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讯 记者张仲民报道】国家银保监会今日披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签订虚假担保合同”而被依法处罚。

据编号为“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载,该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李岩梅,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签订虚假担保合同,被中国银保监会大连市监管局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流动资金贷款的贷前调查主要是了解借款人管理、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情况,流动资金需求及需求影响因素,分析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其贷前调查应包括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情况、借款人财务状况、借款人与银行的关系、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必要性分析、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可行性分析、对贷款担保的分析等项,最终作出综合性结论和建议。而其中,对贷款担保的分析,是尤为刚性的指标。
分析人士认为,本案贷款担保合同被查明为虚假,可能涉嫌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责任编辑:张仲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