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北京学界研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 凝聚合力推动落地生根




中经联播6月11日北京讯(欧阳雪 张宇晖 雨蝶)以进一步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凝聚合力推动落地生根为主旨,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主办,人民法治杂志、中国律师博物馆支持举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研讨会日前在北京举行,来自首都北京法学界、企业界、律师界80余人出席。


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在研讨会发表讲话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从法治维度看,这部法律以制度刚性破除隐性壁垒,将“两个毫不动摇”转化为可操作、可裁判、可救济的规范体系,标志着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保护的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从经济维度看,民营经济贡献了“56789”的国民经济指标,法律的实施将为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注入强心剂;从治理维度看,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经济领域的具体实践,彰显了用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坚定决心。

李文燕表示,中国行为法学会作为法学、法律界的重要学术团体,在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生效中要立足职能定位,扛起使命担当。一是当好智囊团。发挥跨学科、跨领域的平台优势,组织专家学者对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实证研究,为立法完善、司法适用提供理论支撑。二是建好宣讲队。通过举办专题研讨、发布解读报告、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推动法律条文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行动自觉。三是搭好实践桥。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民营企业的联动,及时反馈法律实施中的痛点堵点,推动制度设计与实践需求的良性互动。


研讨会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吴晓平主持。


最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操红均出席研讨会。操红均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操红均说,理念上,把依法平等保护作为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原则。法律政策上,准确把握依法惩治犯罪与服务保障改革的辩证关系,注意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支持改革、宽容失误,保护制度创新的积极性。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法治思维,充分考虑民营经济发展特点,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注意结合形势发展变化,全面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从严和从宽的政策导向。服务保障上,改进办案方式,努力提升办案效果。坚持打击犯罪与依法帮助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合理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主动听取工商联及企业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实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辑黄凤荣用三个维度定义《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价值坐标:法治信仰的强力昭示。首次以专门立法形式,将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志,极大提升了国内外市场主体对中国法治环境的信任度和信心指数。制度型开放的法治基石。所确立的产权保护、公平竞争、规范监管等核心原则,为深化制度型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国内法治基础。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跃升。要求政府角色从“管理者”更多地向“服务者”、“规则制定者与维护者”转变,推动治理方式向“依据法律、尊重规则、服务市场”的现代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经济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黄凤荣表示,近年来,中央把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计划下一阶段,以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为主要抓手,以持续推进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根本目标开展一系列工作。


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原法律系主任张荆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一部以“促进”为核心立法的法律,不仅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了法治化新阶段,更意味着从政策驱动向制度保障的跨越式转变。其立法逻辑体现在宪法精神的具象化、政策经验的法律化、问题导向的制度化三个层面。核心在于实现民营经济从“形式平等”到“实质保障”的跨越。当法律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当制度红利转化为市场信心,中国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法律施行后首季度民营企业新设数量同比增长 7.1%,"四新"经济占比超 40%,法治保障效果初步显现。在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徐家力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民营企业实现从单一权益保护到全要素保障的跨越,将分散于《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中的保护措施系统化,形成"预防-保障-救济-监督"的全周期权益保护闭环体系。


经济学者、众和昆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柏文喜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法律灵活性与适应性统一。制度创新涵盖中央-地方二元协同、差异化监管指标法定化、市场准入中央垂直管理等,其中“首台套采购补贴30%”等政策直接赋能企业技术创新。针对执行难点,柏文喜强调,唯有将法律文本转化为可落地、可感知、可预期的制度红利,落实“制度重于技术、法治胜于优惠、执行优于宣言”,方能为中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数据显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长三角地区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同比提升17%。宁波保税区跨境供应链管理与结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融数字化与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场景创新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李健介绍,正是《民营经济促进法》中“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跨境金融创新容错机制”等条款,让这家公司在数字人民币跨境流通、区块链智能合约应用等关键领域获得突破。投入亿元研发资金攻克跨境支付时标系统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技术成果转化收益保障”等条款,彻底消除了创新投入的后顾之忧。


心海集团董事长,北京山东企业商会副会长鲍世超深有体会地阐述《民营经济促进法》给民营企业家带来的“三重获得感”:从“玻璃门”到“阳光大道”的跨越,从“单打独斗”到“生态共赢”的升级,从“政策优惠”到“制度公平”的恒产恒心。


上海丽豪东站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丐杰讲述自己在石家庄与国有企业的投资合作经历,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构建不同所有制企业合作新生态提供了更明确的法治保障。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讲席教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熊文钊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政府服务和行政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一部以“促进”为核心的法律,其生命力不仅在于条文设计,更在于实施过程中能否通过行政法治保障,将法律原则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原院长韩轶从法治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机制、政府主动服务、司法权力规制四个方面阐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核心要义。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挺、善粮农馨(北京)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峰、企业与法律网主编金仲兵、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经济与管研究所研究员、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也作了交流发言,更多的人员提交了书面发言。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迈入“依法强基”的全新阶段。以“平等保护、精准服务、规范公权、激发活力”为核心原则,通过构建 “制度健全、保护平等、服务高效、司法公正” 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系统性法治解决方案,对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未来需进一步推动法律条文落地见效,让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中焕发生机活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期间还举办了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卡”发布和签约仪式。

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执行秘书长许九飞表示,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将整合全国1000+律所、5万+精英律师、500+权威专家,推出覆盖民营企业 “生老病死”十大领域的陪伴式服务,让法律从 “救火队”变为“护航员” 。












【责任编辑:李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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