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厦门海事法院打造涉外海事审判“五个一”工程赋能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

中经联播讯(金向友 林桂花 郭子文)厦门海事法院立足涉外案件占比高的专门审判特色,以推进厦门涉外海事法庭建设、完善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抓手,创新打造涉外海事审判“五个一”工程。

 20240730厦门海丝1 (1).jpg?x-oss-process=style/water

2023年以来,涉外海事案件审理质效实现新跃升,85%以上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上诉率低于5%。3个涉外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成效被写入省法院两会工作报告,为高质量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海事司法保障。

 20240730厦门海丝2 (1).jpg?x-oss-process=style/water

整合优势资源 成立一个专门审判机构

在全国11家海事法院中设立首个集中管辖涉外案件的审判机构——厦门涉外海事法庭。打破涉外案件由各庭室分散受理的传统模式,发挥审判资源集约优势,有效破解审理周期长、裁判尺度不统一等影响涉外海事案件质效的瓶颈难题。

 20240730厦门海丝3 (1).jpg?x-oss-process=style/water

共审结涉外案件250件,标的额达15.2亿元,为涉及丹麦、法国、新加坡、德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余家中外主体提供普惠平等、高效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涉外海事案件审判质效大幅提高。

 20240730厦门海丝4 (1).jpg?x-oss-process=style/water

实施精品战略 打造一批涉外典型案件

致力打造优质涉外审判“海法样本”,首次依据企业破产法互惠原则,审结1件承认境外破产程序案,激活相关法律条款,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互惠司法实践;妥善化解548件进出口企业诉马士基等知名国际航企的涉疫纠纷系列案,以个案为突破口促成近9成案件调撤化解,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有力提升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法治软实力;办理的3件涉外案件先后获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三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典型案例和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20240730厦门海丝5 (1).jpg?x-oss-process=style/water

聚焦前端治理 创设一个多元解纷中心

积极先行先试,于2023年9月挂牌设立全国首个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引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厦门市海丝商事海事调解中心等社会资源,发布《厦门海事法院关于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机制的指引(试行)》,加强诉讼、仲裁、调解的机制对接和功能衔接,已成功调解11件涉外海事案件,不断丰富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海法实践。

 20240730厦门海丝6 (1).jpg?x-oss-process=style/water

回应涉诉需求 发布一篇涉外司法指南

在全国海事法院、全省法院率先发布专门针对域外取证的司法指南——《关于域外证据取证和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南》。该《指南》在遵循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创新具体实施细则,如首次明确当事人可通过协商确定域外取证方式,规范通过在线方式实施的域外举证,并梳理散落在各法律法规中关于国际司法协助途径取证的规定,解决当事人跨境举证难等问题。结合召开新闻通报会、涉外海事司法与法律服务协同推进座谈会,就《指南》运用效果展开研讨,获得法律实务界的一致好评,有力推进涉外法治改革向纵深发展。

 20240730厦门海丝7 (1).jpg?x-oss-process=style/water

秉持国际视野 打造一支专门人才队伍

实施“海海人生 事事有为”年轻干部培养工程,打造“懂法律+懂英语+懂航运”的“三懂”专业课,积极支持4名干警考录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的硕士、博士项目,每年开展“十佳裁判文书”“十佳优秀庭审”“十佳精品案例”评选,打造素能提升练兵台。积极派遣法官参与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同声传译工作,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年会、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香港大会等重要会议,并发表英文主旨演讲,展示中国海事法官的国际化视野。组建英文审校小组,连续6年对外发布中英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加强典型案例的翻译推介,及时更新本院英文网站新闻,努力提升中国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8篇文书入选全球首部英文中国海事案例合集,收录数量在全国海事法院中居首位。(供稿单位:厦门市海丝法务办)

【责任编辑:褚新兵】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