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司法亮剑“小过重罚”,最高法专项行动纠正367起涉企执法不当案件




中经联播讯(李怀亮 许修德)


一面锦旗、一份感激,背后是法院系统对涉企执法“过罚相当”原则的坚守,是367起“小过重罚”案件得以纠正的法治进步。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组振奋人心的数据:自2025年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法院已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


这项源于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专项行动,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各级法院通过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有效遏制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


背景与规模


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此次专项行动规模空前,覆盖全国各级法院,聚焦平等保护企业权益、破解涉企难题、规范司法行为三大目标。


2025年初,司法部率先启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整治四类突出问题: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执法标准不一加重企业负担;以及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反执法规范的行为。


截至2025年5月,仅司法部系统就汇集各地区各部门问题线索6232条,督促办理5246条,整治问题涉案金额3.35亿元,为企业挽回损失9881.35万元。


最高法在此基础上,组织各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办理涉企案件,严肃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一年来,全国法院执结涉企执行案件366.5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23万亿元,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创新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在发布会上介绍,最高法制定了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细化了裁判规则,为各级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提供了明确指引。


各地法院在专项行动中探索出一系列创新做法。对于涉企行政行为,法院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理念,把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机统一起来。


在行政审判中,法院注重源头治理,执法司法衔接,推动落实“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一个典型案例是,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法院建议下发下了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的相关规定及免罚清单,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为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各地法院对12.06万家涉案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涉及执行标的3604亿元,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典型案例彰显司法温度


在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名水果店老板因在店内张贴水果功效宣传海报被处以5万元罚款。法院审理认为,该水果店属初次违法,及时整改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最终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


法官在案件评析中指出:“行政执法机关仅根据宣传海报内容就对水果店处以5万元罚款,属于典型的‘小过重罚’。行政处罚应秉持审慎与善意理念,多一分关怀与引导,少一分生硬与对立。”


2025年8月,涟源法院审理的某燃气公司百万元罚款案同样具有示范意义。该燃气公司因未及时更换标注过时充装量标准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被处以100万元顶格罚款。法院审理认为,市场监管局未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已部分整改等情节,顶格罚款明显不当。


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经过多轮协调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近50万元的行政调解协议,使百万罚单“瘦身”过半。


多元解纷机制成效显著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多元解纷、先行调解等机制成功化解涉企纠纷177.62万件,有效降低企业解纷脱困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各地法院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金额311.42亿元。同时,全国法院直接适用“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审结案件709件,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有效遏制了大型企业“以大欺小”的行为。


最高法院还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对69件涉企案件认定不应作为犯罪处理,严格区分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法律界限。


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表示,人民法院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贯穿执行全过程,对于有发展前景、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保障其“造血”功能,为企业脱困再生、重返市场创造条件。


长效机制与未来展望


廖向阳在发布会上强调,下一步最高法将持续指导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严格公正司法助推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不断提升涉企司法保护水平。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此前也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问题查纠整改的监督力度,对执法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件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或提级办理;对纠治不力的地方,将通过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法律已明确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这为规范涉企执法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通过持续完善涉企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统一法律适用,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法院系统的这场“自我革命”已初见成效。截至2025年底,全国法院累计助力1481家企业重获新生,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对12.06万家涉案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涉及执行标的3604亿元。


更为重要的是,各级法院正在从理念上改变涉企案件的审理思路。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指出:“专项行动把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机统一起来,一体提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深入实施和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持续推进,企业和企业家将能够更加专心干事、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信心与活力。

【责任编辑:欧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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