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讯 记者张仲民报道】国家银保监会今日披露,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及其海淀支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被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处罚,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3名责任人。
据编号为“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处罚决定书》载,该分行违规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贷款转存定期存款并续作存单质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被责令改正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李晓萌、刘晋民、王兆熙对此承担责任,监管部门对李晓萌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王兆熙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刘晋民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据编号为“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大连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个别贷款及同业投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业内人士介绍,大连银行这些违规行为,简单说来,就是把存款人的钱不当回事,放贷给银行的关联交易人时,大手大脚,比如虚构抵押物,这些行为都可能放大银行的风险,甚至可能酿成系统性风险,因此被依法重罚。
【责任编辑:张仲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