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数字消费”维权堵点频发 如何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

数字时代让消费者享受到前所未有的便捷与高效,但随着数字消费市场的日益繁荣,一系列消费维权问题也悄然浮现。

微短剧付费乱象、内容违规问题频发;网络购物“缺斤短两”时有发生;网络游戏停服引发多起投诉……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2024年上半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分析和消费投诉热点两份报告,反映出部分数字行业当下存在的堵点,影响着消费体验。

“这些新的数字业态要获得规范的、可持续的发展,还需多方合力。”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表示,审慎包容的监管、诚信合规的经营、精明理性的购买,将共同构成保障“数字消费”安全的坚实防线。

网购演唱会门票投诉热度不减

今年以来,消费者看凤凰传奇演唱会买到“柱子票”要求退一赔三、大张伟演唱会1300元门票看不到屏幕等话题引发舆论热议。据中消协统计,今年上半年演出市场相关领域投诉量一直处于高位。

投诉较多的内容包括票务平台随意更改座位票价,票务平台和消费者权利义务不对等,同一主办方不同场次演出退票规则不一致等问题。其中,不少消费者对“盲选”座位“深恶痛绝”。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吴卷(化名)告诉记者,她看过10余场演唱会,因为购票时无法得知具体座位,常遇到同样价格先购票的座位比后购票的座位差,以及同一个票档的位置从最好到最差相距甚远的情况。

消费者刘先生表示,今年其在某票务平台购买了某明星天津演唱会全场最贵的票两张,到现场后却发现该座位前方有3位工作人员站在椅子上拍照、录像,严重遮挡了观演视线,而现场工作人员反馈表示,该位置是固定机位需要录像,不能避免。4月29日,他就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了该票务平台。

“‘柱子票’‘墙根票’等,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补偿。”陈音江强调,演唱会市场火热的当下,这是对消费者消费热情的一种损耗,甚至可能影响整个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但事后维权也是难题,有时会遭遇主办方和票务平台互相推诿、不作为,或者被承诺给予下次购票“优先权”等“不痛不痒”的补偿。对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完善演唱会售票、退票机制规范化指出方向:今年6月20日,该法院对梁静茹演唱会“柱子票”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将“柱子票”定性为演唱会主办方瑕疵履行,属于违约行为,要求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按阶梯式退票比例退还票款。

中消协指出,票务平台应制作清晰的场馆座位图,对存在视野遮挡的座位进行标注,如果无法做到,则应对购买到遮挡座位的消费者给予相应补偿。

大数据“杀熟”频现

预订酒店“黄金会员比普通会员贵”;打车软件“钻石会员”价格高于新会员;3个账号购买同一趟航班同一舱位,价格最多相差900多元……今年以来,大数据“杀熟”遭消费者质疑的事件屡屡引发热议。

“2019年3·15前夕,我们受北京消协委托,共计收回有效问卷3185份。其中,56.92%的受访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陈音江说。但现实中,至今为止,没有企业承认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

他认为,主要是因为目前没有关于大数据“杀熟”的明确定义,身份与角度会造成认知结果的不同。例如,企业认为是为了精准推送更适合消费者的商品、服务,或是以新人专享、新人优惠等“获客”营销,而消费者认为,同时在同一平台购买同一商品或服务时,实际成交价不同就不公平。

因此,当一些平台以“时间不同、地点差异导致价格浮动”“新用户有优惠”等理由为其行为开脱时,消费者认为,平台只是想凭借其信息优势地位在大数据“杀熟”问题上“蒙混过关”。

如何解决这一在出行、购物等领域影响消费体验的问题已经成为当下消费者的重点关切之一。中消协指出,多起事件中,消费者反映在维权过程中遇到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平台客服的回应大多含糊不清,而消费者以诉讼方式维权又费时费力,且囿于算法技术壁垒,举证极为困难。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指出,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除此之外,今年发布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等均对大数据“杀熟”提出了应对措施,引发公众对治理网络市场乱象的讨论。许多消费者期待,相关文件要求尽快落实,打破对于此类问题“人人喊打又办法不多”的局面。

鉴于大数据“杀熟”的智能化、系统化、批量化、隐蔽性、凶猛性,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建议,在个案突破的前提下,更应适时开展进驻式、突击式和拔根式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治理,并配合消费者组织或检察机关的公益性诉讼活动。

网络会员服务营销待规范

今年6月份,消费者张先生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了某办公软件公司:去年10月份,其超级会员权益被降级并重新折算,会员时长缩水一月,而投诉当天,超级会员pro又取消了,新增AI会员与大会员,原超级会员功能需升级为大会员使用,引发不满。

会员服务本是各行业经营者吸引和留住消费者的重要手段,但运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让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上的相关投诉层出不穷,内容包括随意修改会员体系规则、第三方代充会员服务风险高等。其中,中消协两份报告均强调,网络平台自动续费“开通容易退订难”问题亟待解决。

据了解,商家以比订阅季度或年度会员更优惠的价格推出自动续费会员服务,有消费者被扣费后才发觉,后续取消续费还需软件与支付端双重操作,且流程隐蔽,堪称“层层套娃”。

甚至有消费者反映,一些会员服务提供者未经其同意将自动续费设置为默认选项。对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时,一定留意是否默认勾选了开通自动续费选项。购买后,可在账户内检查自动续费状态,及时取消不需要的自动续费选项。

陈音江认为,经营者应当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真实、全面地提供相关信息,让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自主选择,而不是通过“默认勾选”等方式误导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服务。

胡钢指出,《条例》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对自动续费及展期作出了明确规范,规定了相关经营者的显著提示义务和违法的具体行政处罚标准。他表示,期待更多“长牙带刺”、体现法律刚性和威严的相关法律法规。

“违法自动续费和大数据‘杀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多项权利,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经营欺骗,构成消费欺诈。”胡钢建议,对违法主体进行惩戒性行政处罚,给予受害者惩罚性民事赔偿,未来可对非法获利丰厚,受害者众多的恶劣行为,立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青年报 魏婉)


【责任编辑:李小飞】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