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农村金融:开渠引水正当时

“我原来住在山上,穷的很,前年我靠信用从农商行贷了五万元,开始在山下的村里养鸡,这几年收入不错,今年准备再贷二十万,扩大养鸡场规模。”广西田东县作登瑶族乡大板村村民农新星笑呵呵的说,“我们村里像我这样的还有二十多户,比在外面打工好多了。”据了解,像农新星这样通过信用贷款致富的农户,在田东还有很多。

2011 年底,田东县作为国家首批六个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之一,与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玉田县、吉林省九台市、福建省沙县及湖南省沅陵县共同承担起农村金融改革的重任,目的是通过探索创新农村金融体制,着力破解当前农村存在的融资难、贷款贵、金融服务弱、信用环境不佳等问题。

几年来,各个试验区积极探索改革路径与模式,极大满足了农民和农业发展多样化的信贷需求。这些做法哪些值得全面总结,哪些思路值得更大范围推广,农村金融改革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又产生了什么影响?这些问题备受期待,总结和梳理试验区有益经验,对破解当前农村地区广泛存在的金融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信用建设是解决农村金融困境的“金钥匙”

如果问经历过农村金融改革的基层干部,农村金融存在什么问题,可能有许多答案。但是,如果问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是什么?答案却几乎一致:信用。的确,现代金融的关键问题是信用,农村金融也不例外,破解农村金融困境就是要首先解决农村地区长期存在的信用难题。

“农民贷款难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信用,信用环境长期没有得到重视,这样金融部门即使想放贷也放不了,银行拿不到农户的基本信息,轻易放贷也容易产生不良贷款,贷款担保和抵押又比较难,因此也就形成了贷款难”。曾经经历了整个沙县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的县委书记袁超洪说,要想破解农村贷款难,必须建设较为完备的信用体系,消除银行与农户之间的信息障碍。

与沙县一样,广西田东县也一直强调信用建设。“现在全县80%以上的农户信息都在这个信用系统里面,包括了农户的方方面面80多项信息,而且这个系统也一直处于更新之中,不仅为银行贷款提供了依据,而且也为政府进行有效管理提供了方便。”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办公室主任李润权说。

田东县平马镇四平村51岁的黄寿平,前年流转了村里30多亩土地种西红柿,两年下来挣了60 多万,不仅还清了贷款,还建起了一座全村“地标建筑”——村口一座三层小楼。“这多亏了前年农商行20万的贷款,帮我流转了土地,才能有现在的收入。”黄寿平说。“贷款额度高是因为他是村里的3A级信用户,对这样的信用贷款户,我们银行很乐意支持,而且我们行对这样的信用户10万以下贷款是免担保和抵押的。”田东县农商行副行长黄金莎告诉记者。

沙县高桥镇官庄村是沙县第一个实施农村金融改革的村集体,该村官庄组村民徐道平说:“原来贷款实在太难了,银行要担保,我们又找不到,致富没门路,现在只要是信用好,从银行贷十万块钱,两三天就能拿到手,原来想都不敢想。”与徐道红同一个村组的张万炎对此也深有感慨:“原来想过好日子,没有启动资金,干着急没办法,现在靠好信用就能贷到款,信用就是真金白银啊”。

 

合作共担是金融风险的“防火墙”

仅靠信用虽然能破解贷款难题,但是作为金融机构必须考虑金融风险,为了有效防范风险,必须加强风险防范的制度设计。与商业贷款中风险由银行与客户承担有所不同,试验区在风险共担中强化了合作,构建了政府、银行、保险与农户共同承担风险的机制。

以沙县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为例,据沙县副县长钟旗胜介绍,在风险控制方面,担保基金通过设立“农户信用等级、农户互保、利率约束、银保互动、风险保障金”五道风险防线,特别推出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提高借款农户抗风险能力,而且为农户提供三分之二的保费补助。通过五个步骤,就构建了农户、政府、银行与保险多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机制,农户贷款风险极低,也降低了金融风险带给每个主体的压力。

