构签订《课程销售协议》,支付学费4000元。然而,郑女士的孩子刚上完三节课,该早教机构就将相关培训转给另一家培训机构,不再开办郑女士报名课程。郑女士要求退费,但该机构负责人仅在微信转账700余元,余款一直拒付。

——签订“阴阳合同”。万可介绍,为提升业绩,许多机构工作人员口头许诺降价、加课等优惠条件,或签订“保过班”等额外协议,但合约内容往往只体现在一方合同中,成为所谓的“阴阳合同”,增加了消费者维权难度。2016年2月,王先生与某培训中心签订《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并交纳2万余元费用。2017年7月,王先生的孩子参加某优质中学小升初自主招生考试,因分数未达标未被录取。王先生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培训中心应退还所有培训费,但该培训中心表示,“包过班”仅是培训班的称谓,其已提供培训服务,不同意退款。

未成年人校外培训市场还需标本兼治

面对“暗礁”丛生的培训合同,消费者怎样避“坑”维权?受访专家表示,整治未成年人校外培训合同乱象还需标本兼治。

四川法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佳泽表示,“霸王条款”多表现为格式条款,是一方提前拟订,并具有免除己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特征。消费者在签订过程中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真实原意。对存在分歧或模糊的条款,要提请对方详细解释说明其真实意思,并就模糊条款双方的重新理解签订补充协议。

“家长要提高甄别能力和证据意识。比如通过天眼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途径查看相关机构的经营信息和涉诉信息;在签订合同和接受培训服务过程中,要保存好原始材料并做好记录;当出现改变合同内容时,消费者应将沟通录音、视频资料、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固定下来,一旦发生纠纷,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北京丰台法院方庄法庭法官金滢说。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刘泽表示,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履行校外培训相关审批手续,规范培训机构在许可范围内招生,督促其主动对办学资质、招生范围进行披露,加大巡查力度,营造健康积极的经营环境。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市场需求大、前景好,但还存在不少混乱的地方,亟待主管部门引导和规范。在合同方面,可以借鉴房屋中介市场的合同范本,加入强制性保护消费者的部分条款,从源头上规范行业发展。(记者吴文诩 参与采写:何佳俊)


【责任编辑:欧阳雪】

黑龙江出台生态环保执法“14条”:正面清单免检、轻微违法首违不罚

从强化助企帮扶指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开展现场检查、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四方面入手,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立下新规矩。正面清单企业享“免检”待遇。14条措施明确,对环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较好、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推动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现场免检、管控豁免等

鞍山发布2025年消费维权“成绩单”:挽回损失273万元,ODR和解率超72%

3月12日,辽宁鞍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言人进基层 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活动。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就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提升消费品质、维护群众消费权益等具体工作展开介绍,消保分局及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现场回答群众提问。

从“破局”到“立标”:辽宁营商环境改革闯“关”升级

推行省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实施“扫码入企”全覆盖、政务服务“立等可取”成标配——辽宁以“硬举措”提升“软实力”,全力打造“最佳口碑省”2026年首个工作日,辽宁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发布《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两个多月过去,这场被视为“十五五”开局关键落子的改革,正在从顶层设计转化为企业可感可及的变化。从省领导主动添加

锚定全周期全链条 大连自贸片区发布30条“升级版”营商环境举措

聚焦五大领域精准施策,政务服务“一次不用跑”事项占比将超95%,以“硬举措”提升发展“软实力”,大连自贸片区正式发布《2026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举措》。这是继连续多年迭代升级后,片区再次推出的30条精准务实改革措施,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和产业发展全链条,从政务、投资、产业、要素、监管五大领域

山河为卷 法治为轴 绘就美丽河北新画卷

河北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三周年巡礼。如果说一周年是“破冰之旅”,用一次次摸索积攒下深耕的底气;两周年是“织网成势”,让受损山河重现苍翠生机;那么,当专项监督已经开展三年,这场千日奔赴,又在燕赵山海间留下了怎样的回响?

破壁清障进行时: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勾勒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路线图”

“纸上权利”加速变现、“隐形门槛”无处遁形 - 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密集落地,地方主官直面“投资不过山海关”之痛。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生根,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的呼之欲出;从规范涉企执法的“长效机制”建设,到清理歧视性政策的“清零行动”——正在北京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释放出以法治硬举措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的强烈信号。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中国正从

弹窗热搜划定红线、外卖平台担首责:三月新规密集落地守护民生

从网络空间净化到外卖食品安全,从空气质量提标到殡葬公益惠民,多项法规以问题为导向,织密制度防护网,回应社会关切。网络空间:首页首屏不得呈现影响未成年人内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划出“硬杠杠”。办法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榜单、推荐、

跨境全链条监管,八部门“攥指成拳”封堵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市场再度迎来监管风暴,这次是史上最严的跨境全链条管控。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实施全面禁止和严厉管控。此次《通知》首次明确禁止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

司法亮剑“小过重罚”,最高法专项行动纠正367起涉企执法不当案件

一面锦旗、一份感激,背后是法院系统对涉企执法“过罚相当”原则的坚守,是367起“小过重罚”案件得以纠正的法治进步。自2025年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法院已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这项源于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专项行动,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各

最高检: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

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整治,协同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国企、能源、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7800余人;起诉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100余人;起诉乡镇、村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200余人。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过去一年依法办

2025年辽宁全省法院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一审860件,追赃挽损18.1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关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发展全局,辽宁全省法院锚定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相关一审案件860件,成功追赃挽损18.1亿元,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商标法修订亮剑“心机商标”,恶意抢注最高罚十万元

商标法修订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将直面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致力于净化商标注册秩序。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目前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囤积行为以及“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接近5000万件,位居

河北检察2025:41项经验获最高检推介 追偿生态赔偿金7.3亿元

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据1月21日河北省检察院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万余件,41项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32个案件获评典型或优秀案例,99个集体及32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以高质效办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护航营商环境:纠治趋利性执法 平等

直播电商迈入强监管时代!新规设“黑名单”、限流量、管AI主播

曾经乱象丛生的直播电商行业即将戴上“紧箍咒”,四类主体责任不明、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时代将宣告结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方位监管框架。新规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

招投标腐败黑链:一场分噬国家利益的“精细分赃”

评标专家信息被泄露,保安牵线运作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安排清场方便“围猎”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评标腐败乱象频现,有的公然信息造假,有的表面流程合规实则层层失守,有的利用“暗语”串标,有的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指定评标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手段不断升级,从早年在招标中心门口拦截专家、现金行贿,发展到通过微信群定向勾接,直至黑客入侵。这一领域腐败呈现链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