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多地扶贫弄虚作假曝光:1亩辣椒报5亩 1头牛写6头

近年来,各地屡屡曝光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被脱贫”“数字脱贫”等弄虚作假问题案例。这些问题严重偏离“脱真贫、真脱贫”精神要求,既影响了脱贫攻坚进程和质量,又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1。虚报数字,1亩辣椒报5亩,1头牛写6头

“李老伯,你们两口子年纪这么大了,还种5亩辣椒,身体吃得消吗?”“还可以,只种了1亩地,最多采摘的时候,请人帮个忙。”重庆市委第七巡视组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河门村走访时,村民李德龙不经意的一句话,揭开了“纸上脱贫”的真相。1亩辣椒写成5亩,李德龙的年收入也从3000元“涨”到了15000元,从而顺利“脱贫”。忠厚老实的李老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就这样“被脱贫”了。

该巡视组还发现,与此情形类似,联合乡龙池村贫困户高元合,2017年规划养殖12头猪,实际连猪圈都没有;罗贵林规划养殖10头猪、6头牛,实际只养了3头猪、1头牛。

2。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养殖收入8000多

2016年10月,湖北省武穴市水产局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船检股副股长、驻石佛寺镇孙福二村第一书记刘素兵等人弄虚作假,无中生有,使尚未脱贫户“被脱贫”。

在脱贫验收工作中,刘素兵和市水产局职工、结对帮扶工作人员项明强,为使贫困户孙某某达到脱贫条件,在孙某某没有养鸡养猪的情况下,虚报孙某某当年养鸡养猪收入8018元,致使不符合脱贫条件的孙某某成为脱贫户。

最终,纪检监察机关分别给予刘素兵、项明强党内警告处分。

3。不负责任,导致贫困户被错退脱贫

2018年5月8日,江西省脱贫攻坚第四督察组在对抚州市黎川县熊村镇坊坪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察时,发现坊坪村党支部书记李求明对坊坪村贫困户情况不清楚;对贫困户没有做到精准识别,导致脱贫户黄某某被拆户处理,贫困户沈某被错退脱贫;对贫困户档案信息采集不齐全,导致脱贫户凌某在国扶系统与分户档案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不一致等。

李求明在担任熊村镇坊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越俎代庖,代填代签脱贫确定书

2016年12月,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白安村组织填写脱贫攻坚脱贫户年末核查表和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调查表。白安村村委会主任王西军为“帮助”贫困农户王某达到脱贫标准,竟然在填写脱贫调查表时“造假”,将王某的个人信息随意填写为耕地面积2亩,生产经营性收入1800元,当年人均纯收入3560元,并代替王某签名填写了脱贫确定书,使其“脱贫”。

2017年初,在安徽省委托第三方对埇桥区精准脱贫工作监测评估中,王某户被评定为达不到脱贫标准。王西军的造假行为“露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违规操作,不符合条件贫困户“被脱贫”

2018年5月,海南省儋州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工作作风不实典型问题。2017年期间,儋州市排浦镇政府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不掌握实际情况下,将享受低保待遇、没有务工收入或产业收入的昌王村等5户办理脱贫退出手续,违反了有关文件关于纳入低保、五保的贫困户脱贫退出相关规定。

和庆镇政府对脱贫验收工作重视不够,要求不严,培训不到位,致使美灵村委会、木排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验收表各级签名缺项、漏项,给工作推进造成被动。市邮政局副经理吴翔飞等人作为贫困户第一帮扶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帮扶工作职责,有的不深入了解情况,有的工作粗心大意,有的脱贫验收工作不认真,或不认真执行脱贫退出相关政策规定,机械套用政策,导致《帮扶手册》填写出现系列问题,甚至将明显不符合脱贫条件的贫困户脱贫退出,被省、市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以上情况,儋州市纪委经研究决定,对排浦镇、和庆镇党委全市通报批评;对第一帮扶责任人市邮政局副经理吴翔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员符晶、市中医院基层指导科主任吴晓东等17人全市通报批评。

扶贫不是一句空口号,脱贫攻坚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被脱贫”“数字脱贫”等弄虚作假问题,严重阻碍脱贫攻坚进程和质量。要想杜绝这类问题出现,党员干部就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责任编辑:刘思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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