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城市“如厕难”调查 北京公厕新标能否回应公众期待


在中国诸多城市中,频频上演着找厕难、脏乱臭的“公厕囧境”。近日,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公布,新的《北京市公共厕所建设标准》有望今年10月前出台。同时,北京年内将建百座“第五空间”公厕。相关消息一出,引发广泛关注。分析认为,破解公厕尴尬,需先解决找厕难、脏乱差、排长队、设施缺漏等基本问题。

 

128927010_14615391875121n_副本.jpg


新标如何破解城市“找厕难”?

据北京当地媒体报道,北京市市政市容委21日公布,今年10月之前,新的《北京市公共厕所建设标准》有望出台。年内北京将对重要街道附近的首批700座公厕进行改造提升。同时,要达到300-500米之间就有一座公厕。

“请问哪里有厕所?”“还有多远能到?”日常生活中的公厕难寻,难倒了不少人。

其实,就公厕设计标准,2005年出台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规定,需要根据所在地区的重要程度和客流量,建设不同类别和不同规模的公共厕所。

而早在2003年实施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对城市公厕设置间距和数量就有明确规定,即居住用地设置间距500—800米,3-5个/km;公共设施用地设置间距300—500米,4-11/km;工业、仓储用地设置间距800—1000米,1-2个/km。

北京市2014年出台的《公共厕所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规定公共厕所的间距或服务半径:主要繁华街道宜为300m~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宜为700m~1000m。

公厕隐蔽、密度小,“找厕难”几乎每天上演。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在人流较密集的北京市王府井大街仅找到2座公厕,且都在逼仄的胡同里。

中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要解决找厕难的尴尬,仅增加厕所数量是不够的。在中国,很多商场、餐厅、影院、体育场等服务性场所的公厕是内部化的,这是造成找厕难的主要原因。

此外,潘家华表示,办公场所若能摘掉“闲人免进”的牌子,使厕所对外开放,也能有效缓解找厕难现状。

潘家华还建议,在厕所规划设置时需要创新手段,如在人流密集的广场等处设立露天简易厕所。“让如厕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不再躲躲藏藏,不再有尴尬,这种认知很重要。”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公厕何时不再“脏乱臭”?

公厕可以反应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厕所找到了,却往往不敢进。在中国诸多城市中,公厕脏乱臭一直令公众诟病。记者走访美术馆周边、灯市口等北京老城区公厕时发现,停水、漏水、冲水故障等问题较为严重,且普遍臭不可闻。

对于厕所臭气问题,国家《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规定,厕内清洁,无蝇蛆,无臭或基本无臭。记者梳理发现,北京现行的公厕标准对臭味达标标准是“基本无臭”。

臭气拒群众于千里之外,公厕的另一尴尬是没门,有门的也没锁。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26号的一座简易公厕,门坏了只能半掩着,有位姑娘在如厕,其同伴不得不站在一旁为其“放哨”。

随后,记者拨打了公厕墙体上的监督电话,问什么时候能修好,对方说:“我告诉修理工一声,至于什么时候能修好,那就不知道了,我只是个接电话的。”

潘家华说,造成公厕脏乱臭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不到位。“很多人以为厕所建成了就大功告成,对随后的设备维护、维修一概不管了。这就造成公厕卫生领域很多人没事做、很多事没人做的现状。”

记者在北京灯市口大街上找公厕,问及路人,对方颇为无奈的说:“找厕所,就钻胡同吧,要么去商场。”拐过一个丁字路口,记者来到一座商场一层的公厕,四个女厕蹲位有三个被封了起来。保洁人员抱怨,厕所已坏了很久,但凡节假日排长队,清理卫生很麻烦。问及是否有过修理,对方说,“修也没用,修不好”。

 

女性如厕何时不再排长队?

近年来,社会对于公厕“如厕囧境”的抱怨还集中在男女厕位比例。据报道,北京市新公厕标准中,男女厕位比例不再“一刀切”,将根据女性比男性如厕时间平均多1.5倍、不同地点男女如厕人员数量来调整。这让很多遭遇公厕排长队的女性颇感欣慰。

其实,对厕位标准配置,国家发布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对不同场合男女卫生设施数量有具体标准。如,在机场(火)车站、综合性服务楼和服务性单位,为顾客配置的大便器:男,每1-150人配1个。女,每1-12人配1个;13-30人配2个;30人以上每增加1-25人增设1个。

2012年,广州、郑州等地上演了“占领男厕”的行为艺术,引发社会关注。事实上,在历经数年厕位之争、各地频频上演“占领男厕”运动之后,包括北京在内的中国多地,已有针对公厕厕位比例的改革措施,然而,地方探索均难见实效。

对此,潘家华表示,男女厕位问题并不难解,根据不同场所、不同人群及群众特性进行实际调研,然后合理科学规划即可。比如,在商场逛街的女性居多,女厕位可多设置;在体育场所,男厕位则要多设置;而在居住、办公区男女厕位各占一半。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公厕是先求豪华,还是先保基本?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表示,北京今年将在房山、通州建设100座“第五空间”。那么,“第五空间”到底是个啥?

根据规划,北京市百座名为“第五空间”的公厕,在保留如厕功能的基础上,还包括数个其他独立区域,如第三卫生间以及专为残障人士、老人以及母婴的如厕设计。此外,还将配备缴费、取款、WiFi上网、休息室等功能。

对此,潘家华表示,厕所的主要功能是如厕,保障其干净、舒适、卫生等是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需求,没必要搞奢华、讲排场。

“第五空间”覆盖WiFi的消息一出,就有网友调侃,“能先有纸吗?”家住北京石景山区的林女士此前在公厕就遭遇了没手纸用的尴尬。因毫无征兆拉肚子,林女士在上班路上如厕,不巧包里没纸巾,但又不得不如厕,无奈之下,她只好用口罩解决……

“把厕所当事业做,没有做不好的,卫星都能送上天,哪有厕所搞不好的。”潘家华表示,公厕改革不应该只停留于口号,甩开“公厕囧境”还有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厕所事业”的进步、发展,除相关部门的努力外,还需要全民参与维护。在中国,多数人都将自己家的卫生间收拾的利落、干净,但一到公共厕所就“胡来”。潘家华建议,国民素质教育至关重要,尤其需从小学教育开始,培养民众的公共卫生意识。

 

 

 

 


【责任编辑:张祥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