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9月19日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报
本报记者 胡海啸 王小英 通讯员 韩旭 周冠华
2016年9月1日上午,由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主办的“纳税人日”促进研讨会在青岛即墨市召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人大、青岛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即墨市政府、即墨市人大相关领导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八所高校的知名专家教授,以及部分纳税人代表,共约260人出席活动。
“让纳税人感到光荣和自豪,投身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来。”青岛市人大副主任吴淑玲说:“要将‘纳税人日’打造成青岛又一张亮丽名片。”即墨市相关部门于2015年9月发出倡议设立“纳税人日”。一年来,当地税务机关联合纳税人,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宣传。通过走访、座谈和民意调查,设立“纳税人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并作为人大代表建议提交青岛、即墨两级人大会议。
此次召开的研讨会以“聚你我之力 共倡‘纳税人日’”为主题,特别邀请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原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马国强、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炜光、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岳树民、南京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李林木、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李华、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税收财务管理系主任蔡昌和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等专家教授,围绕设立“纳税人日”研讨交流。
青岛市国税局局长冯光泽在主旨发言中指出:“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搭建平台,围绕‘纳税人日’开展研讨,有利于推进依法治税,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青岛市地税局局长郑卫星在发言中表示:“设立‘纳税人日’,就是要呼吁全社会尊重纳税人的劳动,肯定纳税人的贡献,维护纳税人的权益,激发纳税荣誉感和自豪感。”刘剑文在演讲中讲道:“倡导设立‘纳税人日’正逢其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仅体现了对纳税人的认同和尊重,更反映了新时代纳税人的‘纳税担当’,有利于构建一个和谐、协作和共赢的税收新文化。”
对话座谈中,专家学者与纳税人代表深入交流,独到的见解和精彩的对话为设立“纳税人日”提供了新的思路,引起了现场观众的强烈共鸣。“作为一名纳税人,为我们设立节日让我体会到了社会的尊重和认可,让我感到无比自豪。”纳税人日促进者协会会长陈索斌说。李林木说:“我支持设立‘纳税人日’,展现了经济税收新常态下依法纳税的新风尚和征纳和谐关系的新文明,很有意义和价值。”
【责任编辑:赵鹏宇】













