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同心“护苗” 法润“她”心│漳浦法院开展“第四期法治体验日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中经联播讯(金向友 林建辉 通讯员 蓝雅贞 蓝陈圆)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密切法院与妇联等部门的协同合作,4月16日下午,福建省漳州市漳浦法院开展“第四期法治体验日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此次“法治体验日”的主题为“同心‘护苗’ 法润‘她’心”,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余小耿,县妇联副主席胡晓君等妇联干部,以及漳浦县第五实验小学13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沉浸式感受法治氛围,用法治之力倾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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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受邀嘉宾实地参观了法院诉讼执行服务中心、立案窗口、信访接待室、少年法庭,了解立案程序、线上诉讼服务流程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情况,现场体验圆桌法庭庭审氛围,并旁听一起诈骗犯罪案件庭审,深切感受法庭的庄严和肃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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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被告人陈某、蔡某民、蔡某刚、朱某、焦某诈骗罪一案在第二法庭开庭。该案被告人陈某与朱某等人共谋骗取手机卡供他人拨打诈骗电话,在漳浦县绥安镇分别设立“小思”组、“小五”组、“小哇”组工作室,工作室成员通过社交软件等发布虚假信息,以办理贷款等为幌子骗得多张手机卡,蔡某民、蔡某刚等人则加入漳浦县绥安镇某荔枝园管理房窝点,通过手机、软件、对录线等将被告人陈某等人骗得的手机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拨打诈骗电话,共计骗取金额达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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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主审法官林捷锋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再现了五名被告人走上犯罪的过程。通过以案释法告诫学生们不可出借、出租、出售记录着自己或者他人个人信息的银行卡、电话卡等,抵制蝇头小利诱惑,避免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被害人或“工具人”;警示同学们要敬畏法律,增强反诈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谨记做事先做人,守好正道,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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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一级法官李艺文以“同心‘护苗’ 法润‘她’心”为主题开展法治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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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讲座围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内容,紧扣当下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家庭暴力、家事纠纷等社会热点问题以案释法进行宣讲,教育引导大家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治课堂的问答环节气氛活跃,达到了良好的宣教效果。

随后,余小耿代表、胡晓君副主席、林燕波校长等部分应邀人员与法院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就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召开专题座谈会。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道生主持座谈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国明简要通报了近年来漳浦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对当前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向与会人员赠送“关爱雏鹰·法护成长”、《乡村法治行》普法教育系列微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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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畅所欲言、讨论热烈,对法院主动探索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表示赞赏,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家事、少年审判工作、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心理辅导等进行交流座谈。各方均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联动协作,提升工作质效,把妇女儿童权益涉及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防止矛盾激化引发“民转刑”,切实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暖心的法律帮助,共促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法治体验日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不仅拉近了在校师生、妇联干部、人大代表与人民法院的距离,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也进一步推动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合作机制,有利完善婚姻家庭领域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和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

漳浦法院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新闻联播采访时表示,在守护未来与花开的路上,漳浦法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持续探索“法院+N”新型司法保障模式,拓宽家事、少年案件妥善化解途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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