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请求,应公安部邀请,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一行5日来京,与内地有关部门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互通报机制进行首轮磋商。郭声琨强调,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特首梁振英关于检讨现行通报机制的要求,希望两地进一步完善通报机制,推动建立两地更加紧密的执法合作关系。
在双方会面期间,公安部播出了一段名为“林荣基供述的犯罪事实”的视频短片,林荣基亲口承认触犯了内地法律,感到后悔,同时又交代了在内地寄书的过程。林荣基的女友则在录音中控诉林为了政治利益,毁了他一生。
播出“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供述视频
林荣基在短片中供述,铜锣湾书店向内地非法销售的“都是很煽动性的书,标题愈可怕的话,销量就愈好”。而那些书籍都是拼凑的,写手什么也不懂,“看见那个书外面好卖,晚上下班就自己花时间,在网上把东西拼凑下来,然后找一些杂志、新闻报道,大概一个月时间出一本书。但是你想不到,那个烂书搞出来可以卖3000本!”
至于如何在内地销售书籍,林荣基解释:“我先把书改装好,比如通过广东一个朋友,就先用挂号的方式把书发给她,她没事的话就会收到书。书上有个挂号码,她通知我书已经收到了,我然后就发一个挂号码通知她,这个挂号码是配哪个收件人的。她就按我的意思,把书通过快递再寄过去。”
此外,林荣基亦承认早前曾因为带书到内地被海关查获,指当时是带三包书左右,过深圳海关寄书,但遇到海关抽查,书被没收,“海关对我作出一个警告,告诉我以后不能带书过关邮寄。我后来才知道,没有出版书号是不允许在内地发行零售的。”他又承认,“因为我已经触犯了中国法律的条文,我很后悔,希望这事件以后,中国政府对我是比较宽一些。”
短片亦透露了林荣基在拘留期间的情形,林被拘留期间,居住环境良好,有内地人员定期检查身体,更有理发人员替他剪发,林荣基还竖起拇指赞扬内地人员剪发专业。睡床是双人大床,并有水果供应。

林荣基获安排理发
短片中还有林荣基写取保候审信的情形及信件照片,林在信中自己提出“考虑本人实际困难,现向政府申请在广东某个城市,能安排我找个固定居所,一个能谋生的工作(最好跟图书管理有关),望能协助,万分感谢!”短片显示了公安机关向林荣基宣读取保候审的决定,其中明确告诉林荣基未经许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内地县市。
林荣基女友斥为政治利益毁她一生
公安局播出林荣基内地女友(胡某)经声音处理的录音,胡某批评,林荣基只顾自己所有的政治利益,踩踏了她一生的未来,事前亦没有告诉她寄这些书触犯内地法律,“觉得他这个人,很会去用不同的手段去利用别人”,又称“感觉和他认识,就像认识一个魔鬼一样。”
录音日期是6月20日,声音经处理,37岁的胡某表示,她与林荣基被宁波公安局拘捕后,当时他们就申请不要律师,也不要通知家人,原因是因为他有家庭,然后,胡上有七十多岁父母,还有一个孩子,他们都无法承受这些打击和压力。
胡某又说,自从看见林在记者会发言后,感觉林不顾她的死活,而林荣基只顾自己所有的政治利益,踩踏了她一生的未来,“觉得他这个人,很会去用不同的手段去利用别人”,而林荣基曾经在关口被捕,心里应该很清楚寄这些书是犯法,既然明明是违法,不明白为何一次又一次包装、伪装给她转寄,利用她来赚钱,“感觉他简直不是个男人,感觉和他认识,就像认识一个魔鬼一样。”她续说,很痛恨林,很想把头脑里面的一切,能像电脑程序那样删除。
磋商会议的其他情况
公安部表示,这次磋商是历年来规格最高的一次。双方同意未来重点就通报时限、内容、范围、渠道等四个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郭声琨指出,香港回归以来,中央坚定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强调中央十分重视特首梁振英提出检讨两地通报机制的要求,故在短时间内安排首轮磋商;并认为这次会面是对推进两地互通和交流机制一个很好检讨,强调中央政府特别交代,需按双方意愿及过去的合作基础,开创更畅通和良好的未来。
在磋商中,双方共同认为,2000年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签署《内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安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本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不干预对方执法活动的精神,认真落实通报机制安排,对于维护两地居民合法权益、有效打击跨境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实践的体现。
双方一致同意,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按照“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保障人权,坚持求同存异,坚持双向互惠,坚持相互支持”的原则,重点就通报时限、通报内容、通报范围、通报渠道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更加有利于保障两地居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打击跨境犯罪、有利于维护两地社会的繁荣稳定。
公安部强调机制实施以来行之有效,但指仍存三大缺点,包括缺乏通报时限要求、机制约束力有限,及机制未能处理特殊情况,希望未来可作出修订及改善,以保障两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并打击跨境犯罪。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内地公安机关向香港警方通报在内地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香港居民6172人,香港警方向内地公安机关通报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内地居民6934人。通报机制运行已十多年,为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有必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此次磋商期间,宁波市公安局向香港代表团通报了依法侦办香港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的有关情况。内地公安机关还通报了应香港警方请求在内地抓捕香港“3.14”重大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揭冠国的有关情况。
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主持磋商,国务院港澳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等相关单位参加磋商。

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右二)会见袁国强及黎栋国等一行
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于会上表示,通报机制由2001年起运作至今,其范围主要是,通报公安对涉嫌犯罪的港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及通报港人在内地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他强调公安始终按照宪法及基本法规定,本着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对方执法原则,与香港警方认真落实通报安排,但认为近年两地往来频繁,加上执法环境有巨大变化,令通报机制逐步出现问题,继而影响其效果。
公安机关认为,现时机制存在三大缺点,包括通报无时限要求,办案人员对通报时限把握不一。其次是通报机制不具法律效力,加上签署双方是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特区政府保安局,约束力较低;加上通报机制存在许多不明确因素,如遇上当事人不愿意通报、重大案件通报后如何保密、当事人身份不明等特殊情况,均缺乏指引,大大影响机制效率。
学者呼吁香港移交逃犯,实践“一国两制”
两地法律学者在磋商如何进一步完善通报机制时表示,除改善通报机制,未来加强两地司法互助落实基本法第95条,是进一步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实践的标志性事件。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说,数据显示两地通报罪犯达6000多人,显示机制运作正常,但仍存改善空间,因原有通报机制在时间方面没有限定,“例如林荣基事件通报就晚了一点,但不是没有通报。”宋小庄认为通报时间的规定双方可以商量,觉得“如果效率提高一些,一两周有可能。”
通报机制在基本法中并未规定,宋小庄解释指通报机制很容易达到,下一步应考虑建立“一国两制”下的两地刑事司法协助机制,落实基本法第95条即“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香港和许多国家、地区都有刑事司法协助机制,而香港回归以来,一直没有与内地建立刑事司法协助机制。”宋小庄认为,如果有这样的协议,则林荣基有可能被通缉,甚至可以被移交,“因为他在内地法律中可以被认定为逃犯。”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刘诚说,司法互助协议本身就是“一国两制”的产物。刘诚指,内地在过去这些年已向香港移交170名逃犯,但香港从未移交一例给内地,赃款、赃物的追缴和移交机制、刑事侦查机制也一直未启动,这不利于两地维护治安。如果落实基本法第95条,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实践都是标志性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