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经国务院同意的政策文件今日公布,创新药行业迎来全链条支持体系。
中经联播7月1日北京讯(李文闻 张宇晖 雨蝶)7月1日,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6条措施,覆盖创新药研发、准入、入院使用及多元支付等全环节,直击产业痛点。
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国栋在新闻发布会上坦言,当前国内创新药研发存在同质化严重、临床价值不突出等问题,部分领域“内卷式竞争”明显。
政策靶点:避免同质化竞争
《若干措施》首要目标是引导产业从“跟随创新”转向“真创新、差异化创新”。
国家医保局明确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归集分析疾病谱与临床用药需求,开发适配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
这一举措将帮助药企合理布局研发管线,减少盲目跟风。
在医保准入环节,新政策强调运用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综合考量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患者获益等五大因素确定支付标准。
优化续约规则成为亮点:对销售超预期或新增适应症的创新药,通过谈判调整支付标准时可执行不高于简易续约的降幅,为企业提供稳定预期。
商保创新药目录破冰
本次改革最具突破性的举措是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
该目录将重点纳入临床价值显著但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参考依据。
目录制定程序与医保目录同步:企业可自主申报纳入医保目录或商保目录,也可同时申报。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评审,但赋予保险公司重要决策权。
“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给商业健康保险留出发展空间。”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发布会上强调。
目录内药品享受“三除外”政策: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不纳入集采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相关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打通入院“最后一公里”
针对创新药“进院难”问题,新规要求医疗机构在**药品目录更新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及时调整药品配备。
明确禁止以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理由影响创新药配备。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
对合理使用创新药但不适合按病种付费的病例,支持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特例单议。医保部门将简化程序,按季度或月度组织专家评议。
国家医保局同步推进结算改革,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制度,支持医疗机构按时与药企结算货款。
医保支付真金白银
王国栋在现场披露了一组关键数据:自2018年以来,医保目录累计新增149种创新药,占新增药品的17%。
截至2025年5月,医保基金对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累计支付4100亿元,带动相关药品销售超6000亿元。
仅2024年一年,医保目录内谈判药销售额就突破1000亿元大关。
这些数字印证了医保对创新药“真金白银的支持”。
产业全景支持体系
政策同时布局国际市场拓展,鼓励搭建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全球创新药交易平台,借助港澳优势推动中国创新药走向世界。
地方层面,山东省今年2月出台20条配套措施,对省内转化的1类创新药按临床试验节点分阶段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
该省大幅压缩医疗器械检验时限,无源产品及诊断试剂检验缩减至60个工作日,有源产品缩减至90个工作日。
2023年,山东投入超3亿元财政科技资金支持医药领域重大项目,建成各类省级医药创新平台81家。
黄心宇在发布会现场描绘了多层次保障体系的愿景:“整合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资金,形成共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合力,也为创新药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经济支撑。”
随着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设立,那些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高价值创新药,将通过商业健康保险获得支付支持。患者用药选择权与创新药产业生命力,正在新的制度框架下寻找平衡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