无独有偶,北京市大兴区在庞各庄镇和青云店镇,各选取一个村开展融资担保基金试点,建立信用互助合作社,共同承担贷款中出现的风险。

与沙县和大兴区的做法不同,湖南沅陵建立多层次的融资担保机构,县农发公司作为借款主体,政府控股的兰波担保公司作为融资担保平台,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组团担保。通过将多个担保机构的信用整合“抱团”成一个共同的担保体系,从而提升抗风险能力。

“不仅是风险共担,政府实施的风险补偿机制也是金融改革一大特色。”田东县金融办副主任邓小武说。据了解,各个试验区对因推进金融项目而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在核实情况后,政府都会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不仅如此,政府在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涉农贷款贴息、信贷投入奖励及建立农业担保体系等方面,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金洪云指出:“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中,财政和金融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财政支农政策通过金融杠杆实现效应放大,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需要;金融在农业领域只有得到财政支持,才能实现风险有效控制和成本合理弥补,才能转化为支持农业发展的现实资金力量。可以说,农村金融离不开财政支持,这是由我国农村的实际和农业的特点决定的。”

 

农村金融改革是新农村建设的“加速器”

“村里建立金融服务站以后,贷款是太方便了,村干部、村民和信贷员在服务站一起核实信用情况,信用好的,不用担保和抵押,贷款很快就批了,无论是信贷员和农户,都省去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田东县平马镇四平村党支部书记黄海武说。据了解,各个试验区加快了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机构网点也逐步延伸到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农户金融服务不出村,极大方便了农户办理贷款。

除了加快建设金融基础设施,各个试验区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吉林省九台市将粮食直补款当作担保创新金融产品并不断推广,而大兴区实施的“租益贷”,以预期稳定租金收入作为还款来源,从而解决缺乏有效担保但有稳定租金收益主体的信贷难题,河北玉田则把稳步发展农村资金合作社作为解决农民资金需求问题的突破口。

改革好不好,得看群众是哭还是笑。农村金融改革是否成功还得看基层干部群众怎么评价。“前几年我大学毕业后,准备回家创业,但是启动资金不足,幸亏咱们银行支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贷款额度和还款日期,解决了许多大问题。”田东县思林镇真良村火龙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梁青松说。

“除了靠信用贷款以外,我们还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的报告进行灵活处理,比如调整抵押率,尽可能帮助农户更好地使用贷款,银行也取得了不错的回报。”北部湾村镇银行副行长张保东说,“原来我们担心农户还不了钱,现在看来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即使有一些不良贷款,发生率也是极低,完全在我们的可控范围。”

改革不仅激发了沉睡的农村金融市场,也带动解决了许多其他问题。“农村金融改革不仅给老百姓提供了发展生产的资金,意想不到的还有金融改革带来的溢出效应,不仅百姓信用意识不断增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长足发展,基层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原来在村里办件事情,村干部得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自从实施金融改革后,帮助百姓贷了款,群众逐渐认可村干部,村里事儿办起来容易很多。不仅如此,现在农村娶媳妇、嫁姑娘都得先问问是不是信用户,不是信用户的结婚就受影响。”袁超洪说。


【责任编辑:张慈】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上半年纠违2863件!司法部发布典型案例剑指政府失信 为企业“撑腰”

6件案例聚焦招投标资格认定、企业产权保护、招商引资奖励兑付等企业反映集中的痛点问题,行政复议机关以有力纠治向行政机关违法不当行为“亮剑”,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数据显示,2026年1至6月,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职

狙击“时间差”内幕交易 两高修改司法解释织密资本市场法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13号)。修改决定已分别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1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此次修改距2012年《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

1.3万陪审员参审78.97万案 辽宁以司法民主实践赋能平安法治建设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日前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精神及辽宁省委部署要求,系统梳理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地实施以来的实践成效,研判当前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核心任务,以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注入坚实的司法民主动能。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了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艺对全省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