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讯 记者 张仲民报道】国家银保监会昨日披露,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因违法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而被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被处以罚款。

据编号为“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8号”的《刑侦处罚决定书》载,该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邓红,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3853.19元,并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据悉,“关系人”不是泛指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有关系的人员,它是一个法定的概念,按照法律规定,商业银行的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往往是“人情贷款”的关键人物。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种“人情贷款”往往容易形成不良贷款,就意味着侵害银行利益,也就侵害到存款人利益,因此这种行为被国家商业银行法所禁止,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
【责任编辑:张仲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