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张仲民报道】国家银保监会今日披露,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因汽车消费分期业务管理不尽职而被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三名责任人。

据编号为“咸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2号、3号、4号《处罚决定书》载,该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汽车消费分期业务管理不尽职”,而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宁监管分局处以罚款50万元,另有责任人张新文、陈立、陈军对此分别负责任,而被依法处以警告。
据悉,遭在2008年,当时的国家银监会即发《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号文件,明确详细提出各项要求,包括加强贷款空白合同管理、加强对经销商担保能力审核、加强贷前调查、严格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规范账户管理、实施严格问责制等内容,如今十年过去,该分行却置若罔闻,由此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
另据业内人士介绍,中国农业银行作为特大型国有央企,在一些地方特别是那些竞争不太充分地方,农行分支机构官僚习气还很严重,导致很多该干的事不干,不该干的事诸如滥用职权的现象却长期存在,业内人士认为,这很值得该行高层下大力气进行铁腕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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