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国资改革方案出台: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监管得力,法治化管理企业

4月28日,国务院发布《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明确了国资委、财政部及其他部门、机构作为出资人代表机构的履职方式,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方案》明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开展授权放权。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放权内容,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

改革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行清单管理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近年来,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及机构(下称“出资人代表机构”)坚持以管资本为主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制定并严格执行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下放、授权一批工作事项,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同时,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出资人代表机构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国有资产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仍有发生,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方案》明确,国务院授权国资委、财政部及其他部门、机构作为出资人代表机构,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出资人代表机构作为授权主体,要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定位,加快转变履职方式,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

具体而言,首先要实行清单管理。制定出台出资人代表机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清单以内事项要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原则上不干预企业经理层和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据介绍,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了政府对企业经营和市场化活动管理的界限,使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边界更加清楚,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市场化的行为自主决策,也是法治化管理企业的具体手段和措施。

通过实行清单管理,该放的放权到位,积极推进放权授权,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科学界定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中央企业及所出资企业的权责边界,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近期,北京、成都、合肥等地纷纷出台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以此为突破口加快了国资监管改革的脚步。根据成都市国资委公开的信息,成都市国资委在对出资人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后形成《出资人监督权力清单2018年版》、《出资人监督责任清单2018年版》、《出资人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版》“三张清单”。

一企一策,开展授权放权

《方案》明确了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的原则。出资人代表机构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其他商业类企业、公益类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定期评估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

据介绍,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其他商业类、公益类企业功能定位不同,结合不同企业实际情况,在战略规划、主业管理、选人用人、薪酬分配、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方面,分类开展放权授权。

《方案》要求,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内容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方面授权放权内容。

据介绍,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放权力度比较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自主决定发展规划、选人用人、股权激励、工资总额等事项,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成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

根据《方案》,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根据出资人代表机构的战略引领,自主决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围绕主业开展的商业模式创新业务可视同主业投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法依规审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非上市公司产权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非公开协议増资、产权置换等事项。

据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将继续推进,通过综合实施董事会、职业经理人等领域改革,解决制约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与市场接轨的薪酬分配制度,形成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定位和运营模式相适应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行权能力建设

出资人授权放权之后,国有企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基础管理,优化集团管控,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

《方案》要求,建设规范高效的董事会,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激发经理层活力。要在所出资企业积极推行经理层市场化选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聘期以及企业与经理层成员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强化刚性考核,建立退出机制。

在优化集团管控方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建立以战略目标和财务效益为主的管控模式,重点关注所出资企业执行公司战略和资本回报状况。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财务性持股为主,建立财务管控模式,重点关注国有资本流动和增值状况。

据介绍,事实上不存在企业能否接得住的问题,国企改革的目的就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和《公司法》运行,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

据悉,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一方面是该放的放权到位,积极推进放权授权。实行清单式管理,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科学界定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中央企业及所出资企业的权责边界,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为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注入新的动力;另一方面是该管的管住管好,完善监督监管体系,提出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编辑:张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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