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9月25日北京讯(李新民 王硕新)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针对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的大宗食材采购验收工作提出明确规范。通过多人联检、源头可溯、透明公开等方式,为校园食品安全再添一道“防火墙”。
《指引》要求学校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集体验收,公开透明。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食材,应当场退回或销毁,并如实记录。旨在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此次两部门联合印发的《指引》,是对中央关于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要求的具体落实,也是深化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
《指引》明确指出,其适用范围涵盖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所谓大宗食材,是指学校食堂使用量较大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主要食材。
这些食材的采购验收管理是校园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教育部副部长王嘉毅在近期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地方仍然出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警示我们专项整治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抓紧不放、持续用力,特别是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供应商准入与退出机制
《指引》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设置了明确的准入条件。学校应在听取膳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选择供应商。
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具备相应供应能力,且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事件,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在退出机制方面,《指引》要求学校每学年对中标供应商实施学年度评价,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退出机制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不合格食材等问题严重的,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采购验收创新举措
《指引》在验收管理方面引入了多项创新举措。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要求验收人员至少包含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集体验收,公开透明。
《指引》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大宗食材采购数字化平台,推进电子化票证管理,实现食材从采购、供应到验收的全流程可追溯。
在具体验收环节,验收人员需核对食材信息、检查外观、标签、温度,并核验相关票据。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食材,应当场退回或销毁,并如实记录。
入库贮存与档案管理
《指引》对食材入库及贮存管理提出了详细要求。经验收合格的大宗食材应及时入库,登记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贮存环节要求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贮存场地应设通风防潮设施,设置有效的病媒生物防制设备。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食材,应确保贮存设备满足相应条件。
在档案管理方面,学校应建立大宗食材管理档案,如实记录全过程信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二年。采购管理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鼓励使用数字化技术提高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责任落实与监督机制
《指引》进一步明确了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
中小学和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有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建立供应商不良记录清单。市场监管部门则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大宗食材供应主体准入,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
两部门将协同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共享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综合施策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今年以来,多部门已陆续出台一系列规定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今年1月,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4月,《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对学校、幼儿园违反要求的从重处理。
7月,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国家标准,为我国校园配餐服务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导。此外,北京、云南等地也相继出台地方标准和管理规定,严抓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此次《指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从供应商准入、采购验收、仓储管理到责任落实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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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的发布只是一个开始。随着新学期到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将面临新的考验。供应商筛选、验收制度落实、档案管理完善等环节都需要在短期内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强对学校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并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依法公开。
数字化技术将成为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助力。《指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大宗食材采购数字化平台,推进电子化票证管理。这将使食材来源可追溯、质量可监控、责任可界定,构建起一道坚实的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