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黑心商家收购屠宰销售病猪可恨,如今被检察机关公诉,痛快!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黑龙江佳木斯5月8日电(记者陆铁男通讯员苑红梅彭计勇)为谋财,竟然收购病猪、秘密屠宰、销售牟利。5月7日,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石、张某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

10961588917371_.pic_hd.jpg

“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案件线索

时间回到2019年的12月16日,郊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针对莲江口长胜村环境污染问题开展“案件回头看”工作,检察干警在和村民聊天时了解到,前几天晚上,有人往村里农村合作社院内冷库送冷冻猪肉,行迹十分可疑。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强听取线索汇报后,凭借一名老检察官的敏感性,认为时值年终岁尾,为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要高度重视该案件线索,立即指派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两个部门组织力量携手对线索进行初查。

当办案人员进入冷库后,久经战场的检察干警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冷库内堆满了小山一样,用塑料编织袋装满的冻猪肉半,仔细观察后发现,猪肉半明显小于正常的成年猪,上有不正常的出血斑点呈紫红色,表皮弥漫性出血,疑似病死猪肉,现场没有找到检疫标识。办案检察官迅速与郊区公安分局、区畜牧局、市场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联系,协同分工对现场进行勘查,现场依法扣押没有检疫验讫章的猪胴体1119半,共计20941.9公斤,为案件侦破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10971588917372_.pic.jpg

“强化法律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经过对案件的深入研判,陈强检察长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迅速向公安机关发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杨敬娟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参与阅卷、引导证据收集,明确侦查方向;二是建议公安机关、区食药监局在辖区冷库进行拉网式摸排,彻底扫除食品安全隐患。

经查明, 2019年11月末,犯罪嫌疑人郭某石从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某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和桦川某猪业有限公司低价收购560头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陆续运送至佳木斯市某畜禽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与该公司临时负责人被告人张某波商量,在未经检疫员检疫、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对生猪屠宰。

犯罪嫌疑人郭某石还交代了因为该批猪属于病猪,因为价格低,为了多攥钱,所以进行收购,现已将屠宰所得的猪下货(包括猪头、猪蹄、猪尾、猪内脏等)以人民币5.9935万元销售给市场两户商贩,屠宰所得猪胴体运送至案发所在冷库内储存,准备在春节期间高价销售的违法事实。

经专业部门鉴定,该批猪肉内存有大量农药、兽药残留,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2020年1月21日经郊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郭某石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 ,同时追漏诉犯罪嫌疑人张某波,并于5月7日向郊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0981588917373_.pic.jpg

“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郊区人民检察院在立案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了郊区农业农村局存在着对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致使未经检疫的病猪流入市场,形成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规定(试行)》之规定,从立案、调查、制发、审核、落实、备案、评查七个节点着手,依法向郊区农业农村局制发了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郊区农业农村局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复函我院,表示,今后会加大对某畜禽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厂方马上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厂方今后不能屠宰无证动物,白班检疫员必须与夜班检疫员进行有效衔接,加大巡查力度,再次发现上述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2020年4月16日,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杨敬娟带领检察干警和公安机关办案人一行,对郊区某屠宰场进行现场跟踪回访,听取某宰场负责人对整改情况进行反馈。郊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跟踪问效检察建议内容,真正做到把监管职责落实落地,彰显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作用。


【责任编辑:王海珠】

刑诉法“四修”启幕:55条修正草案直指“指居”收紧与辩护权前移

11月2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55条,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其中多项条款触及刑事诉讼中长期被讨论、却迟迟未能落地的结构性议题。七个方面的修改清单,回应的是“老问题”根据提请审议的草案说明,此次修改覆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身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查扣冻与处置、诉

公安部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看点

公安部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立案程序、听证范围、未成年人询问、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刑事转行政衔接等环节作出密集调整,首接责任、法制审核、刑行衔接成为此次修订的突出看点。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查阅全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立案入口前移,是征

省部级处分人数同比翻番 前三季度反腐“存量出清”信号强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月27日通报2026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立案80万件,处分68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较去年同期41人增长超过一倍半,成为本轮通报中最具冲击力的结构性变化。“105人”背后:立案73人、处分105人,反腐节奏未放缓单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

廊坊检察:以数智之笔绘就检察履职新动能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部署,主动融入全省数字检察总体布局,以“数智+”场景落地为抓手,推动法律监督从“人找线索”向“线索找人”、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型。三大数智平台协同发力,叠加空天遥感技术赋能,廊坊检察正以数字动能重塑法律监督新范式,为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数智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涉及拆迁行政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协议违约赔偿、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股权质押登记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行政生效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新规亮“精准追责”标尺:故意或重大过失担责,依法履职致改判不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步公布6个追究司法责任与保护依法履职典型案例。这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制度文件,没有停留在“失责必究”的单一面向,而是以“精准”为轴心,同时划清追责与保护的边界,试图回答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既要让违法审判者付出代价,也要让依法办案者卸下顾虑。《条例》最受关注的制度设计,是确立了司法责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