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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九类人群将获全面兜底保障



中经联播6月24日北京讯(吉子祥 江霞 彭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6月23日举行记者会,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草案)》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这部酝酿近二十年的民生保障基础性法律终于进入立法审议程序,标志着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将实现法治化升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审议包括社会救助法草案在内的多项法律案。


该草案共7章76条,系统规定了社会救助的基本原则、9类救助对象、11项救助制度以及救助程序、社会力量参与等核心内容。


“社会救助法在八届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先后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在国务院也列入了立法计划。”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早在2007年就曾公开表示,民政部在起草过程中将城乡低保制度、灾民救助制度、农村五保制度等多项救助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整合。


经过近二十年调研论证,这项关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大立法终于迎来立法审议的关键时刻。


立法背景与意义


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数千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我国现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14年施行以来,在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救助领域面临新挑战:统筹协调难、衔接不紧密、救助方式单一、支出型贫困救助缺失等问题日益显现。


2025年6月10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负责人张伟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是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民政部将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机制,积极推动出台社会救助法,为基本民生保障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张伟强调。


救助对象全面覆盖


草案明确规定了9类社会救助对象,构建了覆盖全面的保障网络。


这9类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受灾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家庭或者人员、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以及省级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其中,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明确定义填补了制度空白。这类家庭指因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过高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救助内容多层次构建


草案建立了 11项救助制度体系,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及其他法定救助制度。


这些制度可以单项实施,也可以多项综合实施,满足不同困难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草案规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丧葬事宜等全方位保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明确 “医疗救助”将覆盖更多低收入人群,规定国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并对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创新救助机制


草案特别设立了 “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救助机制” 。


根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和紧急救助程序。这一机制在近年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中积累了实践经验。


草案同时强化了就业救助与就业促进的衔接,规定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鼓励企业吸纳、鼓励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实施就业救助。


对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草案明确了 “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未就业的应当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和工作介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


近二十载立法进程


社会救助法的立法历程可追溯至本世纪初。2007年8月,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社会救助法草案在民政部层面已基本成熟。


2018年,“制定社会救助法”被写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2020年9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11月,《法治日报》报道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成立社会救助立法联系审议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立法工作。


2024年,社会救助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今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将制定社会救助法。


展望与意义


社会救助法草案的审议标志着我国民生保障法治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在答复公众咨询时表示,民政部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争取尽早提请审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这一规定,展现了立法者构建系统化救助体系的整体思路。


法律正式出台后,我国将形成以专门法律为统领、配套法规为支撑、地方规章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法治体系,为“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救助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随着草案进入审议程序,我国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即将获得法律确认。


据立法工作者透露,草案特别注重总结近年来在疫情防控、自然灾害救助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将“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救助机制”纳入法律条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这部关乎千家万户基本生活的法律草案将公开征求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预计将在未来数月内正式出台。

【责任编辑:欧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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