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并于2022年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可见,依托迭代更新的数字技术、促进中国经济数字化转型,成为带动中国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在此,我分享几点关于中国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的看法。
第一,数字经济已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2020年,在疫情冲击和全球经济下行叠加影响下,我国数字经济依然保持9.7%的高位增长,是同期GDP名义增速的3.2倍多,成为稳增长的关键动力。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显示,从总量上看,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依然保持蓬勃发展的态势,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同比提升2.4个百分点,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从结构上看,2020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达到7.5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的19.1%,占GDP比重的7.3%;产业数字化规模达31.7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达80.9%,占GDP比重为31.2%,产业数字化在成为数字经济发展强大引擎的同时,也缓解了疫情对我国实体经济的负面冲击。
第二,数字贸易推动了全球经贸关系变革发展。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数字经济国际化的最主要体现。贸易方式的数字化和贸易对象的数字化成为数字贸易的主要特征,并使信息技术与传统贸易各环节融合渗透,促使贸易效率提升、贸易成本降低,极大的拓展了现有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广度与深度,催生了电子商务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口径测算,2020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到2947.6亿美元,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逆势增长8.4%,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44.5%,比“十三五”初期提升了13.9个百分点。数字贸易对于减少服务贸易总体逆差,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三,数字经济与数字贸易是对冲疫情影响、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疫情之下,数字经济与数字贸易持续发展,体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一方面,数字经济下的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多个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如大数据技术从实时病例数据采集、自动监测分析、病患移动轨迹追踪,建立个体关系图谱、进行传播路径精准定位等多个方面为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人工智能、超级计算为病毒基因测序、病例诊断、疫苗和药物研发提供了快速、精准的新工具、新方法。这都提高了中国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效率,尽可能降低了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展现出中国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潜力。另一方面,疫情催生了大量数字贸易新业态,在国内能够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加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生产生活管理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如:服务领域,线上线下融合态势显著加速;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进程不断加速;医疗领域,新型医疗服务模式不断涌现;教育领域,在线教育迎来快速发展机遇;在国际上使中小企业有机会参与到全球贸易中,国际市场供给与需求潜力进一步释放,全球化分工进入更高水平阶段,数字产品和服务通过数字贸易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推动世界数字化转型,提高全球经济运行效率,更大范围内释放数字化红利。
第四,要继续营造有利于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的国内外环境,进一步巩固和增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实现“两个循环”彼此促进。一是加快数字经济制度建设。根据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特点,加快数字经济制度体系建设,开展数字经济理论体系建设研究,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研究建设数字经济治理能力量化管理体系,将数字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发挥数字经济确保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稳”的作用,在促进数字经济良好有序发展中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宏观经济目标如期实现。二是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5G、云计算、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基础型数字基础设施的全民覆盖力度,提高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区块链等应用型数字基础设施的普惠服务能力,推动无人化、协同化、公用化、智能化数字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共用。三是营造数字贸易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数字贸易快速发展。一方面,应当继续优化数字贸易的监管服务体系,加强各级政府部门的合作,开展联合监管,创新监管手段,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治理能力,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完善多层级信用体系,高效约束各主体行为;另一方面,要完善国际综合服务支撑体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建立资源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国家相关机构的沟通协作,为数字贸易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指导服务,推动数字贸易快速发展。
[作者孟春,DFG数字友好全球智库专家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原宏观部副部长、博士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