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北京拟将不缴停车费纳入个人征信 或可银行缴费

北京拟将不缴停车费纳入个人征信

未来路侧电子停车可通过银行缴费 还将推出专项方案解决“僵尸车”

今年7月1日,北京城六区和通州区道路将全面实施电子停车收费。5月8日,北京市交通委和北京停车事务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路侧电子停车收费将可通过银行缴纳。同时,北京还在研究将不缴停车费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另外,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北京还将推出专项方案解决“僵尸车”问题。

路侧电子停车收费

将可通过银行缴纳

5月8日,北京市交通委和北京停车事务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治堵大家谈”节目中,介绍了北京路侧电子停车工作的相关进展。东城、西城和通州三区已经率先在今年1月1日实现了电子停车收费。目前,城六区和通州区已施划3.6万余个白实线停车位,其中东城、西城和通州区共1.3万余个。

在已经实现路侧电子停车收费的三区,市民可通过电子支付和现金支付两种手段缴费,电子缴费可通过北京交通APP或者支付宝的城市服务等方式进行。需要注意的是,现金缴费并不是指将现金缴纳给个人,而是到市交通委公布的现金代缴点缴纳,一般在东西城的便民服务大厅。目前,北京正在和银行沟通,未来市民可通过银行缴纳停车费。

研究将不缴纳停车费行为

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北京市交通委静态交通管理处调研员李佩军介绍,目前,北京交通APP注册用户120万人,绑定车辆84万,停车费电子支付率超过99%。但也有个别停车人因为各种原因未按时缴纳停车费。

不缴纳停车费会怎样?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缴纳停车费有一定时间限制,不缴纳停车费将会产生罚款。停车费应在车辆驶离车位后缴纳,最长缴费期限为30日,逾期未缴费的,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规定,由区停车管理部门催缴停车费,并视情节轻重对停车人处以200元或500元至1000元罚款。市民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北京路侧电子停车收费系统已经和交管系统连通,可以及时向停车人下发电子停车费催缴短信,未来北京还将研究将不缴纳停车费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北京将推“僵尸车”

清理专项方案

有限的停车空间,还被“僵尸车”占据,这种事情实在招人烦。节目中,对于“僵尸车”问题,北京市交通委法制处主任科员李鑫介绍,目前交通部门正在制定关于“僵尸车”的专项清理方案,对于占用道路并对道路秩序产生影响的“僵尸车”,交通部门正会同交管部门研究违停车辆清拖指导意见,目前正在起草阶段,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将会在近期下发。

文/本报记者 刘珜

释疑

电子收费遇到问题如何解决?

电子停车计费

有错可投诉

目前来看,市民反映的问题主要在于车牌识别错误。据介绍,现在采用高位视频技术,该技术也存在不断校正的过程,后续准确率会越来越高。如果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服务监督电话12328或者向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咨询。

橙色收费牌

用于路侧电子停车收费

目前,在已经实行电子收费的三个区,市民注意到收费牌既有之前蓝色的收费牌,也有用于路侧电子停车收费的橙色收费牌。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城六区仍然将继续推广橙色的收费牌用于电子停车收费。但是对于其他公共停车场的蓝色收费牌没有变更计划。

路侧停车

包月收费不合理

有市民反映,目前有部分停车管理方,在小区周边道路上按照包月或者包年的方式收取费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已经实施道路电子停车收费的区域,由停车管理方包月收费并不合理。市民可向区级停车管理部门举报。

文/本报记者 刘珜

相关新闻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机动车停车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

本市将对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统一标准

从昨天上午开始,市人大“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组兵分七路,分别前往海淀等城区和通州区,就非机动车通行秩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停车泊位供给和管理、快递车辆管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等情况展开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本市今年将进一步完善“电子围栏”技术标准和实施方案,会同各区开展停放区坐标数据采集、电子围栏建设,对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统一标准。

机动车停车管理:

挖潜停车设施补缺口

根据2019年监督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本市贯彻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即“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昨天赴海淀区进行检查,机动车停车方面,海淀区对38条道路设置5534个出行车位,并已完成施划工作,对57条道路规划居住停车位8528个。落实规划指标,每年通过规划配建停车位约2万个。对停车设施挖潜,按照地下、地上、立体等不同类型,分别给予每停车位2000元至10万元的资金奖励补助。结合政策实施和疏解整治促提升,每年通过挖潜建设及共享等新增停车位约8000个。

出行停车收费方面,已经授权2家区属国企负责管理,接管出行停车道路并进行收费管理,从今年7月1日起,通过电子收费运营将停车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在此前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拟在22条路段、3197个车位建设高位视频电子收费设施,目前已完成了设计、测绘、监理招标,正在进行设备施工招标。

非机动车管理:

处罚数量同比激增

在海淀黄庄路口,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大队副大队长付云辉表示,《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出台之前,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界定等问题,有很多不同认识,比如,车型如何界定,到底算是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给执法带来难题。条例实施以来,从检查情况看,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率基本上达九成。去年,每个月对非机动车违规的处罚基本是一两千笔,从5月1日《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至今,该支队就已经处罚了近2000笔。通过执法发现逆行和闯红灯的现象都少了,交通秩序有了很大改观。

根据新规,快递行业用车管理需实现“五统一”: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车辆编码、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统一车辆车型、统一人员集中培训。昨天上午,执法检查组在北大南门外的一处快递车辆停放点看到,车身上已经有了统一的编码,人员上岗前会对交通规则进行培训,车身上还有二维码,可以扫码查看车辆相关信息。

共享单车管理:

本市将统一电子围栏标准

执法检查组昨天上午到海淀黄庄路口西北角检查共享单车的管理情况。海淀区城市管理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最高峰的时期,在海淀辖区范围内投放的共享自行车数量达到了40余万辆。经过总量控制、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在海淀辖区内投放的共享自行车企业共有5家,投放车辆约22万辆。目前,海淀区已经开始按季度对运营的共享自行车企业在运营服务、停放秩序、调度水平、服务投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市交通委将以此作为增减共享自行车企业投放车辆数量的重要依据。去年,海淀区在中关村大街沿线和上地软件园区域试点启动“电子围栏”建设试点,通过采集停放点四至坐标,企业在手机客户端中标注停放区和禁停区,引导用户规范停车,目前已经建立围栏停放区228个、禁停区1个。

据了解,今年,市交通委将进一步完善“电子围栏”技术标准和实施方案,会同各区开展停放区坐标数据采集、电子围栏建设工作。交管部门还将对共享单车违规加大处罚力度。(记者 李泽伟)


【责任编辑:欧阳雪】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