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8月1日北京讯(张力 陈一夫 崔威汉)全国多地出台政策构建创新容错机制,国资创投单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为科研人员卸下“试错包袱”。
实验室里,王博士团队研发三年的人工智能芯片项目宣告失败。面对堆积如山的实验记录和数百万财政资金投入,他不再像过去那样忧心忡忡。
2025年7月底,当他从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官网看到新印发的《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时,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因技术路线选择不当导致的失败,明确列入九种免责情形之一。
王博士的经历正在全国科技创新领域上演。从深圳到天津,从云南到海南,“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建设正在全国加速推进。
科研“试错”制度化
7月25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印发的《深圳市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为科研人员划定了清晰的“容错”边界。
这份指引明确了5项勤勉尽责条件和9种免责情形,覆盖了科研创新全链条。其中最具突破性的是对前瞻性颠覆性技术的特殊包容:
“对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前瞻性颠覆性未来性高风险技术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但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可免除相关责任。
政策适用对象涵盖深圳市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及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员。被认定为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追究责任、不影响考核评价、不影响再次申请财政资金项目。
深圳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院长陶一桃对此评价:“当不改革什么都不会失去,改革你还要被追责并且承担责任的时候,没有人会去改革。”
科技成果转化“松绑”
四天后,天津加入科技创新容错改革行列。7月29日,天津市科技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正式发布。
这份文件直击成果转化痛点,明确了四种情形的政策界限: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不视为经营性收入
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视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可依法奖励科研人员
领导人员可获得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
在免责情形设计上,天津特别关注了定价机制和创业风险问题。只要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或通过协议定价并公示,即使后续价值变化也不追究责任。
容错纠错并举
7月30日,云南省科技厅发布《云南省科技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 “容纠并举”的创新机制。
云南办法特别强调纠错程序:一旦发现科研失误错误,科技厅应及时启动纠错程序,发送纠错通知书,进行谈话问询,并督促限期整改。
办法还建立了认定结果应用机制:被认定为容错免责的单位和个人,不影响职称晋升与职务提拔。财政结余资金需在60天内按原渠道足额退回,体现“宽严相济”原则。
在地方探索的同时,三明市等地也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创产品推广应用,为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国资“100%容亏”破冰
在国资创投领域,一场更大胆的改革正在进行。广州、深圳等地相继推出“顶格容错”政策。
今年2月,广州市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政策明确提出:“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出现100%亏损”。
深圳南山区紧随其后,3月设立总规模5亿元战略直投专项种子基金和天使基金,对人工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初创企业给予领投支持,基金内单个项目同样最高允许100%亏损。
深圳福田区也发布“‘一基金’容亏产业培育”政策,产业协同基金容亏比例最高不超过80%,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最高100%亏损。
这种机制创新的核心目标是让国有资本真正成为“耐心资本”和“大胆资本” ,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国家政策驱动
地方探索的背后是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创投17条”),首次在中央层面提出容错机制。

文件明确要求: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
更早的2018年1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就已提出“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的要求。
在政策制定者看来,科技创新是一项投入大、风险高、不确定性强的探索活动。一项伟大创新背后,往往有无数次不为人知的失败经验。
华为创始人任正非曾对此有过精辟论述:“在确定性的领域我们可以以成败论英雄,在不确定性的领域,失败的项目中也有英雄,只要善于总结。”
制度突破与挑战
科技创新容错机制正在释放变革信号。在免责情形设计上,各地政策均强调“勤勉尽责”前提。
深圳的九种免责情形中,有七种涉及不可控因素:技术路线选择不当、不可抗力、市场变化、技术被他人抢先突破等。
云南办法则特别关注青年科研人员,创新性提出“首次免责”机制:35岁及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初次承担财政资金项目未通过验收,若及时退回资金可免予处罚。
政策落地仍面临挑战。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在指引中设计了严谨的认定程序:启动程序、受理调查、组织决定、结果反馈四大环节。云南则要求核查后需组织专家组评估,并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
深圳科创局在指引中明确提出,认定工作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情况可延长15日),为科研人员提供明确预期。
深圳河畔,一家国资背景的创投基金办公室里,投资经理小李刚刚签下一个高风险的人工智能芯片项目。他知道这个项目可能血本无归,但新政策允许100%亏损,让他敢于下注。
深圳大学陶一桃教授道出了这场变革的核心:“一个社会有多宽容,人的创造力就有多大。”
随着深圳、天津、云南等地政策相继落地,科技创新领域正在形成一种新共识——对失败的宽容度,决定着创新天花板的高度。
当制度为探索者兜底,为失败者正名,创新者才敢放手一搏。深圳河畔的灯火,正照亮中国创新的征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